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規型決策原則

非常規型決策原則也稱非規範型決策原則。指決策者對偶然發生的或無先例可循、具有大量不確定因素的問題進行決策的行為準則。客觀事物是極其錯綜複雜的,決策者所面臨的絕大部分問題,是不可能用某個標準程式或模式來概括的。複雜的問題具有極大的偶然性與隨機性,而且往往缺乏準確可靠的統計數據與情報資料。

因此,非常規型決策一般沒有確定的把握,其後果常常難以預料,這就要求決策者遵守以下原則:(1)著力提高自身的決策素質。這類決策要求決策者本人具有豐富的經驗、淵博的知識、敏銳的洞察力和活躍的邏輯思維能力,對所遇到的問題力求達到較為全面深刻的認識,並且慎重地進行判斷和靈活地選擇解決辦法。(2)充分解放思想,不受舊的條條框框的束縛,努力探尋解決問題的新途徑和新方法。(3)建立一套有效的決策體制、嚴格的決策程式和採取現代化的科學決策方法,以減少因決策者個體素質缺陷和某些客觀因素影響而出現的決策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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