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關於在全省實行利用外資目標責任制的通知》是一項政府發文,發布於2001年05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政府關於在全省實行利用外資目標責任制的通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雲政發[2001]73號
- 發布時間:2001-05-27
- 生效時間:2001-05-27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擴大開放,全面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若干意見》(雲發〔2000〕14號)的有關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引進外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提高利用外資的數量、質量和水平,使我省利用外資工作在“十五”期間取得突破性的進展,省人民政府決定“十五”期間在全省實行利用外資目標責任制,並從2001年開始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九五”期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利用外資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別是在改善投資環境方面採取了許多切實有效的重大措施,使全省利用外資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但與利用外資先進地區相比,我省利用外資總量太小,與實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大發展目標、建設五大支柱產業、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要求很不適應,已成為全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薄弱環節。進入新世紀,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強。我國將在更深和更廣的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擴大利用外資已成為我省提升經濟開放度、順利實現“十五”計畫和實施“三大目標”的重要條件。
為此,省政府決定在全省實行利用外資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統一認識,抓住機遇,積極利用國際資本市場的資金,加快全省經濟發展,把利用外資納入本地區、本部門的經濟發展目標,真正做到利用外資工作“目標明確、責任清楚、機制健全、獎罰分明、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確保全省的利用外資工作在“十五”期間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十五”利用外資的目標
1.定量目標。
“十五”全省契約利用外資和實際利用外資均比“九五”翻一番,即分別達到28億美元、13億美元以上。到2005年末,全省累計契約外資達到57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達到27億美元。
2.定性目標。
努力把雲南建設成為我國西部地區投資環境最好的省份之一,並建立起完善的利用外資投資促進體系;外商投資占全省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明顯提高,單個項目利用外資規模明顯擴大,外資對促進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取得明顯成效,世界500強企業中有一批企業到雲南投資;在農業、交通、環保等領域和五大支柱產業建設中有一批重大利用外資項目;高新科技領域利用外資有較快發展,引進外商投資項目的科技含量明顯提高,對外向型經濟的拉動力明顯增強,能有效地促進進出口增長。
(二)建立“十五”利用外資目標責任制及工作機制
1.領導目標責任制
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要作為本地利用外資工作的主要責任單位,圍繞全省“十五”發展計畫和本地經濟發展重點,確定一批利用外資重點項目,明確項目法人及其責任,制定推進計畫,切實加強招商引資工作。各地、州、市政府(行署)主要領導要作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承辦負責人,切實擔負起對利用外資工作的領導責任。
2.省直產業牽頭部門引資責任制。
農業、水利、生物資源開發創新、能源、交通、市政工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服務貿易和旅遊、環境保護與生態治理、高新技術等產業和行業牽頭部門,要按引資項目的行業隸屬關係,分別作為省級重大利用外資項目的引資責任單位。各部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承辦負責人。各責任部門要結合實施“十五”計畫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需要,提出年度項目進度目標,制定推進計畫和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3.重點項目法人責任制。
企業是利用外資的主體。凡列入省、地兩級當年招商引資項目的有關企業(單位)的法人代表,是該項目對外招商引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上級主管部門是該項目招商引資的推進責任單位。項目單位和主管部門要組成專門的項目招商小組,具體負責該項目的對外招商、項目洽談及企業註冊成立等工作。
4.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責任制。
各級政府涉外工作部門要建立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的責任制,制定過硬措施,全面推行行政公示制、工作時限制、服務承諾制,減化審批手續,切實提高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涉外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5.邀請重點投資商責任制。
省外辦、僑辦、台辦、貿促會,省政府駐北京、上海、深圳辦事處及其他職能部門,要積極宣傳雲南,向外商推介招商引資項目,把組織高層次外商、世界500強企業駐華代表、世界華人財團100強、著名台商到雲南考察洽談作為實行目標責任制的工作內容。要圍繞我省重大招商項目,推進並達成一批合作意向。
6.創新引資機制責任制。
省外資辦為第一責任人,省計委、省經貿委、省外經貿廳、省財政廳、省政府經研中心為承辦責任人。要按國際慣例和市場經濟規律創新招商引資機制,擴大招商引資渠道,逐步建立完善的招商引資體系;依託國內外知名中介機構,推行招商代理制;根據國際資本市場變化的新情況,制定出台引資新政策。要制定我省“十五”引資規劃和2001年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
7.重大項目政府協調推進制。
對納入省、地兩級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要建立省、地政府領導項目聯繫制和協調推進制。對影響面大、跨地區、跨行業、政策涉及面寬的重大項目,省、地兩級政府要定期召開項目協調推進會議,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對外洽談和推進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
8.簽約項目督辦制。
由省計委、省經貿委、省外經貿廳、省外資辦牽頭負責,省直有關部門配合,對“昆交會”、“廈洽會”等各類經貿投資洽談會的簽約項目進行跟蹤督辦;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協調或報省政府統籌解決。各部門分管領導為督辦責任人。省外經貿廳為簽約項目統計、跟蹤責任單位。
1.簽訂利用外資目標責任書。
在“十五”期間,從2001年開始,省政府每年與各地州市政府(行署)、各類國家級開發區、省直有關部門和集團公司簽訂《雲南省利用外資目標責任書》。各級政府、省直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省屬和中央駐滇各大型企業(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對省政府下達的利用外資目標負第一責任,分管領導負承辦責任。
2.建立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制。
省政府繼續實行省政府領導重大利用外資項目聯繫制,並定期召開重大項目協調會,研究解決重大招商項目在引資、合作及建設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幫助外資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要參照省政府的做法,建立切實可行的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制。
3.明確目標責任制的牽頭協調單位。
各地區、各部門要指定一個單位作為完成引資目標任務的牽頭協調部門,負責對當年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和重大項目的推進情況進行跟蹤和協調,及時掌握進度。由省外資辦牽頭,省計委、省經貿委、省外經貿廳配合,負責對全省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和省級重大利用外資項目的推進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統籌協調。各地州市和各部門指定的牽頭協調單位,要將本地區、本部門利用外資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重大項目推進情況,每兩個月向省外資辦書面報告一次。
4.推行外資管理和服務工作民主評議制。
由省監察廳和省外資辦牽頭,每年組織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對省級涉及外商投資的行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一次民主評議。評議內容包括服務質量、工作效率、服務態度以及建立和實行行政公示制、工作時限制、服務承諾制的情況,評議結果報經省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各地、州、市也要參照省的做法實行民主評議制。對評議結果不達標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行政責任,並對該部門工作進行限期整改。
5.強化利用外資信息統計工作。
全省利用外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信息統計,由省外經貿廳、省財政廳牽頭督促、檢查和審核。各地、州、市都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利用外資的統計工作。為加強對全省利用外資信息工作的統計,省政府責成省外資辦安排專項資金,由省外經貿廳牽頭,省計委、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工商局、省外資辦配合,建立健全“雲南省外資統計信息網路”。省外經貿廳要加強全省契約利用外資和實際利用外資的月報工作,加強經濟統計分析和利用外資發展趨勢預測,同時要加強對各地外資統計的指導,搞好人員培訓,保證各地的統計數據及時準確匯總。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省政府每年下達的利用外資目標及要求,對本年度完成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情況進行認真統計和監督,並於第二年1月10日前上報省政府。省政府責成省外資辦牽頭,省計委、省經貿委、省監察廳、省外經貿廳、省財政廳參加,對各地區、各部門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每年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上報省政府。
(一)獎勵辦法
1.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當年利用外資(指直接利用外資)目標責任的地、州、市政府(行署)和省直企業(集團),以及在利用外資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省直有關部門,省政府將給予通報表彰,頒發獎狀,優先推薦參與各種評優活動,並分五檔十三級給予獎勵。獎勵金額由省外資辦、省財政廳聯合審核後,報省政府批准,由省財政廳辦理兌付手續。
第一檔:考核指標為契約利用外資8000萬美元,實際利用外資5000萬美元以上。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當年利用外資計畫任務的,省政府獎勵地、州、市政府(行署)15萬元人民幣;兩項指標同時完成90%以上不到100%的,獎勵10萬元;兩項指標同時完成80%以上不到90%的,獎勵6萬元。
第二檔:考核指標為契約利用外資2000萬美元以上,實際利用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當年利用外資計畫任務的,省政府獎勵地、州、市政府(行署)10萬元人民幣;兩項指標同時完成90%以上不到100%的,獎勵8萬元;兩項指標同時完成80%以上不到90%的,獎勵4萬元。
第三檔:考核指標為契約利用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實際利用外資500萬美元以上。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當年利用外資計畫任務的,省政府獎勵地、州、市政府(行署)8萬元人民幣;兩項指標同時完成90%以上不到100%的,獎勵6萬元;兩項指標同時完成80%以上不到90%的,獎勵3萬元。
第四檔:考核指標為契約利用外資500萬美元以上,實際利用外資300萬美元以上。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當年利用外資計畫任務的,省政府獎勵地、州、市政府(行署)6萬元人民幣;兩項指標同時完成80%以上的,獎勵3萬元。
第五檔:除上述四檔外,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當年利用外資計畫任務的,省政府獎勵地、州、市政府(行署)4萬元人民幣;兩項指標同時完成80%以上的,獎勵3萬元。
2.承擔省級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省直綜合部門、產業牽頭部門和集團公司,全額完成年度項目推進任務的,獎勵10萬元人民幣;完成80%以上的,獎勵8萬元。
3.涉及外商投資服務工作的省直行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經民主評議,屬於優秀的,省政府獎勵該部門8萬元。
4.對在招商引資、吸引重點外商、達成投資意向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省直其他部門,經考評,省政府獎勵該部門5萬元。
(二)處罰辦法
1.對招商引資工作不積極、成效不明顯,不能完成當年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地區和部門,以及民主評議結果不合格的省直有關部門,省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2.因上述原因被省政府通報批評的地區和部門,不能參與各種綜合性的評優活動,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不得評選當年的優秀公務員、勞動模範以及其他綜合性的榮譽稱號,不作為提職晉級的後備人選。
3.對以欺騙手段獲得獎金的,收繳已得獎金,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該地區、部門及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罰。
2001年,我省利用外資工作要以擴大對外開放和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為目標,以創新招商引資機制和方式、拓寬招商引資渠道為重點,以推進重大項目為突破口,以建立目標責任制和激勵機制為動力,以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為保障,使全省契約利用外資確保完成3.5億美元,力爭達到4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確保完成1.5億美元,力爭達到2億美元。按照上述目標和任務,現將2001年各地州市和省級有關部門、集團公司利用外資計畫指標和工作任務分解如下:
(一)以各地州市1998、1999、2000三年契約利用外資和實際利用外資的平均數為基數,下達2001年各地、州、市利用外資計畫指標。
1.昆明市契約利用外資數增長40%以上,實際利用外資數增長25%以上(具體指標見附屬檔案一)。
2.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楚雄州、紅河州、德宏州、西雙版納州契約利用外資數增長40%以上,實際利用外資數增長20%以上(具體指標見附屬檔案一)。其中,曲靖市實際到位外資增長40%。
3.怒江州、迪慶州、文山州、昭通地區、保山地區、思茅地區、麗江地區、臨滄地區,契約利用外資數增長30%以上,實際利用外資數增長20%以上(具體指標見附屬檔案一)。
(二)省直有關經濟主管部門和集團公司,昆明市、曲靖市、怒江州政府負責推進的省級重點利用外資項目,要取得實質性或階段性進展(具體任務見附表二)。
(三)建立健全招商引資項目庫。由省計委、省經貿委,省外資辦牽頭,建立我省“十五”招商項目庫及推介體系。按照西部大開發雲南行動計畫和雲南省“十五”計畫的要求,從各地、各部門項目庫中篩選出建設條件成熟、市場前景好、預期收益明顯的300個以上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項目引資總額達到100億美元以上,其中,2001年要完成30個重點項目的包裝,項目引資總額達45億美元。要按國際慣例進行整理,使項目前期工作達到預可研深度。
(四)省外辦、省僑辦、省台辦、省貿促會,省政府駐北京、上海、深圳辦事處等涉外部門,今年要邀請世界500強企業和跨國公司2--3戶到雲南考察洽談招商項目。
(五)省政府法制辦要配合各部門和企業做好利用外資的法律服務工作。
2.2001年省級重大利用外資項目任務分解表
雲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