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勞動關係管理》由彭黎、曹洋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體勞動關係管理
- 作者:彭黎、曹洋
- 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9月
- 頁數:311 頁
- 定價:42 元
- 開本:16 開
- ISBN:978-7-309-11563-5/F.2168
《集體勞動關係管理》由彭黎、曹洋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
《集體勞動關係管理》由彭黎、曹洋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內容提要 隨著廣大職工集體權利意識的增強,集體勞動關係日益成為企業管理中的重要內容。本書通過項目化的方式帶領讀者認識和處理集體勞動關係,同時闡釋了集體勞動關係管理並不僅...
《集體勞動關係管理教學案例集》是2016年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素華。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用於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教師備課和學生《勞動關係管理》專業課的學習,包括了50餘個案例及案例的參考答案。內容涵蓋集體勞動關係管理的各個...
對於企業而言,因為缺少集體契約的有效平台和來自工會組織的足夠壓力,勞動關係管理主要還是在個別勞動關係層面上展開,一些不良僱主為求資本增值肆意踐踏勞動者的法定權益。甚至是已經形成的人性化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和措施,也因為缺少足夠的...
《人力資源法律管理⑧: 群體性勞動爭議管理》是2015年中信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團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陸敬波、沈駿、談育明。內容簡介 《人力資源法律管理⑧:群體性勞動爭議管理》針對當前勞動爭議高位運行,特別是群體性勞動爭議高發、多發...
第十八條集體契約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通過集體協商訂立的書面協定。第十九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下列多項或者某項內容,簽訂集體契約或者專項集體契約:(一)勞動報酬;(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三)裁減...
本條例所稱集體協商,是指職工方與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事項依法進行平等協商的行為。本條例所稱集體契約,是指職工方與企業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經集體協商達成...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為企業)。第三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和集體契約制度。平等協商是指職工一方的代表與企業方的代表,就簽訂集體契約和其他勞動關係的事項,...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職工,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和履行集體契約,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平等協商...
廣東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條例,為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協商內容、爭議處理等內容。基本介紹 廣東省企業集體契約條例修訂草案,增加集體協商內容、爭議處理等內容,擬規定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企業工資結構、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等...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進行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契約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誠實守信、兼顧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第五條 市和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
【標 題】貴州省企業集體契約條例 總則內容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
第十五條 職工一方集體協商代表可以就與勞動關係相關的問題提出與企業進行協商的書面要求,企業應當在15日內與職工協商代表進行協商。第十六條 集體協商雙方在集體協商前,應當共同商定協商的時間、地點、程式和內容。第十七條 集體協商未...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集體契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集體契約工作的監督管理,對集體契約爭議依法...
從發展趨勢看,集體契約內容愈來愈廣,凡在勞動關係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都可以納入集體契約範圍,甚至以往被認為是僱主特權的某些內容,如引進新技術、變更管理組織、生產計畫等,也可以成為集體契約的內容。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契約法》...
為了規範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契約的行為,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公告 (2005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屆...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努力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是增強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確定勞動報酬、勞動定額、勞動契約管理、獎懲、裁員、補充保險和福利、勞動安全與衛生、休息休假、職業技能培訓等事項,應當事先與職工方進行平等協商。雙方還可以就其他與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第十九條 用人...
本條例所稱集體契約,是指職工方與企業經集體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的書面協定。第四條 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契約,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勞動關係協調...
第四條 簽訂集體契約應當遵循平等協商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平等協商是指職工一方的代表與企業方的代表,就簽訂集體契約和其他勞動關係的事項,依法進行商談的行為。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
勞動法在對勞動關係進行調整時,是通過勞動基準法調整全部勞動關係,通過集體契約調整集體勞動關係,通過勞動契約調整個別勞動關係。勞動法給勞動關係的當事人留出了協商的空間,但這種空間又受到極其嚴格地限定。勞動基準法限定了集體契約;...
第一條 為了規範平等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契約的行為,明確集體契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
《集體勞動關係調整問題研究》是一本2023年企業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楊。內容簡介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走共同富裕之路,離不開高質量充分就業,離不開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