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此《志》原是唐
貞觀年間《
五代史志》的原稿,後併入《
隋書》,根據《隋大業正御書目》作為底本,並參考
王儉《
七志》、
阮孝緒《
七錄》分類體系而成。利用
隋代一萬四千四百六十六部,合八萬九千六百六十六卷遺書,與《隋大業正御書目》核對,刪去重複,按經、史、子、集四部四十類著錄。
既反映隋朝一代藏書,又記載六朝時代圖書變動情況,並最終確立了
四分法在
目錄學中的地位,也是現存最古的四分法目錄書。
值得注意的是,《隋志》是
經史子集四部後附入道佛二家,所以也不是完全的四分法,確切說應該算是六分之法。
體例
《隋書·經籍志》按四部分類,先有總序一篇,記敘目錄學演變和編寫
經籍志的原因。此後,每部下有大序,類下又有小序。序中簡要說明每類的學術源流及其演變。類下著錄書名及卷數,又常常附以簡要注釋,指明注者,記其時代爵銜,間或註明書的內容真偽及存亡殘缺,如稱“宋有”、“梁有或亡”,並以
夾注,附入亡佚書目。充分體現了目錄書“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優點,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
價值
《隋志》確定了四分法在古代目錄學中的地位,此《志》所著錄的
經部著作及其儒家類文獻,並大序、小序、注釋等,至今仍不失為考見唐以前儒家著述概況的重要資料。
總序
夫經籍也者,機神之妙旨,聖哲之能事,所以經天地,緯陰陽,正紀綱,弘道德,顯仁足以利物,藏用足以獨善,學之者將殖焉,不學者將落焉。大業崇之,則成欽明之德,匹夫克念,則有王公之重。其王者之所以樹風聲,流顯號,美教化,移風俗,何莫由乎斯道?故曰:“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潔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遭時制宜,質文迭用,應之以通變,通變之以中庸。中庸則可久,通變則可大,其教有適,其用無窮,實仁義之陶鈞,誠道德之橐籥也。其為用大矣,隨時之義深矣,言無得而稱焉。故曰:“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今之所以知古,後之所以知今,其斯之謂也。是以大道方行,俯龜象而設卦,後聖有作,仰鳥跡以成文。書契已傳,繩木棄而不用,史官既立,經籍於是興焉。
夫經籍也者,先聖據龍圖,握鳳紀,南面以君天下者,鹹有史官,以紀言行。言則左史書之,動則右史書之。故曰“君舉必書”,懲勸斯在。考之前載,則《三墳》《五典》《八索》《九丘》之類是也。下逮殷、周,史官尤備,紀言書事,靡有闕遺,則《周禮》所稱: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以詔王治;小史掌邦國之志,定世系,辨昭穆;內史掌王之八柄,策命而貳之;外史掌王之外令及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書;御史掌邦國都鄙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此則天子之史,凡有五焉。諸侯亦各有國史,分掌其職。則《春秋傳》,晉趙穿弒靈公,太史董狐書曰“趙盾殺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齊崔杼弒莊公,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楚靈王與右尹子革語,左史倚相趨而過。王曰:“此良史也,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然則諸侯史官,亦非一人而已,皆以記言書事,太史總而裁之,以成國家之典。不虛美,不隱惡,故得有所懲勸,遺文可觀,則《左傳》稱《周志》,《國語》有《鄭書》之類是也。
暨夫周室道衰,紀綱散亂,國異政,家殊俗,褒貶失實,隳紊舊章。孔丘以大聖之才,當傾頹之運,嘆鳳鳥之不至,惜將墜於斯文,乃述《易》道而刪《詩》《書》,修《春秋》而正《雅》《頌》。壞禮崩樂,鹹得其所。自哲人萎而微言絕,七十子散而大義乖,戰國縱橫,真偽莫辨,諸子之言,紛然淆亂。聖人之至德喪矣,先王之要道亡矣,陵夷踳駁,以至於秦。秦政奮豺狼之心,劃先代之跡,焚《詩》《書》,坑儒士,以刀筆吏為師,制挾書之令。學者逃難,竄伏山林,或失本經,口以傳說。
漢氏誅除秦、項,未及下車,先命叔孫通草綿蕝之儀,救擊柱之弊。其後張蒼治律歷,陸賈撰《新語》,曹參薦蓋公言黃老,惠帝除挾書之律,儒者始以其業行於民間。猶以去聖既遠,經籍散逸,簡札錯亂,傳說紕繆,遂使《書》分為二,《詩》分為三,《論語》有齊、魯之殊,《春秋》有數家之傳。其餘互有踳駁,不可勝言。此其所以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者也。武帝置太史公,命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開獻書之路,置寫書之官,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內有延閣、廣內、秘室之府。司馬談父子,世居太史,探采前代,斷自軒皇,逮於孝武,作《史記》一百三十篇。詳其禮制,蓋史官之舊也。至於孝成,秘藏之書,頗有亡散,乃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命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鹹校數術,太醫監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就,向輒撰為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敘而奏之。向卒後,哀帝使其子歆嗣父之業。乃徙溫室中書於天祿閣上。歆遂總括群篇,撮其指要,著為《七略》:一曰《集略》,二曰《六藝略》,三曰《諸子略》,四曰《詩賦略》,五曰《兵書略》,六曰《術數略》,七曰《方技略》。大凡三萬三千九十卷。王莽之末,又被焚燒。光武中興,篤好文雅,明、章繼軌,尤重經術。四方鴻生巨儒,負袠自遠而至者,不可勝算。石室、蘭台,彌以充積。又於東觀及仁壽閣集新書,校書郎班固、傅毅等典掌焉。並依《七略》而為書部,固又編之,以為《漢書·藝文志》。董卓之亂,獻帝西遷,圖書縑帛,軍人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猶七十餘載。兩京大亂,掃地皆盡。
魏氏代漢,采掇遺亡,藏在秘書中、外三閣。魏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秘書監荀勖,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群書。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國小等書;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大凡四部合二萬九千九百四十五卷。但錄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至於作者之意,無所論辯。惠、懷之亂,京華盪覆,渠閣文籍,靡有孑遺。
東晉之初,漸更鳩聚。著作郎李充,以勖舊簿校之,其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充遂總沒眾篇之名,但以甲乙為次。自爾因循,無所變革。其後中朝遺書,稍流江左。宋元嘉八年,秘書監謝靈運造《四部目錄》,大凡六萬四千五百八十二卷。元徽元年,秘書丞王儉又造《目錄》,大凡一萬五千七百四卷。儉又別撰《七志》:一曰《經典志》,紀六藝、國小、史記、雜傳;二曰《諸子志》,紀今古諸子;三曰《文翰志》,紀詩賦;四曰《軍書志》,紀兵書;五曰《陰陽志》,紀陰陽圖緯;六曰《術藝志》,紀方技;七曰《圖譜志》,紀地域及圖書。其道、佛附見,合九條。然亦不述作者之意,但於書名之下,每立一傳,而又作九篇條例,編乎首卷之中。文義淺近,未為典則。齊永明中,秘書丞王亮、監謝朏,又造《四部書目》,大凡一萬八千一十卷。齊末兵火,延燒秘閣,經籍遺散。梁初,秘書監任昉,躬加部集,又於文德殿內列藏眾書,華林園中總集釋典,大凡二萬三千一百六卷,而釋氏不豫焉。梁有秘書監任昉、殷鈞《四部目錄》,又《文德殿目錄》。其術數之書,更為一部,使奉朝請祖暅撰其名。故梁有《五部目錄》。普通中,有處士阮孝緒,沉靜寡慾,篤好墳史,博採宋、齊已來,王公之家凡有書記,參校官簿,更為《七錄》:一曰《經典錄》,紀六藝;二曰《記傳錄》,紀史傳;三曰《子兵錄》,紀子書、兵書;四曰《文集錄》,紀詩賦;五曰《技術錄》,紀數術;六曰《佛錄》;七曰《道錄》。其分部題目,頗有次序,割析辭義,淺薄不經。梁武敦悅詩書,下化其上,四境之內,家有文史。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經籍,歸於江陵,大凡七萬餘卷。周師入郢,鹹自焚之。陳天嘉中,又更鳩集,考其篇目,遺闕尚多。
其中原則戰爭相尋,干戈是務,文教之盛,苻、姚而已。宋武入關,收其圖籍,府藏所有,才四千卷。赤軸青紙,文字古拙。後魏始都燕代,南略中原,粗收經史,未能全具。孝文徙都洛邑,借書於齊,秘府之中,稍以充實。暨於尒朱之亂,散落人間。後齊遷鄴,頗更搜聚,迄於天統、武平,校寫不輟。後周始基關右,外逼強鄰,戎馬生郊,日不暇給。保定之始,書止八千,後稍加增,方盈萬卷。周武平齊,先封書府,所加舊本,才至五千。
隋開皇三年,秘書監牛弘,表請分遣使人,搜訪異本。每書一卷,賞絹一匹,校寫既定,本即歸主。於是民間異書,往往間出。及平陳已後,經籍漸備。檢其所得,多太建時書,紙墨不精,書亦拙惡。於是總集編次,存為古本。召天下工書之士,京兆韋霈、南陽杜頵等,於秘書內補續殘缺,為正副二本,藏於宮中,其餘以實秘書內、外之閣,凡三萬餘卷。煬帝即位,秘閣之書,限寫五十副本,分為三品:上品紅琉璃軸,中品紺琉璃軸,下品漆軸。於東都觀文殿東西廂構屋以貯之,東屋藏甲乙,西屋藏丙丁。又聚魏已來古蹟名畫,於殿後起二台,東曰妙楷台,藏古蹟;西曰寶跡台,藏古畫。又於內道場集道、佛經,別撰目錄。
大唐武德五年,克平偽鄭,盡收其圖書及古蹟焉。命司農少卿宋遵貴載之以船,溯河西上,將致京師。行經底柱,多被漂沒,其所存者,十不一二。其《目錄》亦為所漸濡,時有殘缺。今考見存,分為四部,合條為一萬四千四百六十六部,有八萬九千六百六十六卷。其舊錄所取,文義淺俗、無益教理者,並刪去之。其舊錄所遺,辭義可采,有所弘益者,鹹附入之。遠覽馬史、班書,近觀王、阮志、錄,挹其風流體制,削其浮雜鄙俚,離其疏遠,合其近密,約文緒義,凡五十五篇,各列本條之下,以備《經籍志》。雖未能研幾探賾,窮極幽隱,庶乎弘道設教,可以無遺闕焉。夫仁義禮智,所以治國也,方技數術,所以治身也;諸子為經籍之鼓吹,文章乃政化之黼黻,皆為治之具也。故列之於此志雲。
分類
分類方法
經部
經部按《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
緯書》、《國小》十個大類,著錄經學文獻共六百二十七部,五千三百七十一卷,通計亡書,合為九百五十部,七千二百九十卷。
其中《易》六十九部,五百五十一卷,通計亡書,合九十四部,八百二十九卷;《書》三十二部,二百四十七卷,通計亡書,合四十一部,二百九十六卷;《詩》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禮》以一百三十六部,一千六百二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二百一十一部,二乾一百八十六卷;《樂》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通計亡書,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春秋》九十七部,九百八十三卷;《春秋》,通計亡書,合一百三十部,一千一百九十二卷;《孝經》十八部,六十三卷,通計亡書,合五十九部,一百一十四卷;《論語》,七十三部,七百八十一卷,通計亡書,合一百一十六部,一千零二十七卷;《緯書》十三部,九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三十二部,二百三十二卷;《國小》一百零八部,四百四十七卷,通計亡書,合一百三十五部,五百六十九卷。
史部
子部
子部儒家類共著錄儒家文獻六十二部,五百三十卷,通計亡書。合六十七部,六百零九卷。分十四類: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兵、天文、歷數、五行、醫方。
集部
道經
道經四類,經戒、餌服、房中、符錄
佛經
《隋志》在四部分類外尚有
道佛附錄,合為六部;但道佛二錄均有類無書,僅記總部、卷數而無具體書目,與四部的編制方法有所不同。因此,《隋志》基本上是一部
四分法目錄,但仍殘留著
六分法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