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全省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布局及學科專業結構的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全省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布局及學科專業結構的意見》是青海省人民政府2013年11月27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信息,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

基本信息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近年來,全省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注重學科專業建設,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培養了大批社會所需人才,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和人民民眾對教育的新要求,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學科專業及人才培養結構等還不能完全適應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為進一步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現就最佳化全省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布局及學科專業結構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根據我省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建設需要,主動適應全省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新需求,跟進循環經濟先行區建設的步伐,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培養創新型、複合型、套用型、技能型人才為目標,以促進學生就業為著眼點和落腳點,建立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機制,鼓勵特色發展,進一步最佳化學校布局和學科專業結構,加大學科專業建設力度,努力形成經濟社會發展與人才需求相適應的、優勢突出、特色鮮明、布局合理、結構最佳化的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學科專業體系,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二)工作目標
全面調整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學科專業結構,到2015年,初步建立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結構動態調整機制,基本形成與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和人才市場需求相適應的學科專業體系和人才培養結構。高等職業院校增加到8所,職業教育布局較為合理,專業設定能夠緊貼全省支柱、優勢和特色產業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形成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學校為主體的專業建設工作機制。
到2020年,高等教育定位更加準確,服務我省現代化建設能力不斷增強,學科專業及人才培養結構與產業結構更加吻合,產學研結合更加緊密,專業動態調整機制更加完善。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明顯提升,實現專業對接產業發展,形成學校之間專業布局協調發展、優勢互補、各有特色的專業格局。

主要任務

緊緊圍繞我省“兩新目標”、“三區建設”和“三大歷史任務”,最佳化院校布局和學科專業結構,構建職業教育“立交橋”,促進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提高學生就業能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三)科學確定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辦學定位
根據我省高等院校辦學歷史、區位優勢和資源條件等,立足服務青海經濟社會發展,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提升社會服務能力,科學確定學校辦學定位、發展規模及人才培養規格和學科專業結構。青海大學加快“211工程”、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中西部高等學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建設步伐,做強工學、做精醫學、做優農學、提升經濟學和管理學等學科專業,加強科學研究,建設教學研究型綜合大學。青海師範大學合理安排師範教育規模,在培養好基礎教育師資、加強教師繼續教育和藏漢“雙語”師資培養培訓的同時,加大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力度,發展適應我省經濟社會需求的套用型學科專業,2016年完成新校區建設,建成青海套用型綜合大學。青海民族大學以建設綜合型民族大學為目標,在辦好民族特色學科專業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學科專業方向,發展適應民族地區經濟社會需要的理工類特別是工學類等套用型學科專業,增強少數民族人才培養的適應性。
高等職業教育要以行業為依託,充分發揮行業優勢,突出行業特色,加強與行業企業深度合作,重點培養高技能型人才,發揮職業教育的引領作用。中等職業教育通過政策引導,鼓勵初、高中畢業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最佳化高中階段職普比例,以培養技能型人才為重點,發揮中等職業教育對產業基礎人才的支撐作用。
(四)構建職業教育辦學新格局
根據我省優勢、特色、新興產業和生產生活性現代服務業發展及工業“雙百”工程的需要,重點最佳化全省高等職業院校布局,擴大高等職業教育辦學規模。西寧、海東兩市和海西州在現有中等優質教育資源的基礎上,擴大辦學規模,提升辦學層次,各建設1所綜合類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拓寬中職與高職專業對接渠道,加大面向中職的高職招生計畫。到2015年,力爭高等職業教育規模占高等教育規模的45%,中等職業教育規模占高中階段教育的50%左右;到2017年,高等職業教育規模占高等教育規模的50%。最佳化州、市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改變目前中等職業學校辦學相對分散、部分學校規模偏小的狀況。到2020年,職業教育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實現特色化、規模化、集團化辦學。
(五)最佳化招生計畫推動學科專業調整
針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需要,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層次學校的辦學實際,推進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改革,最佳化教育結構和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勞動就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發揮政府巨觀調控作用,最佳化招生計畫,科學合理確定招生規模和分專業招生計畫,按照“有增加、有保持、有調整、有壓縮”的總體要求,採取增招、減招、限招、隔年招和停招等調控手段,推動學科專業結構的最佳化。鼓勵學校調整同一區域內已開設的專業,通過拓寬專業方向、聯合培養等形式,在調動學校辦學積極性的前提下,調整區域內現有重複專業,整合教育資源,不斷擴大規模辦學。重點壓縮就業率長期偏低專業的招生規模。
(六)改造傳統學科專業拓展新興學科專業
立足現有基礎,堅持開放辦學,加大傳統學科專業改造力度。高等教育通過不斷調整專業方向、最佳化課程體系、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等方式,增強專業的適應能力。到2015年,高等教育重點改造文學類等傳統學科專業,職業教育重點改造教育類等傳統專業,實現新的內涵式發展。同時圍繞新能源、新材料、鹽湖化工、有色金屬、裝備製造等產業新增設39個學科專業。到2020年,主要拓展油氣化工、煤化工、輕工紡織、科技服務、現代物流等產業相關學科專業。
(七)加強重點學科專業建設
優先發展與我省“十大特色工業”、“農牧業十大特色產業”、“十大特色服務業”等緊密結合的套用型學科專業,將生源和畢業生就業狀況好、人才培養質量高的學科專業作為重點學科專業進行建設。到2015年,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著力加強公共基礎、資源環境、化工、機械、水利、信息技術、電子信息、地質類等61個重點學科專業建設。到2020年,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大力培植新的學科專業增長點,進一步拓寬專業口徑,形成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的學科專業群,不斷提高支撐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八)加快發展藏區職業教育
強化藏區職業教育支撐產業發展和學生就業能力培養,在辦好現有傳統專業的基礎上,加大異地培養力度。深入推進與對口支援六省市的職業教育合作機制,擴大異地辦學規模,到2015年,異地辦學規模占我省中等職業教育規模的20%。藏區不具備開設條件的專業,主要通過與省外職業院校聯合培養的方式,採取“委託培養”或“1+2”等模式(一年在藏區學習文化基礎和部分專業理論課程,兩年在省內外職業院校學習專業理論和實踐課程),使更多的藏區初、高中畢業生接受優質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提高綜合素質能力,拓寬就業渠道,鼓勵和引導畢業生面向到省內外就業。加快培養藏漢雙語兼通的套用型、技能型少數民族專門人才。
(九)構建職業教育“立交橋”
建立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升學和繼續學習制度,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貫通的人才培養模式,在現有高職院校與中等職業學校6個專業對接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專業對接面,到2015年,構建職業教育“立交橋”。根據市場對人才的需求,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20個專業的全面對接,探索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教育貫通途徑。注重在專業設定、培養目標、教學條件、課程體系、教材建設等方面的有機銜接,提高職業教育對產業發展的人才支撐力,促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十)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高等教育根據產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積極探索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省外高校聯合培養和訂單培養等靈活多樣的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實踐育人環節,結合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分類制定實踐教學標準,增加實踐教學比重。實施卓越工程師、卓越農林人才等教育培養計畫。推進產學研結合,建設一批校外教育教學實踐基地,逐步提高高校科研團隊參與產學研合作的比例。著力培養套用型、複合型、技能型人才,提高大學生的就業和創業能力。
職業教育要對接全省產業發展需求,深入推進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等人才培養模式,積極開展委託培養、定向培養、訂單培養,建立健全行業指導工作機制,建立有行業企業參加的辦學諮詢、專業設定評議和教學指導機構,推動教育與產業、學校與企業、專業與職業、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的有機融合,逐步提高對我省產業發展的人才供給能力。
(十一)加強專業教師隊伍建設
以教書育人為根本,建立健全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和專業能力建設長效機制。開展各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和專業能力培訓,不斷提高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學科專業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高等教育深入實施“崑崙學者計畫”、“135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高層次人才引進工程”,加大學術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力度,加強工學類和新興專業師資隊伍、中青年教師和創新教學科研團隊建設。通過協同創新平台建設、企業基地建設,與科研院所合作等形式,提高教師的教學實踐能力。努力改善專任教師學歷結構,到2015年,力爭專任教師博士學位比例達10%,2020年達到20%。對高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給予必要的編制和經費保障。
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力度。通過公開招錄,吸收優秀大學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等,增加專業課教師數量,解決教師隊伍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的突出矛盾。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雙師型”教師隊伍為目標,通過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青年教師到企業專業實踐計畫”,加大職業院校專業教師國家級、省級培訓力度,促進教師提高相關實踐操作技能和實踐教學能力。加快研究生層次教師培養步伐,培養面向新興產業、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教師。到2015年,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比例達到50%,2020年達到70%。

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學科專業巨觀調控
最佳化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布局及學科專業結構調整,事關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事關建設新青海、創造新生活的目標實現。省政府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布局及學科專業結構最佳化調整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納入整體工作計畫,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巨觀調控力度,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機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專業設定的管理、評估、招生計畫、資金投入、過程監控等手段,建立健全專業建設監測體系和專業設定預警、退出機制,加強對全省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學科專業建設的統籌規劃和巨觀管理工作。省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布局及學科專業建設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中,加強指導和建設。省財政和省編制部門對各院校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和建設在經費、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各地要加大對區域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建設的統籌管理,制定學校布局和專業設定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採取有力措施,推動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十三)建立人才需求預測發布機制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協同教育、經委、工商、行業等部門及地方成立協調小組,共同分析研究人才需求狀況和趨勢,對人才過剩的專業提出預警,建立人才需求結構的預警機制。形成部門綜合協調、分工協作、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密切配合的人才需求預測發布機制,建立人才培養規劃與需求緊密銜接的人才培養體系。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要建立並不斷完善自我適應、自我調整的學科專業結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全省人才需求預測情況,及時向學生髮布人才需求信息,指導畢業生就業,適時調整學科專業。
(十四)加大學科專業建設經費投入
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通過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省級財政適當增加投入、學校在收取的學費中自籌、行業經費支持、合理利用信貸資金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等措施多渠道籌措資金,多元化投入,聯合辦學,支持布局結構調整和學科專業建設。加大教育經費支持學科專業建設支出比例,對社會效益明顯、就業質量好,符合我省發展戰略目標的學科專業在經費上予以重點獎勵扶持;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學科專業的發展和創新;支持教學基礎設施、課程、教材、實訓基地和專業教師隊伍建設。各地要加大對區域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建設的投入力度,同時切實落實城市教育費附加用於中等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的規定。
(十五)充分發揮行業的指導作用
各學校依拖行業企業優勢,充分發揮行業在人才供需、教育發展規劃、學科專業結構、課程體系、評價標準、教材建設、實習實訓、師資隊伍、集團化辦學等方面的指導作用,促進行業企業在專業建設和教學實踐中積極作為,不斷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適應性。探索建立學校與企業間的雙贏機制,形成行業企業支持專業建設、學校積極為行業企業服務的互利互惠局面。
(十六)加大資源整合力度
各學校是學科專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工作的主體,要發揮全體師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全校共同推進學科專業建設的良好氛圍。在調整學科專業結構中,不斷最佳化資源配置,強化校級統籌,突出重點,體現特色。在教學、師資、設備、教材、實驗實訓、公共服務體系等方面按學科專業結構最佳化調整要求整合資源。對新增專業所需師資,通過校外聘請、校內自然減員補充、崑崙學者計畫引進等措施加以解決;對因學科專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專業相近的師資及時組織轉崗培訓;對專業不對口的師資,可從事基礎課教學;對中青年教師採取進修深造等辦法,安排離崗學習,以適應學科專業結構最佳化調整的需要;對其他富餘的專業課師資轉向成人繼續教育,設立面向社會的培訓機構,開展社會所需的各類培訓工作。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
最佳化調整高中等學校布局及學科專業結構,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周期較長。各地區、各部門和各高中等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實施。既要積極作為,又要穩妥推進;既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遵循高中等教育辦學規律,又要加強政府的巨觀調控,因勢利導,有力推動;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成熟先行,循序漸進,確保平穩順利,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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