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在原柳州市環境監察支隊的基礎上,整合生態環境和原國土、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相關執法職能,組建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在市生態環境局的領導下,行使生態環境執法職能。是柳州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成立時間:2020年4月7日
  • 辦公地址:柳州市柳北區三中路70號
  • 性質:柳州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單位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歷史前沿,主要職責,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歷史前沿

2020年4月7日,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掛牌成立,標誌著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事業進入機構規範化、裝備現代化、隊伍專業化、管理制度化的新征程。
據了解,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在原柳州市環境監察支隊的基礎上,組建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整合生態環境和原國土、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相關執法職能,在柳州市生態環境局的領導下行使執法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柳州市有關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
(二)負責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污染糾紛的現場調查處理。參與跨縣區較大等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縣區政府對一般等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調查處置工作。
(三)會同有關城市生態環境執法機構建立健全協作機制,開展跨區域跨流域跨部門生態環境聯合執法。
(四)負責全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考核評價。
(五)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
(六)依法行使地下水污染防治執法權,對因開發土地、礦藏等造成生態破壞的執法權。
(七)依法行使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執法權。
(八)依法行使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權。
(九)依法行使對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築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執法權。
(十)依法行使核與輻射安全的執法權。
(十一)依法行使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違反污染防治的執法權。
(十二)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

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北區三中路70號

辦公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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