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計畫停運狀態

非計畫停運狀態

元件或系統處於不可用而又不是計畫停運的狀態。非計畫停運分為4類:第一類指必須立即從可用狀態改變為不可用狀態;第二類指設備雖不需立即停運,但不能延至24h以後停運的;第三類指設備可延至24h以後停運的;第四類指計畫停運的設備超過計畫停運時間不能按期恢復可用狀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計畫停運狀態
  • 外文名:unplanned outage state
  • 領域:輸配電技術
  • 特點:設備不可用
類型劃分,類型界定,統計方法,相關概念,

類型劃分

(1)第一類非計畫停運(UO1)是指設施必須立即從可用狀態改變到不可用狀態,如線路跳閘
(2)第二類非計畫停運(UO2)是指設施雖非立即停運,但不能延至24h以後停運(向調度申請開始計時),如線路發生重大缺陷,需立即處理的。
(3)第三類非計畫停運(UO3)是指設施能延遲至24h以後停運,如臨時申請的線路停電檢修。
(4)第四類非計畫停運(UO4)是指對計畫停運的各類設施,若不能如期恢復其可用狀態,則超過預定計畫停運時間的部分記作第四類非計畫停運。

類型界定

線路從可用狀態立即改變到不可用狀態(由於線路各種原因引起的跳閘),計為第一類非計畫停運。其中,自動重合閘成功的事件,計“第一類非計畫停運1次,非計畫停運持續時間計為0”,但在指標計算時不含此類事件的次數。
對於計畫停運的線路,若不能如期恢復運行(延期),則超過預定計畫時間的停運部分,計為第四類非計畫停運。
處於備用狀態的線路,經調度批准進行年度、季度、月度計畫外的檢修工作,計為第四類非計畫停運,如果檢修時間超過調度批准時間仍然計為第四類非計畫停運。

統計方法

未列入年度、季(月)度檢修計畫,對輸變電設施進行檢修(包括試驗、清掃)作業,按非計畫停運進行統計。處於備用狀態的設施,未列入年度、季(月)度檢修計畫,經調度批准進行的臨時性檢修或試驗(清掃)工作,並且檢修或試驗(清掃)工作時間在調度批准時間內的停運,應記為第四類非計畫停運。若檢修或試驗(清掃)工作時間在調度批准時間內沒有完成,則超過調度批准的時問,應記為第一類非計畫停運。
由於其他電力設施故障引起的輸變電設施停運,若該設施發生損壞或該設施需進行年度、季(月)度計畫外的試驗以檢查是否損壞的,該設施按“非計畫停運”統計;若該設施不需要進行年度、季(月)度計畫外的試驗檢查且未發生損壞的,該設施按“受累停運備用”統計。如一個斷路器出線間隔,由於線路故障,斷路器跳閘,若斷路器有損壞或斷路器需要做計畫外試驗以檢查斷路器是否損壞(如斷路器有噴油現象),則斷路器記為“第一類非計畫停運”一次。若斷路器不需要做計畫外試驗檢查且沒有損壞,則斷路器記為“受累停運備用”一次。

相關概念

受累停運備用
受累停運備用是指設施本身可用,但因相關設施的停運而被迫退出運行狀態者。其統計範圍包括220kV及以上變壓器、斷路器、架空線路這三大類設施。
計畫停運
計畫停運狀態是指設施由於檢修、試驗和維修等需要而計畫安排的停運狀態,包括大修、小修、試驗(專項試驗)、清掃、改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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