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保護氣象台站觀測環境的規定》是198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保護氣象台站觀測環境的規定
- 發布文號:青政[1992]53號
- 發布單位:82702
- 發布日期:1992-06-29
- 生效日期:1992-06-2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青海省保護氣象台站觀測環境的規定》是198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青海省保護氣象台站觀測環境的規定》是198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檔案內容青海省保護氣象台站觀測環境的規定第一條為了保護氣象台站的觀測環境,獲取長期穩定、具有代表性、準確性、比較性、能反映當地氣候狀況的氣象觀測資料...
《青海省氣象條例》是為了發展氣象事業,規範氣象工作,準確、及時地發布氣象預報,防禦氣象災害,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資源,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務,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青海省實際,制定的條例。2001年6...
對在保護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七條 本辦法保護以下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一)國家基準氣候站、國家基本氣象站、國家一般氣象站、自動氣象站、太陽輻射觀測站、酸雨監測站、生態氣象監測站(含農業氣象...
第一條為了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確保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和可比較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氣象設施,是指氣象探測設施、氣象信息專用傳輸設施和大型氣象專用技術裝備等。...
二是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畫;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三是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
中國氣象局通知 中國氣象局關於印發國家級地面氣象觀測站遷建撤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為落實《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規範國家級地面氣象觀測站的遷移、新建和撤銷管理工作,現...
第十八條 新址正式啟用應當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有關業務規定。第十九條 新址啟用和對比觀測完成之前,應當按照《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國家有關標準和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有關要求嚴格保護舊址的氣象探測環境。第二十條 有...
第五條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工作。設有氣象台站的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做好本部門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工作,並接受同級氣象主管機構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
國土空間規劃調整涉及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的,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報批前應當徵求氣象主管機構意見。第九條 下列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一)國家基準氣候站、國家基本氣象站、國家一般氣象站、區域氣象觀測...
確保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和可比較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