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23日山東省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處罰條款的決定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7.08.16
- 實施時間:1997.08.16
1997年5月23日山東省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7年5月23日山東省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決定對《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中涉及行政處罰的內容作如下修改:一...
2、第五十四條“經濟技術開發區、嶗山區、黃島區和各縣(市)的城區參照本辦法執行。”修改為“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和各縣級市的城區參照本辦法執行。”八、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1991年1月26日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
根據1997年8月1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的1997年5月23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處罰條款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南、市北、台東、四方、滄口五區,各縣級市、嶗山區、黃島區的城區和建制鎮,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三條 市房產管理部門是市人民政府...
根據2017年6月30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決定修正 頒布時間 :2017-07-28實施時間 :2013-05-0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
根據1997年8月1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的1997年5月23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處罰條款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
根據1997年8月1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的1997年5月23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處罰條款的決定修正 2003年10...
根據1997年8月1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的1997年5月23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處罰條款的決定修正 1997年8...
(二)第十六條修改為:“在道路上設定城市公用設施的單位,應當到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占用道路手續。”(三)第四十五條第五項修改為:“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行駛機動車輛的,罰款二十元。”三、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