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麗水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
雲和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麗委發[2001]56號),設定雲和縣經濟貿易局(掛中小企業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牌子)。雲和縣經濟貿易局是負責調節近期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的縣政府重要組成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原縣人事勞動局承擔的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職能;
2、原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招商局、協作辦)、商業、物資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
3、原縣計畫委員會承擔的散裝水泥管理工作的職能;
4、原縣電力工業局和水利水電局承擔的電力工業行政管理職能;
5、原工商局承擔的指導廣告業發展的職能;
6、原人民銀行承擔的典當行業的指導管理職能;
7、原環保局承擔的制定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職能。
(二)新增職能
1、對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進行指導和管理的職能;
2、參與制定貫徹地方性產業政策意見和指導調整產業結構,指導企業和商業性金融投資方向的職能;
3、指導生產企業境外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的職能。
(三)劃出的職能
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發放管理職能交縣技術監督局。
(四)轉變的職能
1、由原來對企業的直接管理逐步轉變到為全縣經貿行業的巨觀指導、服務監督管理上來;
2、由原來審批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建設的項目,改為項目登記備案制。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的調整和補充,縣經濟貿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提出並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組織制訂和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及專項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調整方案;研究確定、組織培育縣重點骨幹企業。
受委託制訂工業、流通、商貿方面的綜合性經濟行政措施和有關政策,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三)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研究和制定全縣經貿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解決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推進企業改革的實施,促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發展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的管理,扭虧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和實施再就業工程;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縣政府重點扶持的企業、企業集團的規劃與培育工作。
(四)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負責涉及國家、省、市有關政策的技改項目的報批工作;指導全縣較大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提出經貿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參與研究提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政策建議,協調外貿貨運和經貿的重要會展活動。
(五)研究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科技攻關、技術裝備研製,新產品開發;研究提出全縣企業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制訂全縣企業高新技術發展及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規劃和計畫,並指導企業技術改造的招投標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對外貿易工作,指導WTO的宣傳工作,牽頭研究WTO應對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和協調外貿政策和進出口政策,提出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措施,編制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工業和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規劃,指導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歸口管理對外勞務合作,承包工程和對外經援項目;負責審核、報批在境外設立經貿機構,研究提出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審核外貿發展基金的使用、稽核,協調出口企業的退稅工作。歸口管理、組織境內外對外經貿洽談會、展銷會,負責管理外商邀請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八)編制全縣重點產品創優規劃。
(九)協調本縣域的產業環境保護工作,依法進行管理和監督,制定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環保產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抓好“三綠工程”,協調環境和生態保護問題。
(十)研究和指導全縣流通體制改革,貫徹實施流通領域和餐飲服務業的法律、法規;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商品流通活動;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提出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有關政策,組織和指導協調各項市場的整治活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重要物資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指導廣告業發展。
(十一)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全縣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培育、建設、指導;組織各行業辦制訂行業規劃和行業章程草案。
(十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依法維護鄉鎮企業合法權益;組織起草本縣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的有關政策、審定後組織實施;指導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十三)負責本縣域室內裝飾行業管理;管理散裝水泥辦公室;管理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負責全縣電力工業行政管理,參與全縣能源、原材料等建設項目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十四)負責本縣域醫藥行業管理,指導組織實施生化製藥的行業管理和監督。
(十五)根據人武部劃分的兵役工作範圍,負責經貿系統的人武工作。
(十六)負責經貿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的培育教育工作;管理培訓教育基地。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科室
經貿局科室
經貿局下設辦公室、綜合科、技術改造與投資科、貿易科、企業科(中小企業科)、散裝水泥辦公室、牆改辦、招商辦(經濟協作辦)。具體職能如下:
經貿局辦公室主要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文秘、督查、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財會、會務、行政後勤、行政複議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資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政工、宣傳日常工作;負責局機管幹部的考察工作;指導全縣經濟幹部和企業經營者的培訓;負責老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指導企業人才引進工作。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受理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協助縣紀委、監察部門調查機關工作人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和案件,並按有關規定提出或上報處理意見。協助黨委、行政領導抓好廉政建設;負責接待和處理民眾來訪和信訪工作。
綜合科
----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組織宣傳WTO相關政策,並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要素的配置、協調、平衡工作;綜合分析近期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的建議;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的政策問題和資金情況進行分析和研究,並提出建議;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負責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工作,負責推薦列入縣市重點骨幹企業名單;負責綜合統計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組織制訂能源行業的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問題;負責研究電價政策,負責折讓電量分配,指導節約用電;研究提出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開展節能執法工作;參與制定縣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工作,並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
技術改造與投資科
----組織制訂全縣工業、商貿行業規劃和工業結構調整方案,指導協調行業的規範工作;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工商企業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工作;研究提出運用高新技術發展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有關政策措施實施;研究提出並編制全縣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指導和協調全縣重點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研究,新產品開發等項目的實施。
----研究提出技術改造投資總規劃結構和資金來源;研究制訂項目編制的具體措施意見、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重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申報督查和實施組織工作;協調工商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投標工作,承擔重點技改項目督查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申報新產品試製試產計畫,重大工業性試驗;編制技術創新、新產品和新技術的開發;組織和協調企業對外合作,參與縣級高新技術企業、成果、項目、產品的評審工作;參與特色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的管理工作。
貿易科
----貫徹實施內外貿流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制訂本縣內外貿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提出維護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負責內外貿行業的統計工作,分析和發布行業經濟技術指標和市場信息;研究和指導重要商品市場建設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氣等市場的規劃、建設、運行和秩序整頓工作;承擔鹽政管理、醫藥行政管理和生化製藥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醬油、食醋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汽車報廢更新、舊機動車流通及廢舊物資的行政管理和規劃工作;負責縣區拍賣、典當、舊貨交易、電子商務、網路交易管理;負責生豬屠宰、食鹽、化學危險物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醬油、食醋生產經營、舊貨企業、舊貨市場以及典當、拍賣業等許可證或經營資格認證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收取有關規費。
----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海外投資和境外來料加工、裝配業務;指導企業對外合作交流;承擔多邊雙邊對外經貿談判和國際貿易談判活動中有關當地政策的協調工作。負責本縣域外商投資和企業合資的審批(報)、指導工作。負責自營出口企業申報備案工作。
企業科(中小企業科)
----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指導、規範企業行為;指導企業實施戰略改組和研究提出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的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兼併破產、內部改制、減負增效等工作;負責全縣企業經濟的發展規劃和計畫、監測、預測生產運行情況,協助做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對全縣重點扶持的企業的規劃制定與培育工作;負責企業規模類型的劃分和認證工作;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和參與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協助做好工人技術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
----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綜合指導工作;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個體、私營企業的有關政策,調查研究本縣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導性意見;負責全縣中小企業工業生產統計分析和運行監測工作;負責指導鄉鎮企業、二輕聯社資產管理工作,貫徹《浙江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及配套政策法規、促進傳統工藝美術事業繁榮和發展。
散裝水泥辦公室、牆改辦
----負責全縣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改革管理工作。
----指導建築製品企業發展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改革工作,組織協調在發展散裝水泥和推進新型牆體改革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參與局辦事大廳的日常管理工作。
----指導和聯繫非金屬礦物製品行業組織。
----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招商辦(經濟協作辦)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的落實;研究制定全縣招商引資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及吸引外來投資規劃和目標,並組織實施。
----組織編制、修訂全縣鼓勵縣域外客商投資產業目錄,建立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庫,發布政策信息和法律諮詢等服務。
----負責管理、指導和綜合協調全縣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辦理招商引資項目審批,解決外來投資者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負責匯總、統計全縣招商引資情況,指導鄉鎮招商引資工作。
----組織籌備各類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協調招商引資對外聯絡工作,建立全縣招商引資網路,收集建立客商資料檔案,發展同外來投資者的關係。
----負責招商引資項目洽談,受理並協調處理外商及外商投資者的投訴,建立投訴工作網路。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考核認定,督查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及獎勵。
----抓好經濟協作和山海協作的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了解和掌握全縣“山海協作工程”等經濟合作活動動態,負責友好縣、市、區的日常聯繫、互訪活動的安排。
----指導和聯繫農產品加工行業組織。
----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