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4/5/18 
  • 文號::青政辦[2004]90號 
  • 服務對象:機關 
  • 索引號:015000185/2004-00053 
  • 主題分類:15、公安、安全、司法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我省中國小危房比重依然較高,隨著雨季來臨,極易發生校舍倒塌等事故;中國小消防等設施和措施的不落實,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為切實做好中國小校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國小校的安全工作,把落實中國小校財產及師生安全防範工作作為認真踐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件大事來抓,不斷強化 “生命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認真分析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本地區學校安全工作的現狀,結合實際,以雨季安全防範為重點,切實落實學校校舍及其他各項安全防範工作的任務和措施,真正將學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中國小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確定一名領導分管中國小安全工作,並對中國小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督導部門要加強檢查和督導,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要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制,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情況報告制度,加強省、州 (地、市)、縣之間的信息溝通。凡是在本地區學校內發生的突發事故和緊急重大事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在做好應急處置的同時,必須及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情況特別嚴重的可以越級上報。對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責任事故以及發生事故後瞞報、漏報的,必須嚴肅追究直接責任者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組織專人對所在地中國小校,特別是農村牧區學校的校舍狀況、排水渠等防雨排水設施、消防安全設施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要切實加強對中國小危房的管理和改造,隨時注意檢查,不留死角,對 B、C級危房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搶修;對危及師生安全的 D 級危房,要採取果斷措施封閉停用。對於學校的廁所、圍牆等附屬建築也要進行安全檢查。各地區要充分用好中國小校危房改造資金,重點解決影響中國小校舍安全的突出問題。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安排和指導中國小校,結合不同年齡段學生心理特點,認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和具有針對性、實用性的安全教育活動,加強對中小學生郊遊安全、交通安全、飲食衛生安全、自我救生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廣大中小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保證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五、各級各類中國小校要儘快成立學校安全防範工作領導機構,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安全任務。要加強學校的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宣傳教育等工作,切實做到防患於未然,努力為廣大中小學生營造安全的學習環境。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本地、本校實際,制定各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做到一旦發生事故即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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