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5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5月27日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大常委會
2004年5月1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並報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現公布施行。2004年5月27日 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青島市法律援助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次會議批准,根據2006年6月21日武漢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06年7月21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的《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武漢市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修正...
本條例所稱法律援助服務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服務所和經司法行政部門批准的其他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第三條 青島市及各區(市)司法行政部門主管本轄區內的法律援助工作。市法律援助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江蘇省法律援助條例》等8件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4.10.26 實施時間 2004.11.10 由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11月25日本溪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11年1月11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於2010年11月25日...
2002年12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修正。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7月30日 為規範和統一廈門經濟特區法規的名稱,決定對《廈門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二十部法規名稱作出修改,具體如下: 1、《廈門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修改為《廈門經濟特區城市園林綠化條例》; ...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09.11.27 實施時間 2009.11.27...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廈門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二十部經濟特區法規名稱的決定>是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發布的一項決定。中文名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廈門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二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