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fetal gender identification in non-medical need)是2019年公布的計畫生育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
- 外文名:fetal gender identification in non-medical need
- 所屬學科:計畫生育
- 公布時間:2019年
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fetal gender identification in non-medical need)是2019年公布的計畫生育名詞。
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fetal gender identification in non-medical need)是2019年公布的計畫生育名詞。定義對無伴性遺傳病的胎兒,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的性別鑑定...
性別鑑定通常在胎兒出生前通過抽取孕婦血液12ml,檢測分析游離於母體中的胎兒dna染色體鑑定胎兒性別。2014年9月,衛生計生委會同公安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起草了《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禁止任何...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介紹、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 第四條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建立查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違法行為的協作機制和聯動執法機制,共同實...
《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是2002年11月29日經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委務會議、衛生部部務會議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發布的規定性檔案,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3月28日...
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在有關工作場所,設定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醒目標誌。第六條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福建省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結構平衡,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健康發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條例。禁止非醫學需要進行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河北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中文名 河北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 實行日期 2008年3月1日 通過日期 ...
山東省出台的一項法規規定,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 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在為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婦女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前,應當查驗、登記相關證明。中文名 山東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是指除懷疑胎兒可能有伴性遺傳病外,所進行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別結構納入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與計畫生育...
《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規定》已經2004年4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
縣級以上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第十三條 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在有關工作場所設定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醒目標誌,並公布人口和計畫生育、衛生行政部門的舉報電話。第十四條 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將所購超聲...
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省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
第二條 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及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管理工作。第三條 禁止使用醫學技術手段鑑定胎兒性別或者選擇性別終止妊娠,但醫學上確有需要的除外。“醫學上確...
第六條 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醫學技術人員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有關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管理制度,對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要求,應予拒絕。
為了制止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行為,促使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和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主管醫療保健機構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工作。第三條 嚴禁使用超聲診斷儀和染色體檢測等醫學技術手段鑑定胎兒性別,嚴禁選擇...
四、禁止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禁止組織、介紹妊娠婦女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者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五、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產前診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有相應資格的醫療...
第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禁止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第六條 醫學上確有需要鑑定胎兒性別的,應當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從事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業務的醫療...
《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規定》2000年9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規定 通過時間 2000年9月22日 地區 安徽...
禁止利用超聲技術、染色體檢測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禁止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醫學上需要鑑定胎兒性別的,須經省、自治州、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鑑定組織批准,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
鑑別胎兒性別只能根據染色體,而孕婦的尿液里是不含染色體,所以根據尿液鑑別胎兒性別是謬論。“這類產品已涉嫌違法”,市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將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選擇別的人工終止妊娠。2013年9月,李某案發,被北侖區衛生局處以沒收B型超聲診斷儀一台、沒收違法所得10010元及罰款5100元的行政處罰。批准逮捕 2014年8月,李某...
我國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明確禁止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對非法胎兒性別鑑定行為做出了進一步...
加強對各類醫療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管,禁止採血用於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禁止其他任何機構、人員採血用於胎兒性別鑑定;加強對醫務工作者的宣傳教育,禁止介紹推薦採血鑑定胎兒性別,禁止泄露孕婦私人信息。
利用超音波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等是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最直接的原因。寄血驗子有會導致本來就失衡的性別比更加失衡,從而產生一系列社會問題。主要問題 “寄血驗子”在開放二胎之後,...
“兩非”,是指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為。這類行為嚴重影響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平衡。主要有以下幾類:(一)米非司酮片、(二)米索前列醇片、(三)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四)縮宮素注射液、...
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第三十四條 禁止違背婦女意願,以含有淫穢色情內容或者與性有關的肢體動作、語言、文字、圖片、電子信息等方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遭受性騷擾的婦女,可以向本人所在單位、行為人所在...
第十七條 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對懷疑胎兒可能為伴性遺傳性疾病、需要進行性別鑑定的,由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鑑定。第十八條 取得執業資格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精子庫技術服務機構應當...
為了不給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以可乘之機, 《決定》對性別鑑定、終止妊娠手術和妊娠藥品銷售這三個環節作了嚴格規定。此外,《決定》還明確了以下五種行為要被法律追究。一是使用超聲診斷和或者染色體檢測等其他技術進行非醫學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