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是1995年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
- 外文名:Interim Measures of Qingdao Municipality on the work injury insurance of enterprise employees
- 發布文號: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41號
- 發布日期:1995-08-03
- 生效日期:1995-10-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青島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是1995年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為保障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青島市發布了《青島市企業職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目錄 (1995年8月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40號發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障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
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86號)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為配合《勞動法》的貫徹實施,我部制定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現予以發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試行。現就貫徹執行《試行辦法》,推進工傷保險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見: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工傷保險...
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是山東省發布的辦法。簡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企業,各大中專院校: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1〕25號)精神,...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賠償保險,是指職工因工而致傷、病、殘、死亡,依法獲得經濟賠償和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報銷是根據有關法律政策的規定在責任範圍內給予工傷事故的賠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
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的調整,由青島市人民政府公布。第八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企業從應付福利費和勞動保險費中列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從社會保障費中列支。職工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
賠償辦法(大字本)》: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公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修訂。目錄 工傷保險條例 附:工傷認定辦法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
“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是針對已於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提出的意見。這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4年11月1日發布的。主要內容 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社部函[...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條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國有、集體、私營、外商投資等各類企業。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通過社會統籌設立工傷保險基金。企業必須按照本辦法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是工傷保險對象,享受工傷保險...
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發布文號是成府發[1996]45號,生效日期是1996-04-01。檔案通知 【發布單位】82105 【發布文號】成府發[1996]45號 【發布日期】1996-03-19 【生效日期】1996-04-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
第七十一條 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適用本規定。其他事業單位以及機關、團體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七十二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青島市勞動安全監察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4年11月1日發布)工傷認定辦法(2010年12月31日修訂)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2002年3月28日發布)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1991年2月22日公布)非法用工單位傷亡...
中央駐青行業單位、省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的工傷保險實行省級統籌。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到統籌地區的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登記...
今後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逐步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二)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按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執行。(三)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按《江西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執行。(四)企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企業(...
《浙江省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是浙江省勞動廳、財政廳、總工會為預防工傷事故,保障企業職工在遭受生產、工作事故和職業病傷害後獲得醫療保障、生活保障、經濟補償和職業康復等權利,促進安全生產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110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2、規章:各省、直轄市實施工傷保險辦法;各省農民工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2013年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