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國有土地收儲補償實施辦法》是2022年6月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國有土地收儲補償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青島市國有土地收儲補償實施辦法》是2022年6月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的辦法。
《青島市國有土地收儲補償實施辦法》是2022年6月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的辦法。制定經過2022年6月,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青島市國有土地收儲補償實施辦法》。內容解讀《辦法》所稱片區綜合地價為在控制性詳細規劃...
《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於2013年2月26日經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修改決定 2017年6月30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頒布時間 :2017-07-28實施時間 :2017-...
《青島市黃島區集體土地徵收補償辦法》是青島市黃島區為維護被征地村(居)、農民和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土地徵收工作順利進行制定的辦法。青島市黃島區集體土地徵收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維護被征地村(居)、農民和其他權利人的合法...
青島市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管理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青島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2.11.04 實施時間 1992.11.04 第一條 為加強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
本辦法所稱國有土地儲備,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收回、收購、徵收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儲存以備統一供應的行為。第三條 國有土地儲備應當遵循政府主導、規模適度、規範有序、嚴格管理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韓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暫行)》是韓城市施行的辦法。韓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暫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關於印發青島市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是2014年12月25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關於印發青島市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 制發機關 青島市人民政府 編號 青政發〔2014〕34號 發布...
青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試行辦法是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頒布日期1990-06-08,1990-06-08實施。辦法分為七章: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三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五章 土地使用權...
15號)、《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儲備工作。第四條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全縣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儲備管理工作;縣土地收儲中心負責土地儲備計畫編制、資金使用、入庫管理、土地供應等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收儲土地...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購)的和舊城改造需要收購的國有土地,以及司法機關、仲裁機構依法裁決處置需要收購的國有劃撥土地,其補償辦法按其他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收購儲備國有土地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具體負責實施。第四...
”收購主體是市房地局,儲備主體是上海市政府,都由土地儲備機構具體實施。土地儲備的主要環節為土地取得、整治和儲存。根據杭州市1999年出台的《杭州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杭州市土地儲備的主體是土地儲備機構,土地儲備主要環節為...
市土地收儲機構收到房屋徵收部門轉交的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予以答覆。同意收購的,進入收購程式;不同意收購或者未能達成收購協定的,由房屋徵收部門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徵收按政府規定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非住宅房屋,被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