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經營慢性病藥品服務規範》是2020年05月1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零售藥店經營慢性病藥品服務規範
- 外文名:Pharmaceutical Service Protocol for Chronic Diseases in Retail Pharmacies
- 標準編號:T/CAPC 002—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5月1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5月11日
《零售藥店經營慢性病藥品服務規範》是2020年05月1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零售藥店經營慢性病藥品服務規範》是2020年05月1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 中國醫藥商業協會。技術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術語和定義;管理原則;指導患者正確、合理使用藥品;推薦健康生活方式;指導合理膳食;倡導適合的運動健身活動;...
第二條 本規範所稱長期處方是指具備條件的醫師按照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慢性病患者開具的處方用量適當增加的處方。第三條 長期處方適用於臨床診斷明確、用藥方案穩定、依從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穩、需長期藥物治療的慢性病患者。第四條 ...
隨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投入的增加,不斷拓展服務範圍,深化服務內涵,積極推廣慢性病患者的自我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患者規範管理率和控制率。積極探索全科醫生家庭服務模式。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堅持中西醫並重,充分發揮中醫藥“簡、便...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
三、特殊藥品的使用管理 建立特藥使用定點醫院、責任醫師、定點藥店管理機制,規範用藥,合理施治。設立定點藥店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已明確診斷且只需要採用口服方式治療的門診患者購藥需求。為保障用藥安全,針劑由定點醫療機構保障供應...
組織開展集慢性病預防、風險評估、跟蹤隨訪、干預指導於一體的人群健康管理服務。(牽頭部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部門:市文體廣電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三)規範診療服務。1.開展簽約轉診,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優先對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引入公平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和藥品價格,提高銷售藥品服務質量。第五條 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內,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和《營業執照》的零售藥店,可...
2022年11月25日,《特藥藥房(DTP藥房)經營服務規範》發布。2022年12月24日,《特藥藥房(DTP藥房)經營服務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黑龍江省醫藥零售行業協會、黑龍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標準化研究院、哈藥集團人民同泰...
規範原文 執業藥師業務規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執業藥師的業務行為,踐行優良藥學服務,保障公眾合理用藥,倡導行業自律,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直接面向公眾提供藥學服務的執業藥師。執業...
第七條 為規範對社會醫療保險藥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藥品的濫用,保證用藥安全,根據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執業範圍和定點零售藥店藥品經營許可範圍,對社會醫療保險用藥按通用名實行分類目錄管理。分類目錄的適用範圍為:一類目錄適用範圍為蘇州...
指導性強:標準結合行業服務現狀,合理制定各項指標,能夠有效指導和規範零售藥店藥學服務;可操作性強:標準明確了服務內容和職責範圍,用語簡練條理清楚,方便服務提供者理解與實施;地域特色:標準結合深圳市地域特色和藥品安全服務建設情況,...
同時,明確了協定主體的違約責任,提出了協定中止和解除的具體情形,相當於列出了一張“負面清單”,有利於促進規範醫療服務行為,保證醫保資金安全,也有利於促進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定點管理的規範化、法治化。三、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