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的決議

2010年9月30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的決議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0.09.30
  • 實施時間:2010.09.30
(2010年9月30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的決議》已由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0年9月30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9月30日
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田海所作的《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在訴訟監督工作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程的深入推進,廣大人民民眾對維護司法公正的願望愈加迫切,對人民檢察院的訴訟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保障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特作以下決議:
一、全省各級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刑罰執行機關應當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和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要進一步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要按照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要求,共同推進訴訟監督工作機制的改革和完善。要加強工作協調和配合,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執法情況通報等制度,依法妥善解決訴訟監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二、人民檢察院是憲法規定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負有對立案、偵查、審判、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的重要職責和職權。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要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進一步強化監督意識,不斷完善訴訟監督工作機制,大力加強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切實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要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檢察權,全面強化對立案、偵查、公訴、審判以及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等各個環節的法律監督,依法運用抗訴,以及糾正違法通知、檢察建議等多種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要健全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對訴訟監督工作本身和職務犯罪偵查活動的監督。認真貫徹《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檢察機關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的決議》,進一步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加強人民檢察院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建設,依法接受其他司法機關的制約。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要全面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訴訟監督的能力和水平,增強監督的公信力。
三、全省各級偵查機關應當會同人民檢察院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報、對違法偵查行為投訴的受理和辦理機制。對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出有案不立、違法立案、偵查活動違法等監督意見,應認真研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書面答覆或作出糾正決定。對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出的其他監督事項,應當及時回復辦理情況。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的,應當通知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四、全省各級審判機關應當會同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完善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制度和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式試點工作。對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出抗訴的案件,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及時審結。對抗訴案件,以及公訴案件中以不開庭方式審理的抗訴案件和自行決定再審的案件,應當在宣告判決、裁定後及時將裁判文書送達提出抗訴或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對提出抗訴的民事、行政案件,應當加強與人民檢察院的溝通,建立健全工作協作機制,保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協調有效地開展工作。對人民檢察院在實施法律監督過程中需要調取或者查閱相關案卷材料的,應當及時提供。
五、全省各刑罰執行機關和監管部門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及時聽取人民檢察院的意見。要與人民檢察院建立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對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出的監督意見和建議,應當及時回復辦理情況。
六、全省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應當積極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保證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的職務犯罪及其他犯罪線索及時移送有關司法機關。對人民檢察院要求提供有關案件材料、介入調查的,應當積極配合。對人民檢察院要求移送刑事案件的意見,應當認真研究並反饋處理情況。對人民檢察院提出的監督意見,應當認真辦理,並及時書面反饋情況。
七、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關心、支持人民檢察院依法開展訴訟監督工作,進一步完善裝備、經費等保障體系,為人民檢察院開展訴訟監督工作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視察等方式,監督和支持人民檢察院依法開展訴訟監督工作。對人民檢察院報告的訴訟監督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或者重大事項,要監督有關機關依法辦理。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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