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美國科學家與政治家
富蘭克林於1747年與朋友通信:
在這裡與歐洲,科學家已經發現,並且證實,電火是一種真實的元素或物質種類,不是因摩擦而產生,而是只能從蒐集獲得。
——班傑明·富蘭克林
學術界歸功富蘭克林為這定律的創建者。“富蘭克林電荷守恆定律”表明,在任何絕緣系統內,總電荷量不變。
概念
電荷守恆定律是物理學的基本定律之一 。它指出,對於一個孤立系統,不論發生什麼變化 ,其中所有電荷的代數和永遠保持不變。電荷守恆定律表明,如果某一區域中的電荷增加或減少了,那么必定有等量的電荷進入或離開該區域;如果在一個物理過程中產生或消失了某種電荷,那么必定有等量的異號電荷同時產生或消失。
電荷的多少稱為電荷量,常簡稱為電量,故電荷守恆定律又稱電量守恆定律。在
國際單位制中,電荷量的單位是庫侖,用字母Q表示,單位為C。通常正電荷的電荷量用正數表示,負電荷的電荷量用負數表示。
原則
守恆定律建立於一個基礎原則,即
電荷不能獨自生成與湮滅。假設帶正電粒子接觸到帶負電粒子,兩個粒子帶有電量相同,則因為這接觸動作,兩個粒子會變為中性,這物理行為是合理與被允許的。一個
中子,也可以因貝塔衰變,生成帶正電的
質子、帶負電的
電子與中性的
反中微子。但是,任何粒子,不可能獨自地改變電荷量。物理學明確地禁止這種物理行為。更仔細地說,像電子、質子一類的亞原子粒子會帶有電荷,而這些亞原子粒子可以被生成或湮滅。在粒子物理學裡,電荷守恆意味著,在那些生成帶電粒子的基本粒子反應里,雖然會有帶正電粒子或帶負電粒子生成,在反應前與反應後,總電荷量不會改變;同樣地,在那些湮滅帶電粒子的基本粒子反應里,雖然會有帶正電粒子或帶負電粒子湮滅,在反應前與反應後,總電荷量絕不會改變。
電磁學表述
其中,
是電流,
是電流密度,
是包圍體積
的閉曲面,
是微小面矢量元素,垂直於
從體積內朝外指出。
電荷守恆要求,流入體積
的淨電流,等於體積
內總電荷量Q的變率:
對於任意體積
,上述方程都成立。所以,可以將被積式提取出來:
電荷守恆方程又稱為電荷連續方程。
確實無誤,麥克斯韋方程組已概括了電荷守恆方程。思考麥克斯韋-安培方程,
所以,電荷守恆成立,
屬性
由摩擦起電和其他起電過程的大量實驗事實表明,一切起電過程其實都是使物體上正、負電荷分離或轉移的過程中,在這種過程中,電荷既不能消滅,也不能創生,只能使原有的電荷重新分布。由此就可以總結出電荷守恆定律:一個孤立系統的總電荷(即系統中所有正、負電荷之代數和)在任何物理過程中始終保持不變。所謂孤立系統,就是指它與外界沒有任何相互作用的系統,是一種理想狀態。電荷守恆定律也是自然界中一條基本的守恆定律,在巨觀和
微觀領域中普遍適用。
近代物理實驗發現,在一定條件下,帶電粒子可以產生和湮沒。例如,一個
高能光子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產生一個正電子和一個負電子;一對正、負電子可以同時湮沒,轉化為光子。不過在這些情況下,帶電粒子總是成對產生和湮沒,兩個粒子帶電數量相等但正負相反,而光子又不帶電,所以電荷的代數和仍然不變。因此,一個與外界沒有電荷交換的系統,電荷的代數和保持不變。它是自然界重要的基本規律之一。
靜電學
在
靜電學里,
電勢乃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假設在三維空間的電勢為
,現將電勢加上一個常數 c,改為
,則電場不會改變,這性質稱為
規範不變性。由於這性質,必需先設定在某參考位置的電勢,在其它位置的電勢才具有真實物理意義。因此,每一條方程只會涉及到相對電勢,不會涉及到絕對電勢。
電荷守恆與
規範不變性密切相關。這可以用一個
思想實驗來論述。假設某種過程可以破壞電荷守恆(假若無法永久地破壞,至少可以暫時地破壞)。這過程會在空間裡電勢為
的某位置
生成電荷q,然後將這電荷遷移至在空間裡電勢為
的位置
,最後將這電荷湮滅。注意到這過程並沒有破壞全域電荷守恆定律,只破壞了局域電荷守恆定律。
現在規定,在任意位置,生成電荷需要輸入能量W,湮滅電荷會釋出能量W。由於生成電荷或湮滅電荷的位置是任意位置,W不會與相對電勢有關。W也不會與絕對電勢有關。那么,整個過程會使得系統獲得能量
。但是,這樣做會違反能量守恆。為了遵守能量守恆,必需要求局域電荷守恆。所以,由於規範不變性,電荷守恆定律成立。
實驗證據
假若電荷不永遠守恆,則可能會發生粒子
衰變。檢驗電荷守恆最好的實驗方法就是尋找這些粒子衰變。至今為止,物理學者尚未能找到任何這類衰變。例如,對於電子衰變為
中微子與光子的反應,物理學者試著偵測這反應產生的高能光子:
但是,有理論提出,即使電荷不永遠守恆,這種生成高能光子的衰變反應也永遠不會發生。當然,也有實驗試著偵測不產生高能光子的衰變,或者一些比較不尋常的電荷破壞過程,例如,電子可能會自發變成
正電子、電子移入其它維度。最優良的實驗值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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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所有中子衰變事件,電荷不守恆衰變的發生率低於8×10(68% 置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