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國家能源局修訂印發《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監督與評價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監督與評價規範
-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修訂背景,內容修訂,
修訂背景
按照國務院“以標準化促進規範化”有關要求,《電力業務行政許可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行政許可流程規範》等四項標準化規範性檔案(國能發資質〔2017〕1號,以下簡稱“原檔案”)實施以來,在推動許可管理標準化和規範化,提升許可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隨著“放管服”改革以及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深入推進,黨中央、國務院對行政許可等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國家能源局近年來重點圍繞“減條件、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原則,相繼制修訂出台一系列許可管理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切實降低制度成本和企業負擔;建設完善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實現了資質許可無差別、同標準“一網通辦”;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為企業民眾幹事創業提供更大便利。結合以上許可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局面,需要對原檔案進行修訂。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提升電力業務資質許可規範化水平。通過在許可工作規範中全面體現“放管服”改革工作最新成果,進一步構建標準統一、審批高效、服務規範的許可管理模式。
二是加強依法行政,持續做好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制度銜接。梳理調整原檔案中的許可流程、申請條件及材料、審查時限、格式文本等重點內容,確保許可管理制度緊密銜接、工作流程規範統一,進一步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內容修訂
最佳化監督評價。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等有關規定,對《監督與評價規範》有關內容進行了針對性的最佳化完善,並調整規範了許可評價工作相關格式文本,進一步健全許可監督評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