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比較優勢

靜態比較優勢是在靜態條件下(即國內土地、其它自然資源、勞動力、資本等生產要素供給基本不變),一國若集中生產並出口本國要素最密集的產品,而進口本國相對更為稀缺的要素生產的產品,就可獲得最大利益。靜態比較優勢是指自然形成的比較優勢,人類活動可以在數量上影響其賦存狀況,卻無法從根本上改變其稟賦格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靜態比較優勢
  • 時間:20世紀7O年代末
  • 提出者:李嘉圖
  • 學科:經濟學
靜態比較優勢的本質,靜態比較優勢的局限性,

靜態比較優勢的本質

比較優勢理論自1817年李嘉圖提出以來,到20世紀7O年代末新貿易理論興起,一直被視為指導國際分工及國際貿易理論的基礎。其主要觀點是:勞動生產率及各國資源稟賦的不同能影響世界貿易的方向和貿易利得,通過國際分工可以使貿易雙方,甚至是具有絕對劣勢的一方,都獲得更大的福利。長期以來,我國也以其作為指導參與國際分工和交換的重要理論。直至現在,許多學者和實務工作者依然強調要發揮我國的資源比較優勢。事實上,無論是以勞動生產率差異為基礎的相對優勢理論,還是以生產要素供給為基礎的資源稟賦理論,都是基於現有和傳統遺留下來的優勢,雖然著眼現實,立足於對所在國、所在地區和組織現狀的資源、立場來分析所得所失,但沒有從辯證的、動態的和發展的視野來考慮發展競爭主體各自所擁有優勢條件的變化,沒有考慮科學有效地對發展主體的優勢予以創新和合理規劃的可能性,沒有用動態的、全方位和未來發展的眼光培育組織的動態的競爭比較優勢,因而所說之比較利益只是基於靜態比較優勢的靜態比較利益。按照靜態比較利益來指導外貿,實質上只涉及各國在既定的生產力水平基礎上,通過國際分工來獲利的問題。雖然交易彼此都可以從中受益,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促進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提升這個重大問題,貧富之間的差距很難縮小。

靜態比較優勢的局限性

第一,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分離使傳統比較優勢的有效性減弱,缺乏技術優勢和競爭優勢的資源稟賦比較優勢難以為繼。
中國作為發展中大國,與已開發國家和新型工業化國家(地區)相比擁有的資源比較優勢不外乎是大量廉價勞動力和絕對量不小、但人均占有量較低的自然資源。按照靜態比較優勢理論,中國選擇與比較優勢相符合的產業和技術結構,不外乎是大力發展勞動密集的技術含量低的產業。當然,在不考慮非價格競爭因素的前提下,中國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在國際貿易中具有強大的競爭優勢。然而,一旦考慮到生產率的差異和其他非價格因素,偏重於勞動密集型產品的中國在出口方面的低工資優勢就不太明顯,甚至較之某些國家還處於劣勢。因為在國際市場上,勞動密集型產品雖有比較優勢,但不一定具有競爭優勢。比較優勢並不等於競爭優勢,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是有區別的,兩者有可能分離。這主要在於:在現實貿易中,一國潛在的比較優勢能否實現,貿易利潤能否獲得,取決於一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是否具備競爭優勢。如果不具備競爭優勢,產品將被排除在國際交換之外,比較利益就無法實現。而比較優勢是相對於本國的資源和另一國的情況,而在世界範圍內就不一定具有價格競爭力了,加上受到國際金融體制的影響及其他非價格因素如產品質量、性能、款式、包裝、運輸費用、品牌偏好、文化內涵、售後服務、差異化等的影響,使得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由一維決定變為二維決定,即由價格競爭力和非價格競爭力共同決定。如果開發中國家在非價格方面的競爭力太弱,它們即使具有低價格的比較優勢,也會喪失競爭優勢。
第二,經濟全球化的深化發展和新技術革命的興起,形成資本或技術對勞動的替代,比較優勢對一國的意義明顯衰減。
因為在以生產要素稟賦為基礎的比較優勢戰略中,後進開發中國家的勞動密集型產品要始終具有比較優勢的同時也具有競爭優勢;需要具備的另一個條件是,貿易雙方的生產函式相同,即技術是相同的。但實際情況是,許多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技術不是不可改變的。如果說在2O世紀7O年代以前,已開發國家在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中,把經濟資源集中發展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而把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國際市場讓出來,部分開發中國家還能利用具有相對比較優勢的勞動力資源去替代已開發國家失去競爭優勢的勞動力資源,從而能夠在國際市場上大量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那么,從2O世紀8O年代以來,特別是新技術革命的興起,已開發國家廣泛運用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高科技改造眾多傳統產業,大幅度地節約勞動力和降低勞動力成本,則抵消了後進開發中國家在勞動力低成本方面的優勢。不僅如此,經濟全球化的深化發展,使一國所擁有的資源,不僅包括本土的資源,還包括外來資源(國外的資源稟賦),並且在不少產業部門很可能是從國外進人的資本和技術要素在起主導作用。因此,一國資源稟賦的比較優勢已不像過去那樣突出。這種情況下,如果單純依託資源稟賦來確定本國的國際貿易結構,並以勞動密集型產品作為出口導向,帶動產業發展,往往就會陷人“比較優勢陷阱”,後進國家就沒有追趕和後來居上的可能,只能被動地服從於“客觀規律”—— 現有的世界分工格局。
第三,按靜態比較優勢確定產業結構會產生一系列嚴重後果。
一方面,隨著越來越多的開發中國家根據現有的比較優勢參與國際分工,勞動密集型產品的供給也越來越多,再加上國際市場上傳統的勞動和資源密集型產品日趨飽和,國際消費需求結構以及相應的投資需求結構已向更高層次轉換,從而使得這類產品在國際上競爭激烈,我國出口的勞動密集型產品面對的只能是日益縮小的國際市場和日益下降的價格水平,形成與已開發國家高新技術產品交換的貿易條件不斷惡化。另一方面,由於勞動密集型產品的需求彈性小、附加值低,易出現出口的“貧困化增長”,同時,我國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市場過於集中,生產地區分布也不均衡,使我國產品極易遭受國際經濟波動的影響和衝擊;再加上已開發國家對開發中國家歧視性的貿易政策,使我國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受到了諸多貿易壁壘,在國際市場上發展的空間越來越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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