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性歧視,現在許多招聘公告和招考公告已經很少出現關於民族、語言、身份和身體特徵等各種顯性歧視條款,但隱性歧視仍然大量存在,需要應聘者認識和甄別各種隱性歧視,提高應聘能力,爭取自己的公平權利。人大代表建議現有的法律法規依然有進一步完善的必要,建議通過制定專門的《反就業歧視法》來予以約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隱性歧視
- 包括:民族、種族、性別、信仰
- 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
- 應對措施:不聽“畫外音”
簡介,具體表現,剖析原因,應對措施,不聽“畫外音”,不怕“紙老虎”,不打“隔山炮”,不懼“短板子”,不陷“矛盾門”,不棄“緊筘咒”,完善法制,代表建議,歧視案例,
簡介
隱性歧視,隨著求職者維權意識的覺醒和努力,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逐漸回到了法制理性的軌道。當今的招聘公告和招考公告已經很少出現關於民族、種族、性別、信仰、年齡、籍貫、地域、語言、身份和身體特徵等各種歧視性條款了,顯性歧視可能減少或消失,但隱性歧視仍然大量存在。解決這個問題當然需要社會進步和制度完善的加力,但絕不可能一蹴而就,跟解決公開歧視一樣,需要應聘者認識和甄別各種隱性歧視,提高應聘能力,爭取自己的公平權利。
具體表現
2、身高:例如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
3、身份:涉及犯罪前科、藥物成癮、政治面貌等。
4、性別:對女員工的婚姻、生育等提出干涉。
5、學歷:即使在同等工作能力下傾向錄用高學歷人員。
6、年齡:35歲以上往往成為就業“禁區”。
7、殘疾:涉及對相貌和肢體殘疾的隱性歧視。
8、其他:將血型、星座、生辰八字等納入招聘考核條件。
剖析原因
1、從2007年起中國已出台包括《就業促進法》和《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在內的多項法律法規,對於維護勞動者的公平就業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勞動者維權成本過高而企業的侵權成本過低,這一反差是不容忽視的原因。
2、以21世紀初較為集中的B肝病毒攜帶者維權案例來看,一些求職者儘管在打官司時取得了勝利,但是為此搭付的訴訟成本卻高達5.5萬元。另外一些求職者在自身權益受到傷害後,則因為擔心打官司耗費時間,同時還可能影響自己另謀職業的前途,選擇了私下協商解決。
3、相對於維權的高成本,企業的侵權成本卻低廉得多。在《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中,針對B肝病毒的強制體檢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僅對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另外,由於就業歧視對應聘者造成的傷害,其賠償額度通常只有十幾萬元,這筆金額對於很多企業來說實屬微不足道。
4、現有的法律法規依然有進一步完善的必要,建議通過制定專門的《反就業歧視法》來予以約束。
應對措施
不聽“畫外音”
如有的單位的確只要男性,公告上又不能明寫,只好靠工作人員在接待應聘者時進行“畫外音”解釋而加以婉拒。如果你沒有其它選擇,確定一定要報考這個單位,你就不能太聽話,你堅持按公告報名,招聘單位無法拒絕你。你依法抵制了性別歧視,你就走出了應聘或報名的第一步。
不怕“紙老虎”
當一個單位或崗位有與該單位及工作人員存在親戚和利害關係的的應聘者時,你作為其中的應聘者不要太當真,你得想辦法主動與招聘單位接觸,讓別人了解你,人熟了你也會有心理優勢。也許這些熟人因為寄希望有人關照,一旦進入考試程式,沒準就準備不充分。它可能嚇跑了別人,卻給了冷靜的你以機會。
不打“隔山炮”
如果有迴旋餘地的話,你可以主動去拜訪你將要應聘應考的單位及其招考部門。如果你有相當的自信,不妨打擾一下招考關鍵人物,了解他們的真實意圖,作出有利於自己的選擇。一份自薦材料固然重要,你如果身處遠方,不妨與招聘方來一段視頻。記住,如果你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一面之交肯定沒有多次接觸有效,電話聯繫肯定沒有當面交流有效。
不懼“短板子”
偏好名校或者高學歷,在報名和初次面試時是可以理解的,這至少可以說明過去。如果你在性別、籍貫、學歷等方面有諸多不如意之處,你就要以十二分的努力準備考試。因為只有考試這個環節是最可信賴的。只要有機會,你都要在專業測試或面試等環節中展示你的優秀面。如果你有鶴立雞群的表現,再有偏心的考官,在莊重的場合還是有良心底線的。
不陷“矛盾門”
發現了招聘方有意無意的隱性歧視,你不要採取過火辦法。一來既然是隱性,就不會有非常明顯的辨子給你抓;二來那只是魚死網破的結果,犯不著。如果你想得到這份工作,你不妨採取說理的方法和維權的途徑,有些人的良知和理性是需要別人喚醒的。如果你不惜惡化招聘應聘關係,那你注定要徹底放棄這個選擇。
不棄“緊筘咒”
應聘者應完整掌握招考政策和規則,對人為設定的障礙,你可以以招考檔案為依據,據理力爭,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不按時進入下一輪,不按規定公示,你都可以向招考單位的上級部門和同級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舉報,以防止可能的暗箱操作。招聘簡章等檔案既是招聘方的自律性規定,也是供考生監督維權的武器。
完善法制
1、儘管隱性就業歧視現象有所上升,這說明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對就業歧視問題發揮了震懾作用,從公開歧視到隱性歧視再到消除歧視,也是解決這一問題必須經歷的一個過程。
2、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規,實際上對於解決就業歧視問題有了非常嚴格的舉措。例如隱性歧視現象往往在應聘者初入公司的試用期內發生,而修訂後的《勞動契約法》中,對於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契約,則提出了嚴格的限制和舉證要求。
3、當已入職員工遭遇隱性歧視時,企業有時會勸說或誘導員工簽署自動辭職書,一旦動筆就意味著其具有了法律效力,事後再進行維權的可能性便會微乎其微。因此無論企業採取何種手段,員工都不要輕易簽署任何檔案。另外,應聘者在求職過程中應當做一些證據保存工作,特別是手機簡訊、電子郵件、談話錄音等,都有可能成為今後維權的證據。
代表建議
1、讓平等觀念進入每個人心中,倡導男女平等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怎么把這項國策落實得更好,不能說的多做的少。全國政協委員路耀華認為,要保障女性的“平等權”,必須從法律和制度層面雙管齊下。
2、中國現有法律中關於反就業歧視的規定,基本上是一些權利性的宣告,缺少程式上的保障和實施機制。比如歧視女性是憲法、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均嚴加禁止的,但當有關單位明目張胆地拒絕雇用女性時,受害者除了向婦聯投訴外,沒有別的辦法。
3、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儘快把這些原則細化到可操作的層面,敦促企業落實平等就業的政策。法律應該成為消除就業歧視的最重要手段。
4、要消除“隱性歧視”,政府部門應率先帶頭。比如繼續加大男女平等的國策宣傳;在制定各項政策時,先想想如何能夠更好地實現男女平等;在提拔任用幹部的時候,設定女性幹部的比例等等。
5、建立一套與女大學生人才貢獻、成效相適應的收入、分配和激勵保障機制,將其報酬與本人的能力水平、為企業創造的效益密切掛鈎,調動女大學生和企業在此項工作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議對吸納女性特別是女大學生就業的單位給予政策扶持,具體為精神上的鼓勵和經濟上的補貼,使其主動承擔起這份特殊的社會責任。
6、代表委員們認為,除通過法律法規創造更平等的競爭條件,以及對女性進行相應的教育外,女性自身也要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我們應該懷著更寬廣的包容之心,提升自我綜合素質,特別是在提高專業能力的同時,塑造一個健康、積極的人格,這樣就離成功更進一步了。
歧視案例
1、2008年6月:高先生在應聘進入北京比德創展通訊技術有限公司後,因體檢結果為“B肝小三陽”,公司方面拒絕與其簽訂勞動契約,高先生將該公司訴至法院。經過審理,朝陽法院判決高先生獲賠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近2萬元。此案是北京B肝歧視案中首例由求職者獲勝的案件。
2、2008年7月:IBM員工袁毅鵬在患抑鬱症後接到了公司要求其自動離職的通知,在經歷過兩次自殺未遂之後,袁毅鵬將IBM告到上海浦東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裁決後勝訴。此案被稱為“中國反抑鬱症歧視第一案”。
3、2010年10月:安徽省安慶市一名大學生參加了該市2010年度舉行的教師招錄,因愛滋檢查呈陽性後遭拒錄,於是他憤而起訴該市教育局。這起官司被稱為我國首例愛滋病就業歧視案,2010年10月13日9時在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此案涉及個人隱私等原因,法庭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來自農村家庭的小吳(化名)在2010年5月報名參加安慶市直學校教師招聘考試並通過筆試和面試,可是在參加體檢後被安慶市教育局發出“體檢不合格”的告知書,以“愛滋病毒感染者”為由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