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政策以及結合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的歷史沿革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集體土地既不屬於任何農村集體組織中的個別成員所有或全體成員共有,並不因農村集體組織中個別成員或部分成員的變動而引起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體土地所有權之性質為農民集體享有的單獨所有權
- 相關法律:《土地管理法》
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政策以及結合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的歷史沿革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集體土地既不屬於任何農村集體組織中的個別成員所有或全體成員共有,並不因農村集體組織中個別成員或部分成員的變動而引起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動。
集體所有權按基本來含義講,應當是全體集體成員共同所有,也就是說“既不是個人所有權基礎上的共有,也不是股份制基礎上的法人所有”,那么,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應當是歸某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農民集體共同共有。從中國立法上看,...
顯然,土地革命推翻了封建土地制度,真正確立了農民私人的土地所有權。這一階段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特點:①農村土地所有權其性質主要屬私人單獨所有形態;②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為農民;③農民所有,農民經營;④農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集體土地是指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土地。這裡的集體,是專指鄉(鎮)、村,村民小組等類同性質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所有權,其他任何集體對土地沒有所有權,農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區),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
集體所有權又稱勞動民眾集體組織所有權,是集 體組織對其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集體組織所有權是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其享有者主要是農村集體組織,也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和合作社集體組織。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制...
土地使用權制度,應視使用者使用土地的所有權性質而定。一般情況下,農民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是無償的。不僅如此,由於歷史原因引起的非農業人口使用的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是無償的,比如宅基地。對於國有土地來說,除了法律規定的無償...
所謂農民土地持有產權,是指農民在一定期限內對集體所有土地依法承受、持有利用、收益分配、有限流轉的結構性關係權利。其實質是農民在集體土地所有權終極保留的基礎上,對土地資源動態利用的自主性、開放性、經營性的一種產權制度創新。特徵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
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指土地使用者根據法律、檔案、契約的規定,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
《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第十六條規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2)承包地被...
土地私有化以後,農民至少在使用土地上享有充分的自由。這就是說,如果將土地投入非農業使用可以帶來更高的收益的活,農民將會把耕地用作工業、商業、房地產業、旅遊業等的投資,從而導致耕地的減少和農業的衰退。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國家...
特別是大城市中的所謂“租界地”,儘管通過外國資本多年的建設和經營有所增值,但其政治上所享有的“城中之國”式的種種特權,對中國人民是不能容忍的“國恥”,新政府對其取締、沒收,自然是在情理之中。而中國政府在進城之後面臨敵對...
總之,農民集體發展權的歸宿應當是可以主張並共享的本集體及其所處政治經濟社會環境中所有正當的發展利益,在此基礎上形成及享有發展機會、發展計畫、發展決策、發展成果等等,賦予農民集體發展權就是讓農民集體在黨和國家的引導、扶助和保障...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
按照級差地租理論,實行統一地租制,農地使用權人每年定期向集體交納級差地租I和絕對地租(代為國家徵收),自己享有級差地租Ⅱ。實行這一制度不僅使國家的巨觀管理權和土地集體所有權得以實現;而且由於級差地租Ⅱ歸農地使用人,因而能夠...
集體建設用地主要包括: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農民享有使用權,使用期限無規定。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農村集體建設...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和個人進行非農業生產建設依法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權利。法律對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主體有較為嚴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體及其所屬成員擁有使用權。全民所有制單位、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其他經濟...
集體的股份所有權仍然為集體範圍的成員集體享有,集體憑其股權從公司實現的利益為成員集體的利益,每個 集體成員平等公平地從集體利益中享受利益,從而實現集體公有制的目的。綜合上述,集體所有制的經營實現形式就是集體所有的生產資料與勞動者...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截止2009年1月,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
農村集體經濟產權,既包括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土地、山場、水面、草原、灘涂等自然資源的產權,也包括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能以貨幣計量、納入賬核心算的資產的產權。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四個權能。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