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防雷減災管理規定》在2000.04.02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防雷減災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00年04月02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4月02日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青島市防雷減災管理規定》在2000.04.02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青島市防雷減災管理規定》在2000.04.02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青島市政府關於修改〈青島市平時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費的實施辦法〉等27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於2017年12月13日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
青島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 將第十二條修改為:“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負責項目審批的部門,應當將抗震設防要求納入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內容。“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由審批部門委託具有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單位進行地震安全...
中國氣象局關於修改《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國氣象局決定對《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十二條第三款修改為:“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二、將第...
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以下簡稱防雷減災),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為規範我市防震減災工作,依據2009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修訂《青島市防震減災管理規定》等規定,並爭取上升為地方性法規。7、加強工程抗震設防管理 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必須...
二十一、青島市防雷減災管理規定刪除第六條、第十二條。二十二、青島市貨運出租汽車營運管理規定(一)第七條修改為:"貨運出租汽車營運企業辦理開業、停業、變更登記事項等手續,按照《青島市道路貨物運輸行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
法律、法規對國防、人民防空、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礦產資源、地下管線、軌道交通等涉及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地下空間,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間,包括結建式地下空間和單建式地下空間。本條例所稱結建...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06年07月05日發布,自2006年07月0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雷電災害是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我國每年雷電災害頻發,...
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規定了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工作的原則和措施。該標準適用於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
於新文:《辦法》共7章40條,包括總則、資質申請條件、資質申請與受理、資質審查與評審、監督管理、罰則、附則,主要對以下內容進行了規範和明確。第一,界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內涵。明確了防雷裝置的內涵,其表述與《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以下簡稱“防雷減災”),保障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在自治州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單位和...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以下簡稱防雷減災),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與防雷減災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適用本...
關於氣象減災管理的標準,目前氣象部門已開始著手制定氣象減災管理的國家標準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服務》和《氣象災害管理業務規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服務》規定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服務的組織體系、服務內容、服務評估以及應急氣象...
隨著中國氣象局制定的《防雷安全管理規範》(QX/T 309-2017),以及《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規及部門規章的修訂、頒布及實施,對新形勢下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上述法規、辦法及規範只是從大的層...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市政府發布的《泰安市防雷減災管理規定》(泰政發〔2000〕84號)同時停止執行。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認定細則》已經中國氣象局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中國氣象局 2013年8月2日 認定細則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認定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認定工作,根據《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大連市氣象局是負責全市防雷減災工作的主管機構,應依法做好防雷裝置(含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以及其他連線導體等防雷產品和設施,下...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公共安全,促進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遼寧省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規定》、《遼寧省氣象災害防禦實施辦法》及《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防雷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管理的原則。第四條 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管理和監督指導全市的防雷減災工作...
本辦法稱防雷減災,是指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的活動,包括雷電和雷電災害的研究、監測、預警預報、防護、防雷知識宣傳教育以及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和評估等。第三條 防雷減災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統一規劃、統一...
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災害損失引起了省政協委員李生辰、王海、楊慧玲的關注,2013年,提出制定《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的政協重點提案。為了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增強氣象災害防禦能力和效果,最大限度地避免、減輕氣象災害,根據國務院...
根據《氣象法》原則要求,中國氣象局出台了《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第24號令),其中第二十七條規定“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等項目應當進行雷擊風險評估,以確保公共安全。各級地方氣象主管機構按照...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8號)規定: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實行資質認定製度。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禁止無證或者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