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即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青島市即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青島市即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即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青島市即墨區
  • 所屬部門: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崔忠新(局長) 
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所獲榮譽,

內設機構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設定3個職能科室,均為正科級,各配科長(主任)1名。
(一)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文電、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後勤、政務公開、應急管理、會務、接待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辦公設備、執法服裝裝備、執法車輛的採購、配置與管理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執法活動“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執行情況;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印章管理工作;牽頭抓好機關文化建設。
(二)政工科:主要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對執法人員的崗位輪換工作;負責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基層黨建、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工作;負責做好精準扶貧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主要負責行政處罰職能的法規適用、界定工作;負責權責清單的編制調整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糾正執法違法案件;負責對中隊執法業務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擬訂、落實與考核;負責執法人員的業務、法律培訓及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匯總、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組織聽證、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執法證件和執法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協調工作。

派出機構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青島藍谷分局:副處級規格,配局長1名。分局以青島藍谷管理局管理為主,業務上接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監督和指導,具體參照區委、區政府《關於調整完善青島藍色矽谷核心區規劃建設工作機制的通知》(即委〔2014〕20號)有關精神執行。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青島藍谷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區域內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青島藍谷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事業單位

(一)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掛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牌子):副處級規格,核定事業編制156名,其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負責組織開展相關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下設業務科、宣傳輿情科、督查科、22處綜合執法中隊和1處直屬綜合執法中隊,其中通濟、環秀、潮海、藍村綜合執法中隊為副處級規格,其他均為正科級規格。具體為:
1.業務科。編制6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主要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的擬訂、責任分解、組織實施和督查落實工作;負責綜合執法業務指導工作;負責綜合執法工作的數據統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綜合執法相關調研、分析及匯報工作;負責綜合執法工作經驗總結推廣工作;負責協調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部門做好執法工作;承擔區戶外廣告聯合審批辦公室的有關職責;負責組織協調系統內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宣傳輿情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主要負責綜合執法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工作;負責利用報刊雜誌、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和網路平台開展綜合執法宣傳推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輿情收集、監控、處置工作;負責行風線上、網路問政、局長訪談等上線活動的組織協調及反映事項的督辦工作。
3.督查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主要負責承接即墨區綜合考核及青島市城管委、城市管理局綜合考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領導批示件及有關轉辦件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牽頭抓好民眾不滿意問題、政府工作報告分解事項等納入全區重點工作管理平台事項的統籌協調、督導督辦、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投訴及來信、來訪的登記、轉辦、督查工作。
4.直屬綜合執法中隊。編制8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協助各綜合執法中隊辦理重大案件;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職責範圍內機動執法工作;負責協調各綜合執法中隊做好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跨區域綜合行政執法活動;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考核全區清理違章建築工作。
5.通濟綜合執法中隊。編制8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通濟街道、青島服裝工業園轄區和汽車客運站周邊區域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6.環秀綜合執法中隊。編制8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環秀街道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7.潮海綜合執法中隊。編制8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潮海街道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8.藍村綜合執法中隊。編制8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藍村鎮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9.龍山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龍山街道和青島環保產業園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10.北安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北安街道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11.溫泉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溫泉街道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青島藍谷分局管理。
12.鰲山衛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鰲山衛街道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青島藍谷分局管理。
13.龍泉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龍泉街道和青島汽車產業新城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14.大信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大信鎮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15移風店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移風店鎮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16.段泊嵐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段泊嵐鎮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17.金口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金口鎮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18.田橫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田橫鎮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19.靈山綜合執法中隊。編制4名,其中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靈山鎮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20.田橫島省級旅遊度假區綜合執法中隊。編制4名,其中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田橫島省級旅遊度假區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21.青島藍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執法中隊。編制4名,其中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青島藍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22.通濟新經濟區綜合執法中隊。編制4名,其中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通濟新經濟區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23.即墨北站綜合執法中隊。編制8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鐵路即墨北站和即墨國際商貿城核心區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24.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中隊。編制6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經濟開發區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25.即墨古城綜合執法中隊。編制4名,其中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即墨古城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26.青島藍谷綜合執法中隊。編制4名,其中中隊長1名。主要負責青島藍谷建成區內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青島藍谷分局管理。
(二)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正科級規格,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負責擬訂數位化城管運行規範、技術標準和相關配套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平台的建設、管理、維護、升級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的信息採集、問題分析、派遣處置、指揮協調、跟蹤督辦、考評考核工作;負責與區直通聯辦服務中心的協調聯動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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