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安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安慶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一支從事本市轄區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現場執法專業隊伍。現有職工20餘人。支隊下設辦公室、監察一大隊、監察二大隊、監察三大隊和監察四大隊五個職能隊(室)。
9月4日上午,安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正式揭牌,標誌著安慶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邁入新起點、踏上新征程,對我市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姜奎堂及局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揭牌儀式,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應急處理中心、市固廢管理中心全體職工,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參加揭牌儀式。
組建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精神,推進我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在原市環境監察支隊的基礎上,整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水利、林業部門等相關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組建而成,進一步明確了執法邊界,最佳化執法層級,強化綜合執法。
整合後的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以市生態環境局名義,依法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安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在市生態環境局黨組的堅強領導下,以此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高執法效能,做到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充分發揮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先鋒隊、主力軍作用,錘鍊打造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鐵軍,為營造優美生態環境,建設天藍地綠水秀的美麗安慶作出更大貢獻
近年來,安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市生態環境局黨組的堅強領導和省環境監察局的精心指導下,全面加強黨建工作,規範環境執法行為,緊緊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任務目標和重點工作,團結拼搏、攻堅克難、履職盡責,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嚴肅查處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卓有成效的開展了各項環境執法工作,多次受到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的表彰。2006年以來,先後有10餘人次獲得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2000年被國家人事部、國家環保總局授予“全國環保系統先進集體”稱號;2005年底,成為全省首批通過國家環境監察一級標準化建設單位;連續兩屆參加全省環境監察法律法規知識競賽均榮獲“第二名”;2008年,因為“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中成績突出,榮獲全國先進集體稱號;2012年12月,榮獲市委、市政府“安慶市第四屆文明行業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2017年12月,被環保部授予“2015-2017年環境信訪工作表現突出集體”稱號;榮獲2017、2018年度全省環境執法大練兵“市級表現突出集體” ,並榮獲2018年10月安徽省環境執法大練兵知識競賽二等獎; 2019年5月,榮獲市委、市政府“第十屆安慶市文明單位”稱號;2019年省司法廳組織的全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中,市環境監察支隊辦理的一宗行政處罰案卷被評為全省十大優秀行政執法案卷。進一步提高了環境執法專業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樹立了安慶環境執法新形象,提升了環境執法影響力。
主要職責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環保部相關規定,安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全市環境監察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監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執行。
(二)擬訂全市環境保護現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市環境監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依法對全市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環境保護行政許可執行情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負責現場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自然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五)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登記立案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罰意見;組織實施環境執法後督察和掛牌督辦工作;對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投訴和舉報的查辦、轉辦、督辦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環境污染信訪投訴和環境糾紛。
(七)參與全市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調查和應急處置。
(八)負責對全市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運行、維護等監督檢查。
(九)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參與對嚴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問題督查。
(十)指導、檢查、考核縣(市)、區環境監察工作;組織開展環境監察稽查;組織全市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承擔上級生態環境部門交辦的其它執法工作。
領導分工
王龍勝 支隊長:主持監察支隊全面工作。
鐘 毅 黨支部書記 :現負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工作。
周紹安 副支隊長:負責市本級重點污染源日常監管、線上監控、行政處罰、監察支隊財務工作;聯繫高.新區、大觀區、宜秀區。分管三大隊、四大隊。
李曉梅 副支隊長 :負責縣(市)環境監管、各專項行動,辦公室事務,應急中心財務、工會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一大隊。
鮑 力 副支隊長:現負責局水生態環境科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財務、人事、文秘、檔案、政務信息、行政事務。
(二)一大隊:牽頭全市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各專項行動及專項執法檢查、牽頭“雙隨機”抽查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執法監管;環境執法稽查工作。
(三)二大隊:負責1584領導上線管理、夜間值班管理、零點行動布置與管理;負責水和大氣;負責環境應急、12369熱線及人員日常管理;負責全市環境信訪管理、受理並處理市本級信訪投訴處理;負責智慧環保設備運營維護;負責對接迎江區、經開區執法監管工作。
(四)三大隊:負責市直重點企業監管;負責行政處罰等工作,對接局法制宣傳科;負責對接高.新區、大觀區執法監管工作。
(五)四大隊:負責線上監控運行監管、“裝樹聯”、線上視頻安裝與聯網管理;協同稅務部門做好環境保護稅徵收管理工作;對接宜秀區執法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