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罰制又稱為兩罰制,是指單位犯罪中既對單位判處罰金,又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罰制
- 概念:單位共同犯罪的處罰
- 又稱為:兩罰制
- 根據:刑法
概念,實行雙罰制的罪,
概念
單位共同犯罪的處罰
雙罰制又稱為兩罰制,是指單位犯罪中既對單位判處罰金,又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根據刑法規定,對犯罪的單位判處罰金。對於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單位的處罰的罰金應高於起次要作用的單位,這是處罰單位共同犯罪的原則。
實行雙罰制的罪
虛報註冊資本罪 | 第158條 | 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 單位犯,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 第159條 | 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 單位犯,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 第160條 | 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 單位犯,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 第178條 | 偽造、變造國庫劵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行為。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2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 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 |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也是適用的雙罰制。刑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