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水利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水利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水利局,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水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2、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擬定全縣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更大建設項目中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並組織實施。
   3、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水法律法規,擬定全縣境內水資源利用開發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入河排污口設定報批或審批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4、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全縣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5、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承擔全縣水事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業普法等工作。負責重大涉水違法案件的查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並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和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6、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查和監督。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供水及多種經營工作,監督執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水利價格、稅收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7、負責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工作:負責農村小水電建設和水資源開發的報批和審批工作,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工作。
   8、負責全縣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上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建議和可行性報告及初步設計,負責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和工程規範及工程質量等工作。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管委會)供水工作。指導節能減排、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9、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全縣涉河建設項目的報批和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境內所有大小河流的治理和開發及河道岸線的管理。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
   10、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土流失的防治、監測等工作,負責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報批和審批工作。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水土保持項目的實施,並負責水土保持規費徵收制度的落實。在宜林地區協助林業部門搞好山林砍伐的規劃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審批工作。
   11、負責縣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的建設,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的相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承擔全縣水利統計、普查及水利信息化工作。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以身作則,忠於職守,堅守崗位,認真處理日常事務,做好來信來訪來電來人接待和上傳下達等工作。 認真做好上級檔案的登記、呈閱、傳閱、辦理和督辦、歸檔,本局檔案的起草、校對、發、送、報工作。  落實局領導會議的決定和所布置的事項及全局中心工作。及時、認真綜合各方面的信息和認真抓好宣傳報導工作,每季度出牆報一期,全年完成市級以上報刊上稿8篇,在市以上網站刊發稿件10篇。 協助搞好信訪、綜治、維穩工作。做好人事管理及年度檔案管理工作。搞好車輛管理,合理調度使用,做到先急後緩,先領導後一般,確保工作需要用車。 抓好本局各項制度的執行、落實。對考勤每月統計、公布一次,作為年終考核獎罰的依據。督促搞好辦公大樓辦公物品、公共財物的安全和防盜、防火及辦公樓區域的綠化、亮化、美化工作。
搞好本單位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配合完成局各項工作。報賬、記賬準確無誤,月報、季報、年報按時、按要求完成,並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匯報,按要求搞好乾部職工“三保二金”等工作的落實。年初搞好全局財務預算,並寫出預算報告,年終搞好決算總結,並上報局主要領導,有關資料整理歸檔交檔案室。搞好工程款項撥付、結算工作,保證資金專款專用,不無故拖欠、延期。負責協助搞好水政、設計室等上繳費用的收取和打字室收費結算,做到及時入賬。負責建設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借調人員工資及辦公樓租賃費的收取結算工作,每月交財務報表一份給局長,負責搞好局固定資產的管理。 水利建設資金使用管理無違規行為。與相關上級財務部門搞好工作銜接,積極爭取預算外資金。負責年初財務預算和年終財務報表工作。
防汛辦
認真落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防汛指標、指示、縣領導、局領導交辦的防汛工作任務。4月底前制定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方案,並與各鄉鎮及有關單位簽訂好水利水電工程防汛責任狀。收集、整理當年的水情、雨情、水文、氣象信息,年終彙編裝訂成冊交辦公室存檔。主動向上級領導、主管部門匯報情況,重要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 認真做好汛期(4月1日至9月31日)值班,堅持24小時值班不離人,做好值班記錄,監督處理好當日防汛中出現的問題。抓好水庫的蓄水保水工作,分析蓄水保水形勢,保證安全度汛和蓄水抗旱。  搞好汛前檢查,並且有檢查報告單和匯報材料,發現問題儘早處理,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在設計暴雨內不垮一座上型水庫。 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報導,縣防汛網內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全年辦防汛抗旱簡報4期以上,在市級以上新聞網站刊發稿件5篇。按要求認真做防汛物資器材儲備安排,抓好落實,保證專物專用,隨時調用,有表格統計。按要求做好冬修進度情況的上報工作。  認真做好“芙蓉杯”水利競賽對各股室所提交資料的彙編工作和全局各項中心工作。
水政水保股
加大水法律法規宣傳力度,3月份利用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對縣城和各鄉鎮(管委會)進行宣傳中央一號檔案和新水土保持法,並出宣傳欄一期,有記錄、文字材料,在市以上新聞網站刊發稿件3篇。 加強河道管理,加大水政執法工作力度,嚴禁濫采亂挖,防止水土流失。對水事違法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罰到位,水政執法效果好。年內必須辦理水事違法案件1起以上。 各水利規費收繳好,全年收取水土保持費、采砂管理費、水資源費等總計完成25萬元,每增加壹萬元提15%作為下鄉補助,每減少1萬元年終目標責任制扣1分。完成20萬元以後適當報銷辦案經費。 取水許可證登記、建檔、發證、年檢、換證工作達100%。制訂河道清障規劃、開展河道劃界工作,並組織逐年實施,完成太陽坪河段500~1000米的清障治理,達到治理目的;保障全縣境內河道行洪暢通(以市碧辦驗收認可為準)。搞好河道綜合整治工作,通過省市驗收。在國道或省道傍醒目地段訂立一塊永久性宣傳碑(費用由局負擔)。進一步完善轄區內水資源保護規劃,資料齊全完整並按時交局檔案室存檔,配合完成全局中心工作。
抗旱服務隊
認真落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抗旱指標、指示及縣領導、局領導交辦的抗旱工作任務。在抗旱期間利用現有的抗旱設備積極參與抗旱服務及技術指導工作。平時做好抗旱設備的保養、維修及保管工作。利用抗旱設備進行有償服務,增加抗旱服務隊收入。
水管站
制定、簽訂與各鄉鎮(管委會)水利工作站、縣管工程目標管理責任制,強化基層站所管理;組織各鄉鎮(管委會)水利工作站學習宣傳中央1號檔案精神,配合完成局其它中心工作。督促鄉站搞好上型水庫汛期檢查,有記錄和匯報材料,並對存在明顯問題的水庫協助防汛辦、水利股等股室拿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好,保證不垮一庫一塘一壩。理順鄉站管理體制,特別是水廠供水資料和財務建賬管理,同時,由局內審股對其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督審計。經常下各鄉鎮(管委會)站(所)及縣管工程了解情況,幫助處理有關問題,進行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督促檢查鄉站完成年初責任制規定的各項工作。按時按要求做好下年度小農水及安全供水項目安排計畫;負責落實小農水建設工程(含人飲工程)的承包單位,並簽訂好承包契約書,開工後,經常配合質監和有關單位對工程進度和質量進行檢查;辦好建設樣板工程2處以上。工程付款有驗收及結算依據,將有關資料整理成冊交局檔案室歸檔;配合相關股室搞好與本股室業務相關的項目前期工作。督促各鄉水管站加強對上型各個水庫及渠道的管理,對大壩上的草木,春秋季各砍1次,確保無灌木叢生,渠道暢通,保證有效灌溉,最大限度地發揮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督促鄉鎮水利工作站加強已建安全飲水工程的管理,確保供水安全和正常運行。在市以上新聞網站刊發稿件5篇。重點宣傳小農水項目,多向省水利水電雜誌社投稿。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搞好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水利股
配合防汛辦參加上型水庫的汛前安全大檢查,並對發現存在明顯問題的水庫提出處理意見。配合完成局裡其它中心工作。積極完成市局下達屬本股室的各項任務,確保工程質量,同時做好在建工程報表。抓好上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及配合相關股室搞好與本股室相關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全縣水庫大壩工程建設和維修工作,並做好技術服務工作。按要求做好上年度所轄工程的掃尾工作,及時參加工程驗收。按照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嚴把工程進度關、技術關、質量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工程完工後將工程資料整理成冊,交局檔案室歸檔。對所轄水利建設項目落實上傳下達、情況匯報,統計報表及時,所轄重點工程全面推行“三制”,督促施工方做到安全管理,不得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導江河、堤防、溪流、水庫的治理和開發。 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搞好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股室工作人員應遵守局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公共部分。
質監站
按照工程建設的質監要求,參加由局投資且屬本站職權內的水利水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將每年工程驗收資料收集裝訂成冊歸檔。當年局投資的水利水電工程項目,要列出表格,按設計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有專門的記錄,並對工程關鍵部位必須到現場進行質監。工程質量監督體系完整,保證各項工程質量評優;嚴格把好工程施工質量關,主要建設材料要送檢,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必須責令施工方返工或採取相應補救措施,並有文字通知記錄。參加由建設單位通知的工程設計施工圖紙的會審工作。參加對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有文字材料。通知工程的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辦理經施工招標工程的質監申報書手續。 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搞好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配合完成局其它中心工作。
電力股
搞好轄區電站的安全年度檢查工作和水利電力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小水電開發。實施好以電代燃料、增效擴容和農村電氣化項目,完成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任務,搞好各種統計報表。配合相關股室搞好與本股室業務相關的項目前期工作。完成貫寶渡電站以電代燃料工程驗收前期準備工作和南團壩電站、地靈電站、磨石電站電氣化改造項目及新樂鋪電站、沙灘電站增效擴容工程。
規計辦
協調組織各相關股室搞好各項水利工程規劃編制和報批工作,並把好規劃技術關。及時了解和跟蹤國家投資政策變化情況,及時配合併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做好列入國家計畫項目的初步設計及評審工作。做好國家投資水利項目基建計畫的申報及報批工作。按時填報各項報表和各項統計,特別是績效考核數據上報。 會同相關股室,協助配合市局搞好本縣重點工程招投標工作,並收集整理招投標資料存檔。做好全縣水利綜合統計工作。積極配合局領導搞好項目爭取工作,並及時準備相關資料。配合完成局其它中心工作。
內審辦
按規定完成本系統各項水利工程完工後的造價審計,送審工程資料齊全的在2個月內必須完成審計,並有審計結論報告。水利工程項目審計準確率達95%以上,經得起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部門的監督審計。加強水利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參與水利工程隱蔽項目驗收工作。搞好鄉鎮水管站財務移交工作。
設計室
全年實際完成收入最低不少於 50 萬元,收入必須入賬,嚴禁私分資金。請人做事的工資不列入本室的收入,負責搞好單位資質的年審工作。資金到位率在80%。按時交納設備使用耗損費用7萬元。按時完成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規劃設計,不影響施工。年初有工作計畫,年終有工作總結,每月有財務收支報表給分管領導,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可參照本局的制度執行)。 勘察設計質量合格率達100%,質量優良率90%以上。全室人員要遵紀守法,無違法亂紀行為。按每年一簽搞好聘用臨時人員契約,但只能連續簽訂兩年契約,兩年後必須先辦理解聘手續再續簽,明確其人事關係與局無關,“三金二費”的落實等問題。本室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福利待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招待費、辦公費等所有費用由本室自行負責解決,應按時發放、交納,不能拖欠。全室人員要積極參加本局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開會、學習(經局領導或室領導批准的除外)。配合局其它各項中心工作的完成。抓好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全年不出現各類安全事故。切實做好各種資料的整理歸檔;有關資料要在每年底或下年元月份整理成冊交局檔案室一份存檔。

現任領導

局長:謝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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