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業兼職工會主席履職津貼實施辦法

2022年1月1日,秦皇島市出台《非公有制企業兼職工會主席履職津貼實施辦法(試行)》,這在全省尚屬首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公有制企業兼職工會主席履職津貼實施辦法
  • 出台時間:2022年1月1日
內容解讀
《實施辦法》要求,建立非公企業兼職工會主席履職津貼制度須做到權責一致,對非公企業兼職工會主席履職業績實行嚴格考核,做到履職業績與考核相掛鈎,津貼待遇與履職情況相統一,責權利相一致。建立起包括上級工會、企業行政、會員滿意度測評等意見在內的綜合考核體系,確保考核公開公正,履職成果惠及會員、職工。 津貼發放對象為合資企業中非公資本控股企業、私營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單獨工會中的兼職主席以及聯合工會和行業(區域)工會聯合會中的兼職主席。發放標準原則上按每人每月60元至300元標準,根據年度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實施辦法》規定了嚴格的發放流程,實行自評申報、年度考核、一次性發放的方式。每年12月底,各級工會將本年度履職津貼申請報市總工會備案審核。次年第一季度考核結束後,符合條件的,按照各自承擔比例由市總工會、縣區總工會和企業行政,將履職津貼以工作補助津貼形式一次性發放至本人銀行卡。
為了把這項暖心舉措落到實處,市總工會黨組會議要求,各級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推進基層工會組織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認真組織實施履職津貼制度,在年度工作預算中給予列支;履職津貼發放要根據資金的性質和來源,自覺接受工會經審組織及相關部門的審計、檢查和監督;要嚴格標準、從嚴把關,把考核評估激勵與推進解決瓶頸問題、提高服務職工實效相結合,推動非公企業工會建起來、轉起來、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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