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統一由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意見

為審理好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統一由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意見
一、除按規定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外,全省涉外民商事一審案件統一由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二、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全省範圍內的下列涉外民商事案件:
(一)、涉外契約和侵權糾紛案件;
(二)、信用證糾紛案件;
(三)、申請撤銷、承認與強制執行國際仲裁裁決的案件;
(四)、審查有關涉外民商事仲裁條款效力的案件;
(五)、申請承認和強制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裁定的案件;
三、涉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當事人的民商事糾紛案件的管轄,按照本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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