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白縣林業局

電白縣林業局組織、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白縣林業局
  • 領導班子:謝克松
  • 地點:電白縣
  • 職能股:辦公室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及分工,內設機構及職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縣林業局是縣人民政府賦予行政職能主管林業工作的直屬單位,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執法工作,加強林業行業執法管理和監督,推進依法治林。
(三)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毛竹的憑證采代和運輸;依法管理林地、林權,指導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
(四)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主管的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名錄的調整意見;按照全縣自然保護區規劃的要求,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巨觀管理。
(五)指導監督、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六)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政策措施;依法監管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
(七)指導林業基本建設,管理縣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畫;監管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調處山林糾紛的政策、法律、法規;協助調處縣(市、區)際山林糾紛案件;調處鎮、村際的山林糾紛案件並指導各鎮的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九)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指導全縣基層林業機構的業務工作;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十一)承辦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林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及分工

謝克松(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林業局全面工作。
朱輝強(黨組副書記):分管林政股、野生動物保護站、木材檢查站、防護林站、林權登記管理中心、林業產權交易中心、森林公安分局和執法、黨建、指導鎮林業站等工作;
李忠華(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人事股、山林糾紛調處股、局屬基層單位(林科所、林木良種場、沙瑯苗圃場、木產品經營公司、木片廠)和信訪維穩、扶貧開發等工作;
梁 勇(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和協管財務、森林防火辦公室和安全生產等工作;
黃 權(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營林股、綠化股、生態公益林管理總站、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心、林學會和科技等工作;
何 婕(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法制股、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紅樹林保護區管理總站;
吳國權(黨組成員、森林分局局長):負責森林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能

經縣編制委員會批准,縣林業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文書、財務、檔案、會議、督查、宣傳、保密、保衛及資產管理、內務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管理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教育工作;研究提出林業行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標準;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組織開展林業職工和林農培訓;監督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指導林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三)法制股
研究提出林業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林業產業和防治水土流失方面的綜合性意見;草擬管理林地、林權方面的措施;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開展林業普法教育;承辦信訪、信息、調研工作。
(四)林政股
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研究提出森林資源保護的意見、措施和辦法;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使用;監督森林採伐限額的執行;監督林木、竹材的憑證採伐、運輸、加工;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權,審核征占用林地,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森林、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縣森林公園的開發、建設、經營等業務;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工作;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巨觀管理。
(五)營林股
編制營林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種、森林經營和防沙治沙工作;研究提出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國土綠化和防治水土流失方面的意見、措施和辦法,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監督外資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國有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提出森林植物的檢疫對象、劃定疫區和保護區。編制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林業科研、技術開發、科技推廣、技術監督、標準化和專利管理等工作;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技術市場建設;組織協調林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審核外商在電白造林和林業投資項目,指導林業進出口業務。
(六)山林糾紛調處股(掛縣人民政府山林糾紛調處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調處山林糾紛的政策、法律法規;審查和受理山林糾紛案件,調處縣際、鎮際和各鎮發生的重大山林糾紛案件;指導各鎮山林糾紛調處工作,接受山糾紛的法律諮詢。
(七)綠化股(掛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組織、指導全縣國土綠化工作;組織、協調、檢查和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承擔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森林防火辦公室
指導監督、組織協調全縣森林防火、縣鎮聯防工作,編制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森林火險區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和發布森林火災信息;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森林消防監督;組織協調森林火災調度撲救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管理森林火災檔案及組織森林消防有關的學術活動。

地理位置

地址:政法路
電白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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