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中國青海結構調整暨投資貿易洽談會邀請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中國青海結構調整暨投資貿易洽談會邀請工作的通知》是2006年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07中國青海結構調整暨投資貿易洽談會邀請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文號:青政辦[2006]172號
  • 發布日期: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中國青海結構調整暨投資貿易洽談會(以下簡稱:青洽會),得到了省內外、國內外的高度關注和廣大企業的廣泛參與及支持,已成功舉辦七屆。目前,“青洽會”已成為全省招商引資、擴大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視窗,也是全省人民經濟社會生活中重要的活動和節日,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7年“青洽會”定於6月下旬在西寧城南新區舉辦。根據歷屆“青洽會”兄弟省區市參會參展的情況,為認真做好2007年“青洽會”的邀請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邀請形式
2007年“青洽會”的邀請工作共分四個組分別進行。第一組由省政府一名副秘書長帶隊,省政府辦公廳統一致函,省招商局具體負責和銜接,赴甘肅寧夏陝西河南、內蒙、山西等省區市進行邀請。對口接待部門省人防辦、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廳、省農牧廳、省監獄管理局參與邀請。
第二組由省政府一名副秘書長帶隊,省政府辦公廳統一致函,省招商局具體負責和銜接,赴四川、重慶、雲南、廣東、廣西、福建等省區市以及所屬的重點城市(廈門、廣州等城市)進行邀請。對口接待地區和部門海北州政府,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民政廳、省旅遊局、省地稅局參與邀請。
第三組由省經委一名副主任帶隊,省政府辦公廳統一致函,省招商局具體負責和銜接,赴國家發改委、國資委、商務部、中國貿促會和湖南、湖北、江西、浙江、安徽、江蘇、上海、山東、青島等國家部委和省市以及所屬的重點城市(南京、杭州等城市)進行邀請。對口接待地區和部門西寧市政府、海西州政府、海東行署,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計生委、省商務廳、省建設廳、省科技廳、省環保局、省質監局、省貿促會參與邀請。
第四組由省經委一名副主任帶隊,省政府辦公廳統一致函,省招商局具體負責和銜接,赴全國工商聯、國務院台辦、國家民委和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國家部委和省市進行邀請。對口接待部門省民委、省台辦、扶貧辦、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糧食局、省林業局、省國稅局、省工商聯參與邀請。
除此以外,對貴州、西藏、海南、新疆和新疆建設兵團等省區的邀請,由省政府辦公廳統一致函,省招商局提供相關資料,對口接待部門省交通廳、省勞動保障廳、省藥監局、省新聞出版局領導帶隊,在省政府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邀請。
二、邀請任務
一是向被邀請省、區、市政府轉交省長邀請信;二是遞交2007年“青洽會”的邀請函和總體方案;三是遞交參加2007年“青洽會”籌備會的通知;四是拜訪組織企業參加“青洽會”的相關部門及中介機構,介紹青海和“青洽會”的基本情況,並誠摯邀請對方組織企業參會參展。
三、具體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2007年中國青海結構調整暨投資貿易洽談會總體方案》(青政辦〔2006〕158號)要求,將當前的邀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舉辦“青洽會”重要性的認識。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召開專門會議安排並抓好對口省區市邀請工作,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做到責任明確,任務具體,使“青洽會”的邀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一是配合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經委、省招商局前往被邀請的地區和部門,儘快將確定的領導名單報到省招商局。二是其餘各省區市的邀請工作由地區、部門負責,派主要領導親自帶隊前往邀請,並與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招商局做好銜接工作,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發函,省招商局提供相關資料。三是邀請工作從2006年11月24日開始,12月10日以前結束,各邀請小組和對口接待部門要將邀請的結果於12月15日以前報省招商局。對未邀請的中央和國家各部委、協會、企業集團,放在2007年2月初至春節之前進行邀請。
希望各地區、各部門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各自分工任務,明確職責,相互溝通,把邀請工作作為辦好“青洽會”的一項重要內容來做好、抓實。省招商局要做好前期協調、銜接等各項準備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邀請工作,為明年3月召開的籌備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附屬檔案:1、2007年中國青海結構調整暨投資貿易洽談會省外客商邀請任務分解表(略)
2、2007年中國青海結構調整暨投資貿易洽談會邀請及接待分配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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