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

《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內容解讀,措施內容,

內容解讀

《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中提出,將實施房票安置,對於使用房票在規定期限內購房,房地產企業和屬地政府給予團購優惠和購房補助。研究調整限購區域、購房套數等住房消費領域限制性政策,落實最低購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購房需求。全面推行帶押過戶,實現二手房交易登記無需提前還貸,支持“賣舊買新”改善性住房需求。

措施內容

一、繼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1.全面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廈門市稅務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繼續落實好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確保應退盡退、及時退付。(責任單位:省稅務局、廈門市稅務局,省財政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3.引導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平穩接續過渡。推動進一步擴大“無還本續貸”產品覆蓋面,緩釋市場主體疫情恢復期償債壓力。繼續加大“隨借隨還”類金融產品創新和推廣力度,支持市場主體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省金融監管局)
4.設立福建省中小微企業“爭優爭先爭效”專項資金貸款,第一期規模100億元,省財政安排貼息資金1億元,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新轉型、開拓市場、提質增效等。積極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三農”主體1000萬元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在可持續經營前提下,合理降低擔保費率。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主管部門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理提高擔保放大倍數,減少重複盡職調查,擴大對小微企業的覆蓋面。(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金融監管局)
5.新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對募集資金由託管商業銀行轉貸給中小微企業的,省發改委按當年實際完成的轉貸規模一次性給予發行人0.5%貼息。(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6.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房地產項目(特別是收尾項目)金融扶持力度,緩解企業資金短缺。區分房地產集團公司風險和項目公司風險,加大對正常建設房地產項目的開發貸款、按揭貸款等合理融資需求的支持力度,確保房地產項目建設交付。(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住建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7.擴大“鄉村振興貸”、信貸直通車服務等農業農村金融產品,以及“商貿貸”“外貿貸”“台企快服貸”等商務領域金融產品普惠覆蓋面。(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財政廳)
8.繼續做好中小企業融資支持,落實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資金支持比例提高的政策,按相關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2%提供資金支持。充分用好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持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小微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加強跨部門“幾家抬”,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實施差異化信貸支持政策,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推動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監管局,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9.對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因新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省金融監管局)
10.推動最佳化貸款利率,促進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製作用,持續釋放LPR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製作用,強化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穩定銀行負債成本,推動金融機構進一步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省金融監管局)
11.抓住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機遇,加快資本市場融資步伐,持續加大對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孵化力度,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交易所上市融資、再融資。支持我省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掛牌公司通過股權和債權再融資、併購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鼓勵福建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省內相關企業的投入,引導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未來,積極支持各類中小企業發展。(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福建證監局、廈門證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三、鼓勵企業增產增效
12.支持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對2023年上半年各級工信部門牽頭舉辦(含承辦)的各類線上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促銷活動,支持當地財政給予資金補助,可從切塊下達的省級工業技改專項資金中列支,每場活動最高列支100萬元。引導省內工業企業上下游產業鏈對接,對2023年各級工信部門通過省工業企業供需對接平台開展的“手拉手”供需對接活動,參會工業企業達25(含)—50家、50家及以上的分別給予舉辦方每場5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13.支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做大做強。在現有扶持政策基礎上,對省內(不含廈門)、省屬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今年較去年擴大生產部分,按照9座(含)以下新能源載客車、3.5噸(含)以下新能源貨車及其他新能源專用車,給予不超過1000元/輛生產獎勵;9座以上新能源載客車、3.5噸以上新能源貨車及新能源其他專用車,按不超過2000元/輛給予生產獎勵,單家企業獎勵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14.實施龍頭企業固鏈延鏈強鏈工程,鼓勵策劃實施增資擴產項目。推動各地開展產業鏈供應鏈招商,圍繞重點產業產業鏈缺失、薄弱等環節,精心策劃一批高質量的招商項目,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前期工作經費獎勵。(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商務廳、發改委)
15.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可按人數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超過1個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人)。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加大對網路招聘活動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人社廳)
16.實施通行費優惠政策,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大中型貨車、貨櫃車輛等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17.繼續執行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工商業用戶,參與現貨市場交易的,不承擔輔助服務、成本補償等市場分攤費用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電力交易中心,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
18.持續返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對全年上繳工會經費低於1萬元(不含)的小額繳費工會組織上繳上級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政策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省總工會)
19.綜合運用預留採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採購。2023年實施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可以結合項目實際,給予中小企業不低於採購契約金額50%的預付款,預付款比例和支付時間應當在採購檔案和採購契約中予以明確。加強各級預算單位的預算和需求管理,小額採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將超過400萬元的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12月31日。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應當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採購人要規範資格條件設定,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靈活採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採購包、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確保中小企業契約份額。(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20.支持企業入規升級,在省工業企業供需平台設立“小升規”培育庫,對納入“小升規”培育庫的2023年新投產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規下轉規上工業企業,省級財政給予每家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第一季度新投產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每家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增納入2023年省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年報庫,且工業戰新產品產值2000萬元及以上或工業戰新產品產值占企業工業總產值50%及以上的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獎勵。本條政策不重疊享受。(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四、助力服務業加快恢復發展
21.加大服務業引導資金對困難行業支持力度。2023年度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重點支持各地打造一批主題鮮明、產業融合度高、品牌效應顯著、具有地方特色和示範效應的文旅項目,促進受新冠疫情影響較大的文旅產業恢復發展;支持各地建設原產地冷庫、冷鏈物流集配中心、末端冷鏈配送網點和冷鏈物流信息化平台等項目建設,構建冷鏈物流設施網路;支持服務於港區及其後方物流園區、物流中心、智慧港區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港鐵聯運配套服務設施等項目建設,促進現代物流發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
22.支持物流業製造業深度融合創新發展,從我省物流企業用於服務製造業企業,或製造業企業為開展專業化物流服務而實施的物流設施設備改造項目(含網路平台、技術、軟體等)中,擇優納入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範圍,享受省技改項目相關政策。(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23.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後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責任單位:省文旅廳、財政廳,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24.吸引外省遊客入閩,對年內組織接待入閩過夜團隊遊客的旅行社給予獎勵,每人每晚獎勵20元,每個團隊遊客連續住宿兩晚以上累積計算獎勵,每團每人次獎勵金額最高為60元,每家旅行社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獎勵資金超出預算額度時,獎勵標準按比例調整。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委託旅行社組織實施,在規定標準和限額內憑旅行社發票報銷。(責任單位:省文旅廳、財政廳、總工會)
五、推動消費復甦回暖
25.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餐飲、零售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商務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26.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省級財政對出台汽車促銷政策的地市給予資金支持。鼓勵各地開展汽車下鄉惠民巡展活動,滿足農村居民汽車消費需求。推動綠色智慧型家電消費,鼓勵各地開展家居家電以舊換新和家電下鄉活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工信廳、財政廳)
27.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廈門市稅務局,省財政廳)
28.提升航空運力和機場集貨能力,鼓勵相關地市對航空公司新開通國內定期客運、貨運航線給予資金補助。省級財政資金對武夷山、沙縣、冠豸山支線機場,給予每年每個機場不超過3000萬元的航班航線補助,由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承擔一半。(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
29.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結合新建商品住房庫存實際,研究調整限購區域、購房套數等住房消費領域限制性政策,落實最低購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購房需求。鼓勵各地舉辦房產推介會,營造促進住房消費的市場氛圍。全面推行帶押過戶,實現二手房交易登記無需提前還貸,支持“賣舊買新”改善性住房需求。實施房票安置,對於使用房票在規定期限內購房,房地產企業和屬地政府給予團購優惠和購房補助。(責任單位:省住建廳、自然資源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30.促進福品消費,深化“全閩樂購”促消費活動,持續舉辦福品博覽會,支持“萬福”商城等線上展銷,推動各地組織開展線上線下主題促消費活動,進一步推動“福品供全球,全球享福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六、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31.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預算內投資、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等項目儲備和資金爭取工作,繼續設立高質量發展融資專項,推動一批補短板、調結構的項目建設,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帶動社會投資增長。(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國開行福建省分行)
32.鼓勵金融機構對列入年度計畫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加大貸款投放力度,落實技術改造融資無還本續貸、中長期貸款支持等政策。已獲得國家高質量發展專項、技改專項等支持項目,可同時享受省級技改政策扶持。(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33.支持水產品加工企業引進信息化、智慧型化、低能耗、環保型生產線和“預製菜”加工生產線,鼓勵企業增資擴產,支持水產工廠化養殖基地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水產品精深加工生產線項目和水產工廠化養殖基地給予資金補助。(責任單位:省海洋漁業局、財政廳)
34.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健康發展。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研判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和城鎮化格局等重大趨勢性、結構性變化,建立人房地錢四位一體新機制,因城因地精準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調整供地節奏,細分片區均衡供地,最佳化土地出讓條件,完善周邊路網、水、電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靠前服務,推動房地產項目加快投資建設。開展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實施商品房預售條件、預售資金差異化監管,推廣保函替代預售監管資金。(責任單位:省住建廳、自然資源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35.加強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精準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將能源、交通、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納入省級重大項目清單或爭取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使用國家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各設區市在尚未產生用地計畫指標前,可先行預支一定規模計畫指標,優先保障重大項目用地。省級預留部分用林指標用於保障省級以上重點項目用林需求,縮短審批時限,為加快項目落地實施創造條件。(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林業局、發改委)
36.提速項目環評審批,實行“一個視窗”改革,提升行政審批視窗管理和服務水平。對省重點建設項目,實行技術評估提前介入、技術評估和環評審批並聯開展等支持措施,壓縮審批時間。加快項目環評審查等前期工作,能快儘快、能早儘早,推動儘快開工形成實物工程量。(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37.支持地區間能耗指標交易試點和跨區域能耗雙控協作,對國家能耗單列的重大項目、原料用能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七、著力穩外貿穩外資
38.加大組團“走出去”力度,出台支持外貿企業赴海外參展相關政策,助力外貿企業更好拓展海外市場。(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39.進出口銀行福建省分行設立800億元穩外貿專項信貸額度,積極支持進出口貿易、外貿產業鏈和供應鏈、外貿新業態等領域企業,服務福建外貿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進出口銀行福建省分行,省商務廳)
40.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外貿力度,鼓勵出口信用保險福建分公司推進“單一視窗+出口信保”統保服務,擴大中小微企業覆蓋面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
41.繼續支持企業用好外匯避險產品政策,對出口企業運用匯率避險產品的綜合費用予以補助。(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
42.積極支持我省有條件的企業發行外債,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降低融資成本。支持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平潭等地QFLP試點參與我省新興產業孵化,支持資本金境內再投資擴大產業布局,發揮資本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紅利,助力承接高端產業及引進核心技術。推行外國投資者來閩投資外匯登記線上辦理,推動省內銀行數位化服務試點落地,實現線上全流程辦理外匯登記、賬戶開戶入賬、支付便利化等FDI業務。(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監管局、發改委)
43.對新設(含增資)外商投資企業實際到資符合相關條件的,省級財政按比例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同時,對外資製造業大項目、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確認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符合外資到資獎勵條件的,加大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
各級各部門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申報指南,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進一步最佳化提升服務,實施精準推送、線上辦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應落盡落、市場主體應享盡享。省發改委要加強對政策兌現落實的統籌跟蹤協調,省政府督查室、效能辦適時對各級各部門政策兌現落實情況開展督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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