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服務,賬戶設立,提取服務,貸款服務,
繳存服務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檔案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委託銀行辦理繳存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複印件。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委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單位辦理所需材料: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2、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資料及複印件。
職工辦理所需材料:
1、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2、職工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四)註銷登記
單位因合併、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註銷登記。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1、單位註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請表;
2、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准撤銷、解散或破產的檔案,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檔案,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檔案和註銷工商登記等檔案及複印件。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託銀行辦理註銷
登記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五)賬戶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
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和異地轉移。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取款通知書)。
辦理流程:
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填好轉移通知書並蓋章→管理中心
審核→受委託銀行辦理同城或異地轉移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六)賬戶封存與啟封
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係但停止或暫停發放工資,暫時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單位應到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職工需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啟封手續。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委託銀行辦理封存或啟封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七)匯繳、補繳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管理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
辦理流程:
1、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委託銀行辦理繳款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八)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每年可調整一次。每年調整時間為每年的7月份或由管理中心對外公告。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A.基數調整:
1.住房公積金調整清冊。
B.比例調整:
1、住房公積金調整清冊;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批覆》。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委託銀行辦理繳存調整手續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九)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
1、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的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書;
2、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證明資料;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批覆》。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管委會審批→管理中心辦理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手續→受委託銀行辦理
辦理時限:管委會批准後3個工作日。
提取服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8、職工下崗未再就業①下崗滿5年;②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歸集部和受委託銀行公積金的視窗。
辦理要件:職工符合提取規定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複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地產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契約和付款發票;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屋買賣契約和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國土、建設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檔案;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房地產權證、工程預決算;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契約、借款契約、還款憑證等;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契約、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退休的,提供本人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身份證;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註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的公證書;
10、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醫院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契約證明或失業證明;
11、職工下崗未再就業的,提供身份證、單位證明和終止勞動關係契約。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受委託銀行支付住房公積金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需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覆核。覆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
貸款服務
(一)貸款辦理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場所: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指定的視窗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2、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戶口薄、暫住證等有效居留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買自住住房的契約(協定);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國土、建設規劃部門批准檔案、工程概預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房屋安全鑑定證明、工程概預算;
5、已支付總價款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憑證或者契稅完稅憑證和二手房估價報告。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審核→簽訂契約→辦理貸款擔保抵押→受委託銀行發放貸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二)提前還貸
借款人在貸款滿一年後,可提前歸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可採取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或歸還部分貸款本金的方式。
辦理場所:受委託銀行視窗
辦理要件:
1、提前還貸申請表;
2、借款人身份證件。
辦理流程:
1、一次性歸還本金: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委託銀行審批→受委託銀行辦理結清手續
2、提前部分還貸: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確定提前還貸金額→受委託銀行簽訂變更契約→辦理還款手續
辦理時限: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四、信息查詢、查詢渠道:受委託銀行辦理場所的櫃檯、客戶服務熱線(號碼)、網上客戶服務中心(域名)、自助查詢終端等。櫃檯和自動查詢終端查詢服務應提供近年的職工或單位的明細賬信息,電話及網路查詢服務應提供當年繳存、提取、結息及餘額信息。
查詢所需要件:
1、通過櫃檯查詢的,職工應出示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單位經辦人員應出示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和本人身份證等證件。 2、通過電話、自助查詢終端或網路查詢的,職工應輸入本人身份證號或本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號及密碼,單位經辦人員應輸入單位繳存登記號及密碼。
查詢時限:通過櫃檯、電話、自助查詢終端申請查詢的,應當場予以答覆;通過網路查詢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申請查詢超過三年以上住房公積金信息的,應在受理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單位或職工對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管理中心申請覆核,覆核結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反饋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