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船舶衛生檢疫工作,防止傳染病從海上傳入傳出,保護人體健康,山東省青島市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於1993年10月29日發布並實施《青島市船舶衛生檢疫辦法》。本辦法適用於進出本行政區域內港口(含碼頭)的國內航線航行的船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船舶衛生檢疫辦法
- 頒布時間:1993年10月29日
- 實施時間:1993年10月29日
- 發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為加強船舶衛生檢疫工作,防止傳染病從海上傳入傳出,保護人體健康,山東省青島市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於1993年10月29日發布並實施《青島市船舶衛生檢疫辦法》。本辦法適用於進出本行政區域內港口(含碼頭)的國內航線航行的船舶。
為加強船舶衛生檢疫工作,防止傳染病從海上傳入傳出,保護人體健康,山東省青島市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於1993年10月29日發布並實施...
(一)《青島市船舶衛生檢疫辦法》(青政發〔1993〕158號) (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區居民安裝住宅防盜護欄管理的通告》(青政發〔1999〕19號) (三)《青島市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45號) ...
第三條 本法規定的傳染病是指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第四條 入境、出境的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都應當接受檢疫,經國境衛生檢疫機關許可,方準入境或者出境。具體辦法由本法實施...
管理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際航行船舶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便利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我國口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
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 第一條 為了控制檢疫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及其乘運的人員、物資傳播,防止檢疫傳染病流行,保障人體健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列車、船舶、航空器...
第十六條 衛生檢疫機關發現檢疫傳染病、監測傳染病、疑似檢疫傳染病時,應當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機構通報;發現檢疫傳染病時,還應當用最快的辦法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發現檢疫傳染病、監測傳染病時,應當向衛生...
《出入境運輸工具衛生檢疫的一般規定》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一.運輸工具衛生檢疫概述 1.運輸工具衛生檢疫的主要內容 檢查運輸工具上是否有染疫病人、染疫嫌疑人或被檢疫傳染病污染部位;檢查運輸工具上是否攜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境物品;檢查...
入出境船舶衛生檢疫查驗規程 《入出境船舶衛生檢疫查驗規程》是2016年4月1日實施的行業標準。起草單位 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起草人 錢吉生、晏世武、金俊等。
第十條中的“衛生檢疫機關”修改為“海關”。第十一條中的“動植物檢疫機關”修改為“海關”。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的管理,便利船舶進出口岸,提高口岸效能,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進出中華人民共和...
海峽兩岸客滾直航船舶衛生檢疫查驗規程 《海峽兩岸客滾直航船舶衛生檢疫查驗規程》是2013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 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起草人 陳帆、楊坤宇、楊苹等。
二是規定青島保稅港區管委會設立保稅港區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區域功能的產業和配套發展的其他服務產業給予扶持。三是規定青島保稅港區管委會應當會同海關、檢驗檢疫、海事、邊防檢查、公安等部門推進信息化建設,及時發布公共信息,實現保稅港區...
貨物傳播流行,保障旅客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及時運輸,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
第十三條衛生監督檢疫機構對已實施衛生檢疫處理的船舶,認為達到衛生檢疫標準要求的,應儘快簽發衛生檢疫合格證。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對認真執行本辦法,在漁港衛生檢疫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及縣(市)區衛生行政...
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規章名稱: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依法從嚴治理市容市貌的通告 發布機關及日期:1994年5月14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4]66號) 說明:現執行《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序號:20 規章名稱: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控制...
十五、對《進出境貨櫃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令第17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8號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刪除第十一條。(二)將第二十一條修改為:“進出境貨櫃衛生除害處理工作應當依法實施並接受海關...
(二)口岸,是指國家批准可以進出國際航行船舶的港口。(三)船方,是指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經國務院批准,1961年10月24日由交通部、對外貿易部、公安部、衛生部發布的《進出口船舶聯合檢查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