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暫行規定》印發於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六日。為建立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管理新體制,積極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加快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努力實現保護資源、有序勘查、加強監督、維護權益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求,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暫行規定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青海省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暫行規定》印發於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六日。為建立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管理新體制,積極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加快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努力實現保護資源、有序勘查、加強監督、維護權益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求,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青海省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暫行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六日 青海省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建立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管理新體制,積極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加快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
青海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提高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水平,維護良好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必須符合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和產業政策重點...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0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鼓勵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有關規定的通知》(青政辦〔2010〕288號)以來,我省先行開放了九個重點勘查區進行試點,鼓勵大型企業選擇未設探礦權區域進行風險勘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引進大型企業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暫行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引進大型企業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暫行...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全省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管理,建立健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管理的長效機制,從源頭防治腐敗,現提出如下意見。 [1] 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工作的意見 所屬地區 青海...
《青海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於2010年1月29日發布,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礦產資源管理,規範和指導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和保護工作,提高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資源保障水平,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制訂了《青海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並經國土資源部批准,印發。
(三)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2號)、《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規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暫行規定的通知》(青政〔2006〕47號)、《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暫行規定的通知》(青政辦...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通知的實施意見》是由青海省人民政府2005年11月16日下發的檔案。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通知的實施意見 檔案號 國發〔2005〕28號 發布時間 2005年11月16日 ...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環保局、省安監局關於《青海省礦產資源整合總體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促進礦業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推動全省礦產資源科學、和諧開發,促進礦產企業與資源地民眾共同受益,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帶動當地民眾受益機...
青海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1994年10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4年10月22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十二號發布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促進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與管理,根據國務院《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