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19年6月28日上午,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執法支隊”)正式掛牌成立,這是青島市生態環境執法事業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標誌著我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開啟了新征程。在執法支隊掛牌現場,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董如增,執法支隊支隊長沙愛平,以及執法支隊全體人員參加了揭牌儀式。全市12個執法大隊同時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成立時間:2019年6月28日
  • 辦公地址:青島市延安一路39號
  • 性質:行政執法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 郵政編碼:266003
歷史前沿,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處,執法一處,執法二處,執法三處,現任領導,

歷史前沿

2002年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成立,2012年組建新的環境監察支隊,到2019年更名為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19年6月28日上午,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執法支隊”)正式掛牌成立,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董如增,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沙愛平,以及執法支隊全體人員參加了揭牌儀式。全市12個執法大隊同時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委託,依法對排污者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執法檢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對各市生態環境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和稽查;組織環境執法工作標準化建設和人員業務培訓等。

內設機構

綜合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公文流轉、信息、安全、保密、後勤、政務公開工作;承擔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幹部人事、紀律檢查、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工作;負責案件法制審核工作;負責牽頭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制度、計畫和目標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牽頭配合生態環境督察工作;負責環境執法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工作;負責“網際網路+”環境監管工作;負責牽頭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移動執法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執法一處

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開展水、流域、海洋、地下水等水生態環境領域執法;負責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農村、畜禽養殖執法;組織開展工業源全面達標工作;負責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格線化環境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綜合執法指揮、協調機制的建設;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全市綜合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工業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負責企業守法審核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執法二處

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開展固體廢物、土壤、核與輻射、環境應急與安全執法工作;負責風險源隱患排查、化工企業整治工作;負責環境執法稽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環境執法事中事後監管、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執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排污許可制執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污染源線上監控執法工作;負責餐飲業整治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各級轉辦交辦的掛牌督辦、信訪舉報、污染糾紛、輿情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組織與公安等部門聯動,開展跨部門執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邊界執法工作;負責組織較大、跨區域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生態破壞事件的現場調查處置工作;負責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執法三處

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開展大氣環境領域執法工作;負責噪聲環境領域執法工作;負責燃煤鍋爐淘汰、工業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鐵路兩側監管執法工作;負責消耗臭氧層物質、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執法工作;負責移動源、環檢機構、加油站、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工作;負責牽頭柴油貨車攻堅戰、藍天保衛戰、四減四增工作;負責黑煙車舉報和機動車污染投訴的辦理工作;負責機動車環檢、企業電量監控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支隊長:劉維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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