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區建設局

青山區建設局

負責編制轄區內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建築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設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房屋建設計畫,並指導實施;參與區域內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及相關基礎建設規劃的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山區建設局
  • 地區:青山區
  • 職責:編制城市建設、工程建設等
  • 類型:行政機構
主要職責,所屬區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建築業、房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進行行業管理。
三、轄區內城市道路、橋樑、軌道交通、隧道等基礎設施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的審查和報批。並協同有關部門或獨立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地下管網的建設工作。
四、負責城市環境創新工程建設,負責城市主幹道、主要景區、廠區、重要路段、路區環境整治的修復建設和濱湖景觀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的審查、報批,並協同有關部門或獨立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區小型單項改造工程的實施;負責建設工程余渣的清運,參與舊城改造工作。
六、負責建築的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對建築施工企業和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築監理單位、招標代理單位、工程造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建築市場準入、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契約、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建設行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負責新型建築材料、建築節能產品、商品混凝土的推廣使用。
七、協助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工程勘察、設計及建設諮詢業的管理培育、規範、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
八、組織實施建設行業新技術引進,科技項目攻關;負責轄區內相關行業科技成果的管理,組織推廣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九、負責轄區內的建設行業的人才培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行業關鍵崗位的執業資格培訓,繼續教育工作。
十、轄區內城市建設檔案、信息、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使用和管理。
十一、指導轄區內建設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區域

青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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