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局

鞍山市民政局是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民政局
  • 職能: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工作
  • 地址:鞍山市園林大道999
  • 局長:周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地址地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市性社會團體、非公募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的責任,負責市管慈善組織管理和公開募捐管理工作,負責無業務主管單位的全市性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三)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不含醫療救助,下同)規劃、政策,健全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民主政治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以下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市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工作。
(六)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福利機構管理工作,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老年人、特困人員、孤兒、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生活及權益保障工作。
(七)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墓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涉外婚姻登記。
(八)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全市社會工作、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促進全市慈善組織和慈善事業發展,強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困境兒童保障等工作,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信訪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政務宣傳、輿情應對、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全市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擬訂民政法制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開展民政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制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二)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組織黨委辦公室)
負責全市性和跨縣(市)區性社會團體、市本級非公募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的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市)區相關管理和
執法監察工作。負責相關信息管理工作,負責無業務主管單位的全市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社會救助科
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工作規劃和政策,承擔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指標任務,負責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取暖救助、困難大學新生入學救助工作,參與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關辦法,承擔全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基層政權建設指導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區劃地名科
擬訂全市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市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工作,負責市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六)養老服務和老年人福利科
擬訂全市養老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標準,擬訂老年人權益保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並指導落實,指導全市養老福利機構、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養老機構相關安全生產工作。
(七)慈善社工兒童福利科
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贈工作,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及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全市兒童福利事業、兒童權益保護髮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慈善事業、社會工作,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機構、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社會事務科
擬訂全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監督實施,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指導全市婚姻登記、殯葬、殘障人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邊民婚姻登記管理,指導全市婚姻、殯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辦法,管理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的使用,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十)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指導全市民政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人才培養和鑑定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民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領導信息

王守宏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主抓全局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抓全局的安全生產工作。
張 岩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區劃地名科、社會事務科。負責分管部門的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分管系統的安全監管工作。
王熙馗黨組成員、市民政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負責市民政事務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鞍山市千秋墓園有限責任公司和鞍山市老年公寓。主抓市民政事務服務中心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市民政事務服務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市千秋墓園有限責任公司和老年公寓黨建和安全生產工作。
付志鵬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養老服務和老年人福利科、規劃財務科。負責分管部門的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分管系統的安全監管工作。
董鳳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社會救助科、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組織黨委辦公室)、慈善社工兒童福利科。負責分管部門的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分管系統的安全監管工作。
毛志英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辦公室(綜合法規科)中政策法規部分。負責分管部門的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分管系統的安全監管工作。

地址地圖

地址:園林大道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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