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白縣科技局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科技實施辦法。

2、研究科學技術優先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發展長遠規劃,五年計畫及年度計畫。

3、組織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農業發展、工業技術創新、社會發展、科技攻關等重點科技計畫,以及"星火"、"火炬"、成果推廣等重點開發計畫的制訂和實施。

4、負責科技成果申報、鑑定、獎勵、推廣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技術市場,協調和指導民營科技工作。

5、負責科技扶貧,科技軟科學研究以及科技統計工作。

6、管理、監督使用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白縣科技局
  • 地點:電白縣
  • 負責:科技扶貧,科技軟科學研究
  • 管理、監督:使用科技三項經費
工作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及職能,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科技實施辦法。
2、研究科學技術優先發展、科技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發展長遠規劃,五年計畫及年度計畫。
3、組織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農業發展、工業技術創新、社會發展、科技攻關等重點科技計畫,以及"星火"、"火炬"、成果推廣等重點開發計畫的制訂和實施。
4、負責科技成果申報、鑑定、獎勵、推廣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技術市場,協調和指導民營科技工作。
5、負責科技扶貧,科技軟科學研究以及科技統計工作。
6、管理、監督使用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
7、指導和協調全縣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行業的技術進步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
8、協調管理科技信息、科技情報、分析測試、計算技術、科學器材等方面的科技服務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
9、負責協調智慧財產權工作和專利工作。
10、負責縣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訂縣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地震綜合對策研究,地震震情監測。
11、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12、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科技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1、李積芬(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2、朱火明(黨組成員、副局長、知識產權局長):分管辦公室、科技發展計畫股、智慧財產權與信息網路股、地震股、紀檢和監察。
3、楊龍(主任科員):分管黨建和保密,協助朱火明副局長分管辦公室。
4、陳輝榮(副主任科員):分管宣傳,協助朱火明副局長分管地震股。
5、陳肖文(副主任科員):負責科技發展計畫股。

內設機構及職能

辦公室
辦公室職能:
1、負責本局年度計畫、工作總結、檔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提案處理、保密。
2、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財務、房產管理、車輛管理。
3、負責信息調研、科技宣傳與培訓。
4、負責安全保衛、退休人員管理、精神文明建設。
5、負責黨建、黨務、共青團、婦女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計畫發展股
科技計畫發展股職能:
1、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發展計畫。
2、協調申報和管理"星火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三項經費配置意見和科技發展基金的管理監督使用。
3、協調涉及人口資源、環境、減災、健康、醫藥衛生、海洋社會發展有關科技工作和指導第三產業的科技工作。
4、負責國家級和省級"火炬計畫"項目及高新技術企業、產業項目的論證、審核、推薦、立項工作,並組織實施。
5、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6、負責協調指導農村科技示範和山區科技扶貧工作。
7、組織全縣科技獎勵的申報、評審和獎勵。
智慧財產權與信息網路股
智慧財產權與信息網路股職能:
1、負責協調管理有關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工作。
2、負責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科技信息收集、科技諮詢、科技服務、科技宣傳工作。
3、負責重點新產品試製鑑定計畫申報和稅收減免協調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星火計畫"培訓。
5、負責技術市場的管理、技術經營機構的審批,組織指導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承包、技術入股、技術引進和技術出口等技術服務工作。
6、負責對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推薦、巨觀指導、監督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震股(地震辦公室)
地震辦職能:
1、負責管理地震群測點,地震震情監測、震害預測、震情的速報。
2、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地震和地震綜合對策研究等方面的科技服務工作。
3、組織地震知識宣傳普及、震情通訊、檢查督促地震應急預案及各工作組的任務落實工作。
4、負責縣防震抗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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