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歷史
2、聯通成立 1994年,為了效仿英國雙寡頭競爭的局面,當時的電子部聯合鐵道部、電力部以及廣電部成立了
中國聯通,但主要還是經營尋呼業務;
3、信息產業部成立 1998年3月,在原電子部和郵電部基礎上組建了
信息產業部,隨後電信業實現了政企分開,為隨後一系列的電信產業改革奠定了最基本的體制基礎;
4、中國移動成立 1999年2月14日,國務院批准
中國電信改革方案。根據該方案的要求,信息產業部決定組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2000年4月20日正式成立;
5、中國電信南北拆分 2001年11月,國務院批准《電信體制改革方案》,對固定電信企業進行重組整合,決定組建新的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
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2002年5月16日,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掛牌成立;
6、拆分中國聯通 2008年4月4日以後,
中國移動將與
中國鐵通合併,運營
TD-SCDMA網路,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C網合併運營CDMA2000,而中國網通和中國聯通G網合併運營WCDMA,三家新運營商同時也獲得全業務牌照;
重組背景
1、中國電信第一次分拆,將移動、衛星業務分離出去,是中國電信體制改革的一次嘗試。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專業化、分業經營是建立市場體制的重要思路之一,所以當時並沒有充分考慮到未來的競爭,特別是沒有人能事先預測到幾年後移動通信的飛躍式發展。但總體上看,第一次分拆是一次成功的改革。
2、中國電信第二次分拆,得失功過多有爭議,但在當時諸如“入世”談判、強化競爭等背景下,基本無力對分拆的後果予以充分的認識,更無人能預測到被指責為寡頭壟斷的中國電信在被南北肢解後,崛起的中國移動會成為更大的寡頭。可以認定的是,恰恰是制定分拆方案的人由於缺乏對全球電信技術發展的前瞻性判斷,以及對新的傳輸方式及手段對運營市場的“改造能力”或“顛覆”能力的認識,所以才簡單地以改變存量市場作為分拆的唯一手段。
新一輪的電信重組,在改革背景、經濟環境、國際環境、技術市場環境、消費市場成熟度等方面,均與前兩次電信公司整合有質的不同。
3、在改革背景上,國家已明確提出對特大型國有公司進行深化改革,通過產權最佳化、管理最佳化及必需的約束機制,使國有公司有充分的能力面對市場競爭,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
在國際環境上,中國的快速發展、國民
財富的積聚、人民幣的升值及勞動力價格的上升,使中國一方面正在由大國向強國轉變,但另一方面,中國更面臨著在高技術產業、現代信息技術領域等方面與已開發國家的對峙及競爭。而電信重組的成功與失敗,對中國在國際信息產業的地位及競爭能力至關重要。而重組是中國電信產業整體升級、提高綜合競爭力、實現國際化發展和企業創新的最主要途徑。
4、在消費市場,中國的移動用戶已接近6億戶,這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難以比及的一個最大資源,也是中國發展3G,實施電信重組中可以充分利用的一個資源基礎。
政企分開
1998年之前,電信業政企合一的體制以及行政性壟斷與電信業的快速發展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國電信改革開始了初步的嘗試,主要目標是引入競爭以及是實現政企分開。
1994年7月,為了效仿英國雙寡頭競爭的局面,當時的電子部聯合鐵道部、電力部以及廣電部成立了中國聯通,但主要還是經營尋呼業務。
1998年3月,在原電子部和郵電部基礎上組建了信息產業部,電信業實現了政企分開,為隨後一系列的電信產業改革奠定了最基本的體制基礎。
重組方案
格局變化
儘管1994年就已經成立了中國聯通,但是今天回頭來看,中國聯通仍然是壟斷的性質,而且由於聯通的資產規模和市場份額都不足以改變電信產業格局,再一次對電信企業進行拆分就成為了必然的選擇。
1999年2月,信產部開始決定對中國電信拆分重組,中國電信的尋呼、衛星和移動業務剝離出去,原中國電信拆分成新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
中國衛星通信等3個公司,尋呼業務併入聯通,同時,
網通公司、吉通公司和鐵通公司獲得了電信運營許可證。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網通、吉通、鐵通、中國衛星通信7雄初立,也形成了電信市場分層競爭的基本格局。
南北拆分
2001年10月,中國電信南北拆分的方案出台。拆分重組後形成新的5+1格局,包括了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鐵通以及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
在這次拆分體現了兩大原則:一是中國電信長途骨幹網將按照光纖數和信道容量進行分家,其中北方十省與網通、吉通合併後的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占有 30%,南方和西部21省組成新的中國電信占有70%。第二個原則是本地接入網將按照
屬地原則劃分,即北方十省的本地網資源歸中國網通,南方和西部21省的本地網歸新的中國電信。另外現網通在南方的分公司將繼續存續,而新的中國電信也被允許到北方發展業務,這次重組暫時不涉及移動業務,而在重組過程中吉通公司消失。
2004年初,國務院正式決定,鐵通由鐵道部移交國務院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管理,並更名為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國有獨資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獨立運作。至此,終於形成了電信六強爭鋒的局面並保持至今(2008年2月)。
業務改革
隨著
移動通信技術的高速發展和普及,加上3G時代牌照發放的因素,原有的電信市場格局需要做出新的調整。自2004年起,關於新一輪重組的討論便以展開,此後傳出多種版本的方案,但重組始終未能進行。在此期間,移動業務開始一步步蠶食固話市場。2007年9月,中國移動新增用戶市場份額達到74.9%;增量收入市場份額 89.2%;利潤總額市場份額72.5%,形成了新的壟斷。相對的,固定電話用戶則持續出現負增長。針對以上局面,信息產業部在2007年終全國信息產業工作會議上表示將積極推動電信企業全業務經營方案儘快出台。
2004年5月,訊息稱有關部門正考慮採取“四合二”的電信市場合併方案,並實施“一固網商合併一移動商”的策略,以集中內地電信力量,從而達致做大做強,能與海外電信企業競爭的目標。具體方案為中國網通與中國移動合併,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合併。
2004年,在4+2方案之後,又有傳聞稱中國政府目前致力於2004年內將全國運營商的數目減少至三家,即6+3的重組方案,具體操作為:中國網通+中國鐵通+中國聯通C網=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聯通G網=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衛通=中國移動,聯通將進行兩網拆分。
2005年7月,被稱為“中國電信業第三次改革”的重組方案又傳出大膽構想。此次的方案是:中國聯通拆分G網和C網,中國鐵通南北分拆,中國聯通G網+中國電信+北方鐵通=中國電信;中國聯通C網+中國網通+南方鐵通=中國聯通;中國移動+中國衛通=中國移動。
2006年末傳出電信重組的又一版本:將中國聯通兩網拆分,聯通攜GSM網路與中國網通組建新聯通公司,並極有可能承建TD-SCDMA網路,同時也有望獲得WCDMA的經營權;聯通的CDMA網路將被拆分給中國電信,並由中國電信進行CDMA2000的建設。
2008年1月,有訊息稱監管部門已經確定了電信重組的方案,拆分中國聯通現有的C網和G網,其中,C網劃撥給中國電信,G網與網通的整合成立由聯通主導的新公司;中國鐵通併入中國移動;衛通則將併入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此方案很可能將是電信重組的最終方案。
改革事記
1988年6月,國務院領導提出通信發展要堅持“統籌規劃、條塊結合、分層負責、聯合建設”的方針,形成了全社會支持通信發展的合力;同年11月,國務院確定郵電體制改革“三步走”的方向:第一步是對郵電物資等管理機構完全實現政企分開;第二步是逐步實現郵政、電信專業分別核算,轉移職能;第三步是條件成熟時,從上至下實現郵政、電信分營和政企分開。
1993年召開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
中共中央關於建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正式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啟開了我國聲勢浩大的國企改革的序幕,中國電信業市場化改革進程也從此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1993年8月國家放開經營部分電信業務,向社會放開經營無線尋呼、800兆赫集群電話、450兆赫
無線移動通信、國內
VSAT通信、電話信息服務、計算機信息服務、電子信箱、
電子數據交換、可視圖文等業務。
1994年1月,經國家經貿委批准,吉通公司成立,被授權建設、運營和管理國家公用經濟信息網(即“金橋工程”),與原中國電
1994年7月,當時的電子部聯合鐵道部、電力部以及廣電部成立了中國聯通,被賦予打破“老中國電信”壟斷地位的重任,但主要還是經營尋呼業務。
1995年4月,電信總局以“中國郵電電信總局”的名義進行企業法人登記,其原有的政府職能轉移至郵電部內其它司局,逐步實現了政企職責分開。1997年1月,郵電部作出在全國實施郵電分營的決策,並決定在試點基礎上,1998年在全國推行郵電分營。
1997年10月,中國電信(香港)有限公司(後更名為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在紐約和香港掛牌上市。
1998年年初,根據黨的十五大精神和國務院的部署,中國電信業進入了以“政企分開、破除
壟斷、引入競爭”為主要內容的新的改革進程。
1998年3月,國家在原郵電部和電子部的基礎上組建信息產業部。
1999年2月,信息產業部決定對中國電信進行拆分重組,將中國電信的尋呼、衛星和移動業務剝離出去,原中國電信拆分成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衛星通信公司等3個公司,尋呼業務併入聯通公司。
1999年4月,中國網路通信有限公司成立。
2000年9月,國務院批轉信息產業部關於地方電信管理機構組建方案。到12月底,全國31個省區市通信管理局全部組建完畢。
2001年11月,我國正式加入WTO。為增強我國電信業的競爭實力,更好地應對“入世”所帶來的挑戰,當月,國務院批准新一輪電信體制改革方案。
2004年初,國務院正式決定,鐵通由鐵道部移交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管理,並更名為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國有獨資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獨立運作。
2008年5月23日中組部在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網通宣布了最新的電信運營商人事任命。意味著持續幾年的電信重組正式開始。新任命和公司調整如下:中國電信收購中國聯通CDMA網(包括資產和用戶),中國聯通G網與中國網通合併,中國衛通的
基礎電信業務併入中國電信,中國鐵通併入中國移動。
重組意義
電信運營商的重組將促進運營商之間的競爭,這有利於運營商在語音業務發展緩慢,甚至停滯的時候,加大推廣信息化產品的力度。推廣信息化產品不僅可以增加運營商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通過提供差異化的產品及產品組合,從而形成差異化競爭。這對弱勢運營商調整定位,提高競爭力非常有利。
電信重組肯定會加劇運營商之間的競爭。由於語音業務發展速度減緩,未來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將主要來自於信息服務。與語音業務相比,信息服務肯定不會以單一模式提供,而是會形成多樣化的產品,各運營商也會根據自己對市場的理解推出差異化的產品,以滿足用戶的不同需要。目前各運營商對政企客戶的行銷已開始形成各自的不同特色。3G牌照發放後,經過一年左右的網路建設期後,其頻寬優勢將體現出來,這有利於數據業務的推廣,而信息化的數據服務將成為各運營商3G服務吸引客戶的最重要內容。電信重組方案及高管變動(圖)
受益排行
由固網商變為移動運營商,不僅能運營固網業務,獲得聯通C網後,也能運營移動通信業務,未來更可能獲得
CDMA2000牌照。09年以後,新業務發展的規模和新增收入均會超過中移動增量,必然構造出幾年後電信有可能成為市場老大哥的局面。
四大運營商中實力相對弱小的中國網通,在重組中將受惠與政策傾斜。與中國聯通的G網合併後,“新聯通”具備了開展全網業務的能力,並且未來可以發展
WCDMA業務。
重組發生期間,投資者將認為中移動一家獨大的局面快速瓦解,但當重組發生完畢後,新的電信集團(其他3家的重新布局)在1-2年的盈利均難以顯著改善(業務融合時間和自身資產撥備),中移動最審慎的財務處理為其確保了未來2-3年的盈利25%-30%的增速。
第四位:以中興為首的通信設備商
對設備商來說,“重組”作為一粒石子激活電信投資市場“一潭死水”局面的意義。在重組之後,無論何種方案,電信投資都將有恢復性增長,對設備廠
商都有利。
第五位:外資電信巨頭
中國電信市場的巨大潛力讓外資電信運營商眼紅不已,而中國電信產業重組帶來的巨大機會更是讓外資電信巨頭蠢蠢欲動。
第六位:終端企業和解決方案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