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

《青海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是一部青海省政府相關部門於2001年06月15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布單位:82702
  • 發布文號:青政辦[2001]127號
  • 發布日期:2001-06-15
  • 生效日期:2001-06-1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82702
【發布文號】青政辦[2001]127號
【發布日期】2001-06-15
【生效日期】2001-06-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
(青政辦〔2001〕127號)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今年6月以來,西寧市連續發生4起食物中毒,造成約300多人中毒事故,給人民民眾的生命健康帶來嚴重危害。6月14日西寧鐵路一中發生一起學生集體用餐食物中毒事件。當日,該校約300名中小學生在學校早餐後,陸續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食物中毒症狀,到晚上共有200餘名中小學生中毒,並送往醫院搶救治療。經初步調查發現,西寧鐵路一中的食堂內無冷藏設施,廚房的牆壁和屋頂上布滿霉斑,廚房內溫度過高;廚師缺乏基本的食品衛生知識,使加工的早餐在高溫下長時間擱置,使其變質,引起食物中毒。
省政府對此事故高度重視,根據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為切實加強學校衛生工作的管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及衛生、教育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學校和學生食品及餐飲衛生工作,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各級衛生、教育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抓住當前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有利時機,加大對各級各類學校(包括幼稚園)的食品衛生專項整治力度,做好夏季食物中毒防範工作,認真部署和落實各項預防、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食物中毒隱患。
二、要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管理,特別要重視學校集體食堂、學生集體餐供應單位的監督檢查,對學生集體用餐加工、運輸、採購和分發等關鍵環節要進行嚴格控制。對無衛生許可證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單位要堅決予以取締,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要依法查處。
三、要加強學校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教育工作。各地要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通過科普讀物、宣傳畫、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對常見的亞硝酸鹽、毒蘑菇、細菌性食物中毒的症狀及預防控制措施要大力宣傳,提高人們的自我保護能力。
四、建立學校衛生責任制。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及校內飲食餐點等衛生管理工作有專人負責,要按照有關學校衛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強學校食堂操作人員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加強對操作間衛生管理。對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發生類似事故的單位要追究其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要切實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提高警惕,完善各項保衛工作制度,防止發生投毒等惡性案件的發生。
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食物中毒患者的救助準備工作,落實食物中毒救治預案,做好有關藥品、器材和搶救人員的準備工作。同時,加強對基層衛生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好對食物中毒事件的緊急救治準備工作。
七、要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報告制度,對違反規定瞞報、遲報、虛報情況,以及不負責任,措施不力,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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