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西鹹新區秦漢新城產業發展扶持政策(試行)
索引號 | 6190000005/2019-000576 | 發布日期 | 2019-01-25 16:24:43 |
發布機構 | 黨委宣傳部 | | |
標題 | 關於印發秦漢新城產業扶持政策的通知 | | |
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區主導產業快速聚集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增強區內企業協作配套關聯度,擴大區域品牌影響力,提升招商引資競爭優勢,營造良好創業宜居環境。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經濟結構調整,打造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第一章主導產業類
第一條推動文化旅遊產業發展。
(一)秦漢新城重點支持發展文化旅遊、旅遊宣傳、旅遊休閒等旅遊產業,鼓勵文化旅遊和其它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二)對在秦漢新城範圍內租賃辦公用房的,從企業工商登記之日起計算,連續五年給予租房補貼。租用管委會下轄國有公司持有物業的,前三年按企業實際支付房租金額的全額進行補貼,後兩年按照企業實際支付房租金額的50%給予租房補貼;租用經管委會認定的社會投資的產業物業的,前三年按照不超過實際支付房租金額的60%給予租房補貼,後兩年按照企業實際繳納不超過房租的30%給予租房補貼。每家企業每年累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對以秦漢新城歷史文化資源進行挖掘實施的文化旅遊產業項目,並形成品牌的,根據其投資規模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四)對圍繞秦漢新城歷史文化資源開發的文化(旅遊)類產品,秦漢新城將優先採購,或對轄區企業採購套用的,根據採購額、套用程度和效果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五)對區內文化(旅遊)企業開展實施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化(旅遊)產業項目,根據項目規模及影響力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
(六)依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1775-2003)標準,對秦漢新城區域內新評定為國家3A、4A、5A級旅遊景區,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對區內旅遊經營性單位,利用各類媒體進行旅遊資源、產品、線路等宣傳報導的,按照實際產生宣傳費用的5%給予補貼,最高補貼20萬元。
第二條推動大健康產業發展。
(一)重點支持發展高端專科醫院、康復養老、醫療旅遊、健康保險、健康管理、網際網路醫療、生物工程、醫療器械、可穿戴設備、診斷試劑、全民健身、體育產業等領域。
(二)秦漢新城優先將大健康產業相關項目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優先安排用地需求。
(三)鼓勵社會資本在秦漢新城投資高端專科醫院、醫療保險、健康管理、網際網路醫療、可穿戴設備、體外檢測等健康醫療項目,根據投資規模及運營情況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四)鼓勵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引進新技術、開展新項目,提供特色診療服務。對園區項目獲得的國家級或省級科研中心、實驗室以及博士後工作站等認證,可按要求給予相應配套資金支持。
(五)鼓勵境外資本在秦漢新城舉辦醫療機構。進一步擴大醫療機構對外開放,鼓勵境外醫療機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秦漢新城與我國的醫療機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或合作形式設立醫療機構。對具備條件的境外資本在秦漢新城設立獨資醫療機構進行試點。境外資本既可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可以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資本在內地舉辦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享受優先支持政策。
(六)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大型全民健身體育設施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扶持;對投資運營專項體育項目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七)對在秦漢新城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的企業,可根據賽事級別及活動影響力給予運營方適當補助。
第三條推動都市農業發展。
(一)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實施都市農業、休閒觀光項目,可根據投資規模給予土地流轉補貼。
(二)對被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國家和陝西省農業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和不超過30萬元獎勵。對獲得獎勵後又被認定為更高級別稱號的,將給予相應差額獎勵。
第二章支柱產業類
第四條培育發展秦漢新城支柱產業。重點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裝備製造等戰略新興產業及建築工業化、醫療器械生產製造行業。
第五條對重點支持方向內新開工且投產達效快的項目,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第六條對企業在原基礎上開發新產品、提升產能,可明顯提升經營收入的項目,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第七條鼓勵區內企業經過市場培育成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對新增為規模以上的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第八條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對在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不包括當年新入庫的規模以上企業),當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且當年產值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
第九條 鼓勵企業加速技術改造,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條鼓勵區內企業協作配套,共同發展實現共贏。
(一)支持區內工業企業間加工與協作配套。根據採購額給予購買方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二)支持區內項目建設期採購區內工業企業生產的工業品。對年採購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單位給予每年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區內企業間購買消費品用於員工福利。對購買方按採購額給予每年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第十一條公共服務專項獎勵。對於組織區內企業開展公共服務、促進發展的工作及活動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經費支持。
第十二條 對於嚴格執行在生產建設中使用節能環保產品材料以及生產節能環保產品的企業進行相應獎勵,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00萬元。
第三章招商引資類
第十三條圍繞秦漢新城主導(支柱)產業,鼓勵投資規模大、科技水平高、帶動能力強的重大項目入駐新城。
(一)對在秦漢新城投資額超過5億元的文化產業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二)對在秦漢新城投資額超過10億元的大健康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三)對在秦漢新城投資額超過5億元的都市農業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四)對在秦漢新城投資額超過10億元的工業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五)對引進的世界500強、行業龍頭、具有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技術水平的高科技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六)對轄區內企業以商招商工作出色的,管委會給與相應獎勵。
(七)對引進的高品質酒店、大型超市、精品民宿、商業綜合體等服務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第四章科技創新類
第十四條 鼓勵企業建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正式成立後可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第十五條對新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通過複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給予3萬元獎勵。
第十六條對獲得國家相關部委評定的科技創新類榮譽稱號的企業(項目)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第十七條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技術發明獎的科技企業,按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於獲得陝西省科學技術獎的科技企業,按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同一項目獲得更高級別表彰的,獎勵金額給予補差。
第十八條對企業投資建設的專業化、開放性統籌科技資源公共服務平台項目,根據運行效果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
第十九條鼓勵企業爭取國家、陝西省相關科技創新研發示範類項目,對獲得中省兩級認定的項目,根據項目投資總額、技術先進性等情況給予優先支持。
第二十條對符合秦漢新城主導產業(支柱)產業方向,經中、省相關主管部門評定的眾創空間類載體,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並可根據運營情況給予一定補貼。
第二十一條鼓勵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分別給予專利合作條約(PCT)檢索報告每份2萬元、國外發明專利每件3萬元、國內發明專利每件1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1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每件500元、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每件300元的獎勵。
第二十二條對於年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數量20件以上的企業,授予“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稱號,並獎勵3萬元;每增加10件,再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5萬元。
第二十三條對原創影視作品獲得國際級大獎的,給予創作單位及主創人員一次性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獲得國家級大獎的,一次性獎勵不超過50萬元。
第二十四條對註冊地在西鹹新區秦漢新城的動漫企業,獲得國際知名動畫節展演或國際A類電影節主要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不超過50萬元;獲得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不超過30萬元。
第二十五條 鼓勵轄區企業上市,支持轄區企業做大做強。對轄區企業改制上市融資進行分階段補助和獎勵,按照上市融資不同階段給予不超過700萬元獎勵。
(一)積極鼓勵企業加快推進股改後上市進程,企業獲證監局輔導備案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
(二)企業在其向證監會申報首發申請材料後,取得證監會正式受理函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獎勵(企業境外IPO的,完成提交上市申請,給予不高於200萬元的獎勵)。
(三)對於企業在境內外直接上市的(A股、H股等),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的獎勵。
(四)在場外交易市場掛牌的新區非上市股份公司,按其掛牌場所給與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第二十六條鼓勵企業開展技術交易活動,按照企業當年認定登記的技術交易額給予不超過0.5%的獎勵,獎勵額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50萬元。
第二十七條 對當年新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第二十八條對當年通過西鹹新區認定的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第五章企業品牌類
第二十九條鼓勵秦漢新城文化類企業積極爭取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獲得獎勵後又被認定為更高級別稱號的,將給予相應差額獎勵,同一企業獲得同一級別不同類型的,認定不再重複計算。
第三十條開展秦漢新城文化產業示範基地評定工作,每兩年評定一次,被列為秦漢新城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的項目給與不超過10萬元獎勵。
第三十一條對獲得國家和陝西省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體育產業示範基地、康復醫療示範基地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和20萬元獎勵。獲得獎勵後又被認定為更高級別稱號的,將給予相應差額獎勵,同一企業獲得同一級別不同類型的認定不再重複計算。
第三十二條對獲國家和陝西省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都市農業觀光旅遊基地、綠色農產品示範基地、花卉苗圃基地等品牌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和20萬元獎勵。獲得獎勵後又被認定為更高級別稱號的,將給予相應差額獎勵,同一企業獲得同一級別不同類型的認定不再重複計算。
第三十三條鼓勵企業利用現有條件和科研院所、高校共建創新研發基地(平台),經國家、陝西省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及工程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資金獎勵。
第三十四條省級名牌產品獎勵。
對當年新獲得的陝西省名牌產品,每件獎勵3萬元。
第三十五條商標註冊資助及馳、著名商標獎勵。
(一)企業當年在歐盟、美國、日本成功註冊商標的,每件商標資助5000元,其他國家註冊商標每件資助3000元;企業在國內成功註冊商標每件資助1000元。
(二)對獲得馳、著名商標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企業當年新獲得的中國馳名商標,每件獎勵不超過30萬元;新獲得的陝西省著名商標,每件獎勵不超過3萬元。同一商標獲得高一級別馳(著)名商標,獎勵差額部分。
第六章提速增效類
第三十六條對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開工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的企業給予相應獎勵。
第三十七條對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在固定資產投資明顯高於約定投資的企業給予相應獎勵。
第三十八條對項目開工後加快建設,建設周期明顯短於約定建設周期的企業給予相應獎勵。
第三十九條對於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建設快、運營好的項目,管委會優先推薦爭取中、省各級政府優惠政策支持,所獲各類資金全部返還項目單位。
第七章商貿服務類
第四十條 對全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不低於20%的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第四十一條 對全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不低於20%的限額以上零售企業,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第四十二條 鼓勵區內企業經過市場培育成為規模以上商貿企業,對新增為規模以上的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第八章 民營經濟類
第四十三條 對新獲得軍工四證資質認證的區內企業,按每證5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貼。
第四十四條鼓勵區內民營企業積極轉化院所科研成果,按照投資額10%的標準給與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四十五條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參照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上限2%的標準給予獎勵,金額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第四十六條 對重點用能企業完成年度節能目標任務的先進企業,經考核,每家企業獎勵5萬元。
附則
第四十七條解釋權。本規定由西鹹新區秦漢新城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實施時間。本規定自印發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