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縣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細則(2015—2020年)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辦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辦發〔2015〕107號)和《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細則(2015—2020年)的通知》(廣府辦發〔2016〕26號)精神,按照省、市、縣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部署,為提升農村教育辦學水平,加快推進我縣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讓每個鄉村孩子能夠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確保到2020年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將師德師風建設擺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傳、考評、監督、獎懲機制,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師德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職業道德理想教育等融入職前準入、職後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每年集中開展一個主題教育活動,推動師德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加強師德宣傳,切實發揮評優表揚的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對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各級教學名師的宣傳,積極開展“學先進、樹典型”活動,激勵、引導鄉村教師強師德、揚師表、作貢獻;加強師德考評,進一步完善師德師風考評體系,把師德表現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崗位聘用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加強師德監督,將師德建設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進一步健全學生、家長、教師、社會共同參與的師德師風監督約束機制,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從嚴治理違規違紀現象,規範鄉村教師行為;抓實師德責任,嚴格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中國小校(幼稚園)主要領導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制和問責制,把師德師風建設作為考核學校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的一項重要指標;加強組織建設,切實加強鄉村學校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積極關心教育鄉村教師,優先發展甘於奉獻的優秀鄉村教師為黨員,從政治上、思想上關心鄉村教師的生活與成長,增強歸屬感和責任感;豐富文化生活,重視鄉村教師特別是青年教師心理健康疏導,增強鄉村教師職業認同感和幸福感。
二、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縣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鄉村教師崗位特點,合理設定招聘條件、最佳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質量,確保鄉村學校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特別是體育、音樂、美術、科學、心理健康等課程。要按照專業對口原則,為鄉村學校補充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等緊缺學科專業教師,對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採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鼓勵在職藝體教師走教,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社會體育藝術專業人才和優秀退役運動員,按照相關規定從事學校體育藝術工作。繼續實施好“特崗計畫”,根據三年內減員情況,積極爭取擴大招聘規模,選聘熱愛教育事業的優秀大學畢業生到鄉村學校任教。積極組織申報省屬免費師範生定向培養計畫,做好免費師範生招錄工作,定向培養一批素質較高的鄉村教師。加強與師範院校合作,為鄉村中國小校定向培養“一專多能”型教師。
寄宿制學校確因學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按《勞動契約法》招用補足相關人員。建立健全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鼓勵校長教師向農村薄弱學校交流。完善普通高校畢業生鄉村學校任教到崗學費獎補機制,對取得教師資格併到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按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鼓勵、引導優秀高校畢業生服務鄉村教育發展。城鎮學校新任教師1年試用期滿,原則上先到鄉村學校任教2年以上。現職特級教師、教學名師要聯繫1-2所鄉村學校,每年開展2-4次送培送教活動。鼓勵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教學名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由縣財政按照每課時100元的標準為其提供經費,學校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條件。
三、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全面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足額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落實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按照地理位置、工作環境、交通條件差異等情況將全縣享受農村教師生活補助的學校劃分為三類,按400元—600元確定各類學校的執行標準,重點傾斜於村小、教學點和艱苦邊遠地區教師。
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編在崗非教師工作人員和農村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享受與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標準的鄉鎮工作補貼政策,保障應享盡享。加快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要將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統籌予以解決。對於夫妻雙方均是農村教師,且分居8年以上的,根據自願申請,要採取措施解決其分居問題,夫妻一方不在我縣的,我縣將按學校的崗位需求情況,提供合適崗位解決分居問題;夫妻同在我縣的,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學校崗位情況就近解決。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貧困鄉村教師家庭給予救助,解決其實際困難。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學校每年組織鄉村教師進行體檢,縣衛生部門每年要組織專家到艱苦邊遠的鄉村學校巡診。
四、加強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
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對於生源較少的農村學校,特別是村小、教學點編制要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慮村小、教學點、寄宿制學校以及農村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學校的特殊實際,要對教職工編制配備予以傾斜。實行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重點解決鄉村學校教師編制不足問題,並報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擠占、挪用和截留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
五、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辦法
中國小教師崗位設定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並向鄉村教師傾斜。按照中國小教師職務(職稱)評審許可權,進一步完善符合鄉村教師工作特點的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和標準條件,注重師德表現、注重一線經歷、注重工作實績。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30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符合具體標準條件的,可直接推薦申報評審高一級教師職務(職稱)。在鄉村學校工作20年以上,男年滿58周歲、女年滿53周歲的鄉村學校教師,符合申報晉升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條件的,可以申報中級職稱,不受崗位限制。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在原任職崗位達10年以上,符合晉升同級職稱上一級崗位條件的,可在辦理退休手續前晉升一級崗位,不受崗位限制。在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教師)以及由組織選派參加援外、援藏、援疆,經考核表現突出並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教師職務(職稱)和專業技術崗位。城鎮中國小教師評聘中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必須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六、促進城鎮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
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學校需要統籌實施派遣任教。落實中國小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對口支援、名優教師送教、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凡在同一所城鎮中國小校連續任教滿9年的教師,原則上應向鄉村和薄弱學校交流。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中心集鎮學校教師到邊遠薄弱學校交流輪崗。實施好“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支教”計畫,切實做好城鎮學校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骨幹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工作,幫助受援學校轉變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學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鼓勵城鎮學校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採用包學科等方式支教,縣財政按照每課時100元的標準給予經費補助,由受援學校考核後發放。
七、提升鄉村教師專業水平
發揮“國培計畫”和“省培計畫”示範引領作用,分類分層實施鄉村教師校長素質能力提升培訓。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縣財政將教師培訓專項經費按教師工資總額的1.5%列入預算,教師培訓專項經費大部分要用於農村教師培訓,實現農村教師免費培訓,確保到2020年底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長進行400學時的培訓。將師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為培訓必修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於50學時的信息技術套用能力提升專項培訓。健全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整合縣教師進修校、教研室、電教站等機構資源,建立縣教師發展中心,建強縣級鄉村教師培訓團隊,推動鄉村教師區域研修與校本研修常態化。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採取頂崗置換、送教下鄉、網路研修、短期集中、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持續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鼓勵和支持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提升專業能力。積極開展中國小教師教學大比武活動,重點提升鄉村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專業能力。大力推進鄉村學校“名師工作室”建設,切實發揮名優教師的輻射引領作用。
八、建立鄉村教師職業榮譽制度
對在農村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予以表揚;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15年以上並取得優異業績的教師給予鼓勵,在推薦評選各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名師等活動中,將鄉村教師名額單列,予以傾斜。對長期在鄉村學校從教並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給予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廣泛宣傳優秀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增強鄉村教師的職業榮譽感和吸引力。積極組織開展市級農村學校優秀校長(含校級幹部)、農村學校優秀教師申報推薦工作。
九、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畫責任
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要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強化部門分工協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要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情況納入年終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各鄉鎮要按照縣政府規劃,配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鄉村學校教師住房,解決好教師夫妻分居、子女入學、家庭貧困等問題,積極開展走訪學校慰問教師活動,每年為當地學校辦1-2件實事;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部門要把鄉村教師支持計畫納入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在項目安排上,給予優先和重點支持;財政部門要對本計畫的各具體項目予以經費保障,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學校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嚴格經費監管,規範經費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編制部門要按省核定編制足額配備全縣學校教職工,重點解決好農村中國小教師超編和部分專業教師不足的矛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鄉村學校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技術職稱(職務)評聘政策,切實解決好鄉村教師交流輪崗的職稱崗位問題,加大鄉村學校緊缺性學科教師招考補充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努力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教育督導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同時約談並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對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積極改革創新、成績突出的部門、鄉鎮、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