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離石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離石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離石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在二00一年縣級機構改革中由原離石市勞動局更名而成。現有內設機構5個:“一室三股一大隊”(辦公室、信訪仲裁股、勞動工資股、社會保險股、勞動監察大隊 )和四個下屬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事業所、失業保險所、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醫保中心)、勞動就業中心。全局共有幹部職工56人,其中,局機關15人,局長1人,副局長2人、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1人,其他幹部職工10人;養老保險所19人,副所長2人,其他幹部職工17人;失業保險所4人,所長1人,其他幹部職工3人;醫保中心5人,負責人1人,其他幹部職工4人;就業中心13人,副主任2人,其他工作人員1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離石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成立時間:二00一年
  • 內設機構:5個
  • 幹部職工:56人
內設機構,信訪仲裁股,勞動工資股,社會保險股,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本局公共關係、檔案處理、公文審核等上傳下達。
2、負責本局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和信息等文稿的起草和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落實。
3、負責本局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後勤保衛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4、負責公章的管理。
5、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協調局各股室、所屬單位的工作關係。
6、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
7、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信訪仲裁股

1、負責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具體事宜,管理全區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處理勞動爭議案件。
2、組織指導全區用人單位實行勞動契約制,負責勞動契約鑑證工作。
3、綜合管理各類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指導監督勞動契約的訂立、終止、解除和履行。
4、負責勞動政策諮詢和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勞動工資股

1、負責區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對企業職工工資進行巨觀管理。
2、對區屬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批職工轉正定級和調資升級。
4、審批區屬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
5、組織因工致殘人員進行傷殘鑑定。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社會保險股

1、負責編制全區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擬定執行國家和省各項保險統一管理的辦法。
2、擬定社會保險基金、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規則、監督制度,並組織監督資金的管理情況。
3、受理投訴舉報,配合有關單位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案件。
4、受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取證,並進行工傷認定。
5、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職責

制定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改革方案、政策措施;貫徹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落實城鄉就業和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業工作;調整勞動關係的協調發展;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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