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峽市教育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銅峽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青銅峽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附則,

職能轉變

(一)調整的職責
將原青銅峽市教育體育局體育方面的職責整合劃入文化體育廣電局。
(二)加強的職責
⒈加強職業教育工作,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
⒉加強全市中國小、幼稚園財務內審工作職責。
⒊加強對學校安全維穩工作的監督管理,完善防範與應急制度和措施。
⒋加強民辦教育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規範辦學行為,提高辦學質量。
⒌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社會實踐鍛鍊、各項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等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民辦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基本檔案,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計畫;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推動職業教育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和推進民辦教育的協調、規範發展;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組織國語測試工作。
(三)負責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做好全市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及網路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報送。
(四)統籌教師隊伍管理,負責教師培養培訓工作及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特崗聘用、崗位設定、績效考核、獎勵處罰等管理;規劃指導學校師德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組織實施;指導教育系統人才培養、開發、引進和交流工作。
(五)統籌管理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管理教育基本建設,完善學校布局;監督、審計各學校財務收支和使用情況;指導、監督學校國有資產管理、預決算、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做好貧困生助學金髮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標準。
(六)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行風建設和校務公開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學校領導班子及成員的考核、選拔和推薦工作;做好學校教育宣傳和教職工的穩定工作。
(七)指導檢查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中國小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綜合治理,指導檢查學校安全維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征訂教材的審定,承擔地方課程及教輔材料管理工作。
(十)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青銅峽市教育局設5個工作崗位:
(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財務、國有資產、政務公開、教育宣傳、來信來訪、安全保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檔案;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及本局議定事項的辦理工作;承擔指導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教職工違紀案件;負責抓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綜合治理、校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領導幹部履職考核和黨風廉政教育;承擔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二)人事與信息
負責局機關學校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教職工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人員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及中國小、幼稚園特級教師、骨幹教師、優秀教師、名師的推優、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工資的審核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骨幹教師、校長、園長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現代遠程教育管理和局機關網路管理工作。
(三)計財與內審
制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計畫,負責學校布局調整;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組織基層單位匯制教育事業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專項款及公用經費的核算;負責基建及校舍改造的規劃、立項、報建、設計、招投標及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監督預算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預決算等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培訓學校的財務人員;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報送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訂非義務教育學校收費標準及管理辦法。
(四)教育管理
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管理工作;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基礎教育綜合改革,鞏固“普九”成果,協同督導室做好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負責中國小征訂教材的審定和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德育工作、科普教育、校外教育、環境美化和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生電子化學籍管理和初高中畢業生審查驗印工作;承擔基礎教育考試評價制度改革以及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基本教學檔案的擬定工作;查處各類侵害學生身心健康案件及相關來信來訪工作;承擔民辦學校的審批、年檢、更名、撤銷等具體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承擔關工委交辦的相關工作。
(五)體衛藝與安全管理
指導、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相關工作;承擔指導、監督各級各類學校的校園安全管理和設施配備工作;制定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協調、指導、督查教育系統維穩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平安校園創建、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和教育局機關普法工作,指導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控制工作。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核定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後勤事業編制2名。

附則

(一)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市教育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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