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登記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失業登記
- 辦理對象:企業和個人
- 辦理流程:申報→受理→審批→申請人
- 承諾期限:5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免費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依據,
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後未就業的;
(2)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3)個體工商戶業主、私營企業和民辦非企業業主停產、破產停止經營的;
(4)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
(5)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規定條件的;
(6)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以及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的;
(7)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
(8)其他符合失業登記的情況。
所需材料
(1)填寫好的《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表》;
(2)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一份;
(3)初次申領《失業登記證》須提供兩寸近期紅底免冠彩色照3張;
(4)原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判決書或仲裁書)等有關資料
(5)工商部門出具的停業或註銷營業執照的證明;
(6)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規定條件的需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失地證明等有關資料;
(7)軍人退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需提供復員轉業軍人證書;
(8)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需提供:解除勞動教養、刑滿釋放等相關證明;
辦理依據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的試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