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西鹹新區秦漢新城城鄉公共廁所管理標準

陝西省西鹹新區秦漢新城城鄉公共廁所管理標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新城城鄉公共廁所管理,提高城鄉公共廁所環境衛生,方便民眾使用,服務社會,根據《全國城市衛生檢查評比標準》和住建部《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及《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特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於秦漢新城轄區內公共廁所、公共場所配套公廁、旅遊景區公廁,統稱為城鄉公共廁所。
第三條 城鄉公共廁所實行24小時免費開放,旅遊景區公共廁所按照景區開放時間,自行調整。
第四條城鄉公共廁所中禁止出現旱廁,改造提升為水廁後,投入使用。
第五條城鄉公共廁所必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公共廁所日常管理、保潔、設施設備看護。
第二章 城鄉公共廁所評定標準
第六條 城鄉公共廁所評定類型
(一)評定為一類的城鄉公共廁所,評定面積不得小於80㎡(含第三衛生間);
(二)評定為二類的城鄉公共廁所,評定面積不得小於50㎡(含第三衛生間);
(三)評定為三類的城鄉公共廁所,評定面積不得小於30㎡;
第三章 如廁人員遵守制度
第七條 如廁人員應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手紙入籠”。
第八條 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亂刻亂花。
第九條大小便後即時沖洗,嚴禁將其它廢棄物丟入便池,防止堵塞便池。
第十條便後洗手,即時關閉水龍頭,節約用水
第十一條愛護公廁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照市場價格賠償。
第十二條 節約使用公廁配備的日常消耗物品(洗手液、潔廁靈、手紙等),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三條 如廁人員不得長時間占用第三衛生間,確保殘疾人員、孕婦等正常使用。
第十四條不得惡意詆毀、辱罵、毆打等形式攻擊公廁管理人員,若造成管理人員人身財產受到傷害,將通過司法程式解決。
第四章 城鄉公廁設施設備標準
第十五條 城鄉公共廁設施設備應符合以下質量要求
(一)內外牆壁無脫落,門窗、洗手池、照明燈具、烘手器等設施設備完好無損,若損壞,必須當天修復;
一、二、三類城鄉公共廁所應有防蠅、防蚊和防臭設施或措施;
屋面、牆壁、窗台無漏雨現象和痕跡;
地面、便池、便坑道槽、隔檔、洗漱台等完好,無脫落損壞;
上下水管道暢通,無跑冒滴落,糞便儲存池有蓋板;
保持城鄉公共廁所化糞池暢通,防止沼氣蓄積;
必須配備換氣扇,確保換氣設施設備運轉正常,無異味;
設施設備漏水情況維修不得超過2小時;
小便池、大便器維修更換不得超過24小時;
必須安裝導廁牌,導廁牌安裝位置需醒目方便過讓行人及時觀察到;
必須安裝保潔制度管理牌、所長制公示牌、所長制責任牌、城鄉公共廁所編號、廁室分類牌、蹲便小便牌等標識標語;
洗手台需安裝加熱設施,方便冬季過往行人、遊客熱水洗手正常;
第三衛生間配備的嬰兒床、殘疾人坐便器、扶手欄桿等設施設備運轉正常,若損壞,必須當天修復。
應按月足額配備日常消耗物品(洗手液、衛生紙、檀香等)。
第五章 城鄉公共廁所保潔標準
第十六條 城鄉公共廁所保潔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公廁內採光、照明和通風應良好,無明顯臭味;
(二)公廁內牆面、天花板、門窗、隔檔板及護欄扶手等無積灰、污跡、痰跡、蛛網等;無亂塗亂畫、無亂貼等,牆面光潔、外牆面整潔;
(三)公廁內地面光潔、無積水、無泥土、無糞便、無尿鹼等;
(四)蹲位整潔,大便槽兩側無糞便污物,槽內無積糞、手紙等,潔淨見底;
(五)小便池(斗)無水銹、尿垢、垃圾等,基本無臭味,溝眼、管道保持暢通;
(六)公廁內照明燈具、洗手器具、鏡子、掛衣鉤、烘手器、沖水、暖手寶等設備完好,無積灰、污物,窗紗、窗台無灰土、破損;
(七)公廁內外環境整潔,無亂堆亂放雜物、保潔工具設施整齊、無亂搭亂建;公廁5米範圍內,無垃圾、糞便尿跡等污物;
(八)蚊蠅孳生季節應定時噴灑蚊蠅藥物或安裝防蠅設備,有效控制蚊蠅,夏季每2小時噴灑一次除蟲(蠅)劑、春秋季每半天噴灑一次除蟲(蠅)劑、冬季每天噴灑一次除蟲(蠅)劑;
(九)公廁化糞池根據人流量密集度每3-10天清掏一次。
第六章 城鄉公共廁所環境衛生控制指標
編號
衛生指標
要求
1
紙片(塊)
不應有
2
菸蒂(個)
不應有
3
糞跡(處)
不應有
4
痰跡(處)
不應有
5
窗台、窗格積灰
不應有
6
蛛網
不應有
7
成蠅(只)
二類(含)以上城鄉公共廁所不應有
三類廁所不得多於2隻
8
蠅蛆(尾)
在廁室內的大小便器內外、地面和化糞池周圍30—50厘米以內肉眼觀察不到蠅蛆(尾)
9
臭味強度
二類(含)以上城鄉公共廁所臭味強度為0
三類城鄉公共廁所臭味強度≤1
備註:臭味強度指人們通過嗅覺感覺到氣味強弱程度。0級無臭味;1級為勉強感覺臭味存在;2級稍可感覺出的臭味;3級極易感覺臭味存在;4級強烈的氣味;5級無法忍受的極強氣味。
第七章 城鄉公共廁所管理人員制度
第十七條 城鄉公共廁所管理人員應遵守下列制度
(一)上崗時間:
1.24小時開放的城鄉公共廁所,管理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
2.旅遊景區公共廁所按照景區開放時間,管理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崗;
(二)每天對公廁設施設備運轉檢查,確保運轉正常;
(三)每天對設施設備全面清洗一次;日常保潔做到如廁人員離開後立即保潔的要求,並每天對公廁進行一次消毒除臭處理;
(四)必須安排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統一著裝按時上崗,未經批准,不得出現頂崗、脫崗等現象。
(五)管理人員不得從事與管理無關的經營活動;禁止在公廁內外接水、接電、淘菜、洗衣、做飯等;
(六)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留宿他人;
(七)管理人員不得將固定資產外借他人;
(八)管理人員不得私自扣留或使用公廁配備的日常消耗物品。
(九)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關閉公廁;
(十)管理人員禁止向如廁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八條 城鄉公共廁所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城鄉公共廁所資產為國有固定資產,產權單位為秦漢新城管理委員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意或無意破壞、損壞公廁配備的固定資產,否則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十九條 城鄉公共廁所產權管理規定:為加強城鄉公共廁所產權管理,確保城鄉公共數量充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損壞、拆除、拆移、封閉城鄉公共廁所。確因城鄉建設需要拆除的,建設單位必須先提出拆遷方案,經城鄉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簽訂拆建還建契約,依照法規按“先建後拆”的原則負責重建,確因困難不能先建的,按市場價格交納抵押金後並採取臨時過渡措施。拆除的城鄉公共廁所必須報備新城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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