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位設定實施辦法》於1999年10月10日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是地方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位設定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10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0月20日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青島市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位設定實施辦法》於1999年10月10日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是地方法律法規。
《青島市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位設定實施辦法》於1999年10月10日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是地方法律法規。第一條 為規範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位設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務員局設4個職能處:(一)綜合管理處 組織起草有關公務員管理綜合性政策規定;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辦法;組織實施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和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辦法;擬訂公務員申訴控告實施辦法;依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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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位設定實施辦法》於1999年10月10日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是地方法律法規。第一條 為規範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位設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巡視員、助理巡視員、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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