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實施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國發〔2016〕15號)要求,促進全省中醫藥(含民族醫藥,下同)事業振興發展,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及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中醫藥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從思想認識、法律地位、制度保障、學術發展與實踐運用上落實中西醫並重方針,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以推進繼承創新為主題,以提高中醫藥發展水平為中心,以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和政策機制為重點,以增進和維護人民民眾健康為目標,進一步拓展中醫藥服務領域,促進中西醫協同協作,充分發揮中醫藥在促進衛生、經濟、科技、文化和生態文明發展中的獨特作用,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振興和產業發展,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健康雲南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把社會效益放在中醫藥發展的首位,充分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優勢,以滿足人民民眾健康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中醫藥發展為了人民、中醫藥成果惠及人民,增進人民健康福祉,切實保障和維護人民民眾享有中醫藥服務的權益。
堅持繼承創新、發揮優勢。堅持繼承創新貫穿中醫藥發展全過程,正確把握好繼承和創新的關係,在傳承中創新發展,在發展中服務人民。傳承中醫藥學術思想、臨床經驗和技術特長,充分發揮中醫藥在衛生、經濟、科技、文化和生態等方面的資源優勢。堅持中醫藥原創思維,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和方法,通過體制、機制、科技和知識創新,推動中醫藥理論實踐與醫療保健模式創新發展,不斷形成新特色、新優勢,永葆中醫藥薪火相傳。
堅持深化改革、激發活力。著力破除制約中醫藥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強化政府在推進中醫藥發展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完善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積極營造公平參與、競爭有序的發展環境,激發中醫藥發展潛力與活力。
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將中醫藥融入衛生與健康所有政策,推動中醫藥和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堅持醫療與非醫療服務同步推進,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堅持區域中醫藥協調發展,堅持中醫中藥協調發展,促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全面發展,不斷增強中醫藥發展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實現人人享有基本中醫藥服務,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和保障機制基本完善;中醫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各領域全面協調發展,中醫藥標準化、信息化、產業化、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惠民效果進一步放大,推動中醫藥各項工作向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聚焦和發力。中醫醫療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達到0.55張以上,中醫藥服務可得性、可及性明顯改善;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及重大疾病攻關取得明顯進展,中醫藥防治水平大幅提升;中醫藥人才教育培養體系基本建立,凝聚一批學術領先、醫術精湛、醫德高尚的中醫藥人才,每千人口衛生機構中醫執業類(助理)醫師數達到0.4人,居民中醫藥知識知曉率達到80%以上。建設一批中醫藥健康服務重點項目;中醫藥產業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中藥工業總產值占醫藥工業總產值比例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中醫藥產業成為全省國民經濟重要支柱之一;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更加廣泛;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的監督體系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中醫藥管理體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中醫藥服務領域實現全覆蓋,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的協同作用、在疾病康復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中醫藥科技水平顯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由100名省級名中醫(含國醫名師)、500名以上基層名中醫、1萬名以上中醫藥專業技術人才為主和超過1萬名的“能西會中”鄉村醫生、農村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為補充的中醫藥人才隊伍;公民中醫健康文化素養大幅提升;中醫藥工業智慧型化水平邁上新台階,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增強,實現中醫藥繼承創新發展、統籌協調發展、生態綠色發展、包容開放發展和人民共享發展,為健康雲南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重點任務
(一)切實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能力
1.完善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路。縣級以上政府要在區域衛生規劃中合理配置中醫醫療資源,全面建成以中醫類醫院為主體、綜合醫院等其他類別醫院中醫藥科室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中醫門診部和診所為補充、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路。將雲南省中醫醫院建設成為輻射南亞東南亞國家的區域中醫醫療和健康服務中心,全省合理布局4—5所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到2020年,每個州、市設定1所州市辦中醫類醫院且80%以上達到三級中醫醫院標準,每個縣、市、區設定1所縣辦中醫類醫院且80%以上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標準。暫不具備設定中醫類醫院條件的,要加強縣級醫院中醫藥科室設定並達到《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基本標準》和《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所有婦幼保健院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100%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能夠提供8類以上中醫藥服務,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5類以上中醫藥服務,100%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綜合服務區;加強中醫醫院設備配置和中醫藥人員配備,並達到國家相應標準;所有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人員占比均達到20%以上,中醫診療量占比達到30%以上。加強中醫醫院康復科室和康復醫院中醫藥科室建設,配備必要的中醫康復專業技術人員。鼓勵社會力量優先舉辦兒科、婦科、骨傷、肛腸等非營利性中醫專科醫院,鼓勵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引導向規模化、多層次方向發展。
2.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完善中醫醫院等級評審制度,推進中醫醫院等級評審及持續改進活動,整體提升中醫醫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實施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爭取新增10個以上國家級、150個以上省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和一批重點專科培育項目。鼓勵開展州市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形成省、州市中醫臨床重點專科群。加強縣級以上中醫醫院急診急救能力建設,提高中醫藥參與應急救治、疑難疾病和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著力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質增效”工程,提高縣級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優勢病種診治和綜合服務能力。加強基本公共衛生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建立慢性病中醫藥監測與信息管理制度,推動建立融入中醫藥內容的社區健康管理模式,開展高危人群中醫藥健康干預,提升基層中醫藥健康管理水平。大力推廣中醫非藥物療法,充分發揮其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獨特作用。建立健全中醫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綜合防治網路和工作機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級診療秩序。實施“中醫藥服務模式創新”工程。
3.促進中西醫結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推進中西醫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協同創新。加強中西醫結合創新平台建設,著力推進縣級以上中醫醫院與綜合醫院建立臨床協作關係,以單純的中醫或西醫治療效果都不明顯疑難病種、急危重症協同診治為切入點,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逐步建立一批不同層級的中西醫協同協作臨床診療基地,營造中西醫深度融合氛圍,全面推進中西醫協同協作服務模式創新;著力推進中西醫科學研究協同協作,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合作,重點圍繞醫學理論、臨床實踐開展重大疾病中西療法聯用的指導理論和方法研究以及中西醫協同治療的臨床方案、治療指南(規範或標準)以及療效評價體系研究,中西醫結合防治方法和技術研究以及中藥的研發,力爭形成一批中西醫結合重大科研成果;實施中西醫結合治療愛滋病試點項目;完善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政策措施,鼓勵支持西醫人員脫產學習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到2030年,舉辦不少於2次的省級高層次西學中班;探索建立中醫醫師和西醫醫師聯合查房、會診制度和中西醫結合交叉培養制度,形成具有中西醫融合思維的中西醫協作團隊,造就一批高水平、富有活力的創新型中西醫結合領軍人才;加強雲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爭取達到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標準。綜合醫院資源豐富地區要逐步引導將部分醫院轉型為中西醫結合醫院,並按照中西醫結合醫院標準進行改造。
4.促進民族醫藥發展。將民族醫藥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設雲南省民族醫醫院,支持有條件的西雙版納州、楚雄州、德宏州、迪慶州等民族地區舉辦民族醫醫院或在具備開辦民族醫診療活動的中醫醫院加掛民族醫醫院牌子。鼓勵民族地區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立民族醫藥科室,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民族醫醫療機構。加強民族醫藥能力建設,積極開展民族醫醫院創等達標及持續改進活動,支持民族醫重點專科和學科建設。依託雲南中醫學院、雲南省中醫中藥研究院、雲南省彝醫院、西雙版納州傣醫院和迪慶州藏醫院,建立彝醫藥、傣醫藥、藏醫藥和其他民族醫藥臨床研究基地。開展民族醫藥基礎研究,搶救、挖掘、整理民族醫藥古籍文獻及民族民間診療技術,2020年以前,進一步推動傣醫藥的發展,完成彝族醫藥的學科體系建設工作,使傣、彝族醫藥成為我省最具代表性的民族醫藥。實施民族醫學術流派和名老民族醫學術經驗傳承工作室建設,推進民族藥標準建設,提高民族藥質量,加大開發推廣力度,不斷推進民族醫藥傳承創新和產業發展。
5.放寬中醫藥服務準入。改革中醫藥人員和機構準入制度,實施中醫診所備案制管理。改革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允許經綜合考核合格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和村開辦只提供經考核合格的傳統中醫診療服務的中醫一技之長診所。鼓勵和支持中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參加中醫藥從業人員有關培訓和考核。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中醫醫療機構,對社會資本舉辦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診所,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和區域衛生髮展規劃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門診部、診所。鼓勵藥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鼓勵探索公立中醫醫院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加強業務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體途徑,並探索開展多形式的人才交流與技術合作。允許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中醫類專業技術人員通過醫師多點執業方式在全省範圍內提供傳統中醫藥診療服務。社會辦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
6.推動“網際網路+”中醫醫療。加強省級中醫藥數據中心和基層醫療機構中醫館雲平台建設,建立基層中醫藥人員教育、培訓和能力提升的信息化系統。加強中醫系統信息化建設,大力發展中醫遠程醫療、移動醫療、智慧醫療等新型醫療服務模式。構建集醫學影像、檢驗報告等健康檔案於一體的醫療信息共享服務體系,逐步建立跨醫院的中醫醫療數據共享交換標準體系。充分發揮雲南中醫學院遠程信息資源共享平台(VPN)作用,實現全省所有縣級以上中醫醫院與雲南中醫學院信息資源共享,推進醫教協同。探索網際網路延伸醫囑、電子處方等網路中醫醫療服務套用。利用移動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提供線上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等便捷服務,不斷提升中醫藥信息化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發展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
7.加快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體系建設。注重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在中醫醫院及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設立治未病中心,開展中醫健康諮詢評估、干預調理、隨訪管理等規範的中醫治未病服務,努力實現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於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鼓勵中醫醫療機構、中醫醫師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諮詢、調理和藥膳等技術支持。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實現集團化發展或連鎖化經營。
8.提升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養生保健機構走進機關、學校、企業、社區、鄉村和家庭,推廣普及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和易於掌握的理療、推拿等中醫養生保健技術與方法,以及太極拳、八段錦、五禽戲、導引等中醫傳統運動。鼓勵充分利用生物、仿生、智慧型等現代科學技術,研發一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加快中醫治未病技術體系與產業體系建設,推廣融入中醫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9.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優先優惠服務。發揮中醫醫療機構的技術優勢,與養老機構聯合開展老年人中醫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試點工作開展。鼓勵中醫醫院採取自建、託管養老機構或與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開展技術協作等多種形式,推進“醫養結合”。鼓勵中醫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聯合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整合社區醫療和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資源,在部分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設立醫療室,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提供中醫養生保健、醫療、健康教育、免費體檢等服務。鼓勵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特色的護理院、療養院、養生養老公寓。規範中醫藥養老服務機構和技術標準,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定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為主的中醫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集醫療、護理、康復、居住等為一體的養老院或康復醫院。
10.發展中醫藥健康旅遊服務。立足我省豐富的自然資源、旅遊資源、民族文化資源優勢,積極引進和培育大型高端醫療企業、養老企業和專業運動企業,建設滇中康體養生旅遊核心、滇西北文化養生旅遊帶、滇西溫泉養生旅遊帶、滇西南生態養生旅遊帶,打造具有雲南特色、優勢突出的中醫藥康體文化養生品牌。鼓勵各地充分利用我省豐富的旅遊和自然資源優勢,開展藥浴、中藥熏蒸、中醫藥文化體驗、氣功等養生保健項目,發展中醫藥健康旅遊。鼓勵在酒店、景區和旅遊度假區等場所開設中醫藥機構,提供針灸、推拿和藥膳、中藥茶飲等健康服務項目。積極推動中醫藥文化元素突出的名勝古蹟、中藥材種植基地(莊園)、生產企業、中醫藥文化基地、“中華老字號”名店和特色中醫藥診療技術等中醫藥資源有效融入旅遊產業發展範疇,將中醫藥健康旅遊融入養生養老和治未病中,鼓勵開發有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遊產品。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加快建設中醫藥特色旅遊城鎮、休閒度假區、文化街區、主題公園和酒店等項目,充分融入中醫藥文化內容和特色元素,形成一批與中藥科技農業、名貴中藥材種植、田園風情生態休閒旅遊結合的養生體驗和觀賞基地。支持舉辦代表性強、發展潛力大、符合人民民眾健康需求的中醫藥健康服務展覽和展會。鼓勵中醫藥院校加快中醫藥健康旅遊專門人才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