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靈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指導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政策性業務經營工作。
(二)指導下級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制定發展規劃、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供銷合作社系統的資產管理,依法維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四)承辦上級社,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3個,分別為辦公室;財會審計股;綜合業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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